bsp; 在服装店里买衣服,找了半天,不是太另类就是太前卫,不适合自己穿。最后老板说这件很好很好,显得朴素。于是买了下来。刚穿上没几天,就有人说那是外国哪个明星的装扮。吓得自己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喜欢些花草,但从来对卖的那些看不上眼,决定到别人家去找些喜欢的,再回来自己培育。就有人问是不是看了什么花园的电视剧影响的。我傻了半天。
在网上写些文章,抒发年少轻狂的感想。结果纷纷问是不是在追逐时尚,而迷失自己?
晕!实在搞不懂。
把字条再改改:我不理时尚。
从此日子好过了些。
三
喜欢看些文学类的东西。但大凡印成书的,我所存留的大多是名家名著。
想看其它的,只好到网上去找。据说那是最富有新鲜最充满现代人思维和喜好的东西。
看了自称为痞子的蔡智恒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虽觉得不如名著,但情节感人。后来却发现这是几年前流行的了。自己真是落后。
在某个论坛里看到些介绍的文章,去看了,结果脱不出网恋的故事。于是觉得网恋似乎是网络文学作品的一种时尚。
但还是落后了。看了诸多评论文章,看了点击率最高的文章后,发现是“性”文学最时尚。
然后网上有许多新名词,如“色情”文章变成“情色”作品。由此想到“食色,性也”的真正意义。
网络上的性,只写内分泌,不写内心,只写做ài不写恋爱。内分泌正应了活塞运动造成的抽水效果,做ài正是对活塞运动的表达。男士剥皮,女士卖肉成了文学新宠。
这也成了时尚?还是看我的名著名家去。
想到底,折腾半天,还是不懂时尚!尽管不找不理不想,但就是不懂。
那天在街上看到个染着黄头发的母亲推着孩子在散步,于是觉得她的勇气。心生佩服,看她与孩子有说有笑。顿觉得此风景好美。
又听到一个谈恋爱的朋友天天用短信和恋人聊天,据说他是看了柏拉图性爱的影响。算上是种时尚吧,觉得那也不错。
网上的文章看了不少,直到现在还是想到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的小说来得有点内在的东西。也算不枉。
于是,觉得时尚这东西于我这等迂腐之人,唯有作旁观者来得有趣些。
于是,这世间有人制造时尚,有人如我这等,只得观赏时尚了。好坏自知!
有时想想,这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