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我总是被青青一次又一次认同,只是不知道,这次陈重是先倾了青青的国,还是先倾了我的城。
以前青青每次接到情书都会叫上我一起阅读,然后问我怎么样,我总是淡淡地说那个男孩没戏。
我早已经在心中定义了青青理想中的爱人,绝对不是青涩得可以让人看一眼会口舍生津的小男孩。
青青通常用一个词评价那些情书:“蹩脚。”我知道她不单是在评价那些情书,其实在她眼里,除了她爸爸之外的任何男孩或者男人,都是“蹩脚。”的。
开始的时候我以为,青青不会喜欢陈重这样的男孩的,我一直觉得能打动青青芳心的应该是她爸爸那类型的男人,事业成功,风度一流。
青青不止一次对我讲过爸爸下巴上淡淡的剃须膏味道,那是她记忆中最好闻的男人味道,可是陈重,唇上还是层浅浅的茸毛,距离使用剃须膏的日子应该还很远吧。
似乎陈重从一出现和青青之间就有一种剑拔弩张的气氛,两个性格都很张扬的人,通常很难彼此欣赏,青青叫嚣着对我说要从陈重嘴里整出“哇靠。”两个字的时候,我是在心里偷笑的,那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战役,我愿意旁观。
有一种感觉,今天并不是陈重的生日。青青最后却完全相信了。我并不是比青青聪明的一个人,但是我都看出来的事情,她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或许因为从始至终我都是一个旁观者吧,陈重精彩的演技只针对青青一个人,他没有拿我当对手,所以才会在某一个我和青青几乎被他耍得张口结舌的瞬间,对我善意地那么笑了一笑。
平凡如我,永远不会有人认真地把我当成对手。青青叫着要我献花的时候,我飞快地逃开,捧了那么长时间,花束上都沾上我的心跳和体温了,最后那一刻,还是落荒而逃。
一直都是这样一个胆小如鼠的家伙,无论心里怎样期望着的一个画面,真把我推到台前,忽然就丢失了所有的勇气。
并没有离开很远,跑开不久又偷偷溜回来。陈重说:“谁送这束花给我,我就送还给谁。”
听见真是好后悔呀,如果知道是这个结果,打死我都不会逃。并不是没有人送过花,可是那些花总和送花的人一样,让人提不起精神。
今天这束花被陈重这样一个人送过来,想必会是一个永远都不“蹩脚。”的回忆。但是真正的好事,我从来都无福消受。那花,陈重自己也希望送给青青。我离开是正确的。
看见青青抱着玫瑰,目光渐渐变得没有焦点,在他们两个人之间的这场战役里,我知道青青已经输了。
我呢?他们去楼上开房了,我坐在大堂等他们出来。一次次心神恍惚,总想起陈重眉眼间倾国倾城的好看,想起从他出现的那一刻起,所有精彩的表演。
整个过程,他一共望向我三次,每一次,都那样清晰的被我记忆。结果陈重完胜。他一个人不仅打倒了四个烂仔,还俘虏了两个美女,如果我勉强也算是个美女的话。
他说:希望能收到两束玫瑰,那样他可以左拥右抱男人总是那样贪心的吧。
这种事情我是不可能参与的,我想,我永远都只有旁观资格。今晚青青惨败,她倾了她的国,还赔了一次夫人。
我更惨败,旁观着一场属于别人的战役,不知不觉中已倾了自己的城。
1991。11。14。夜
青青第二次和陈重去了宾馆,这一次,我没有跟去。以前总跟着青青,是因为怕她受到伤害。明知道自己并不能保护她什么,但是有我跟着青青,就算是伤害也可以两个人一起承受。
升高中那年,我差两分没有被重点中学录取,青青对我说,放心吧,你去不成,我也不会一个人去读的。
心就被她一句话暖得发烫,也从那个暑假,青青教会我知道,两个人一起受伤,总比一个人伤得轻些。
和陈重在一起,不用担心青青会受伤害,我已经没有继续跟着她的必要,而且青青的态度,也似乎愿让我再像从前那样坐在大堂等。
青青其实很关心我的,她一定以为在家里等她,总比在大堂里等感觉不那么无聊。
只是这一次,不仅无聊,而且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孤单。我第一次感觉到,在青青的生命里,我变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很想告诉青青,那样等,我并不感觉无聊,反而是种幸福。可是,终于并没有说出口。
和陈重在一起,现在已经是青青最大的快乐,有人在大堂里面坐着等,心里多少会有一点牵绊的。
我怎么可以因为自己的私念,去破坏青青的快乐呢?青青说,所有美好的东西,她总想和我一起分享。
今天她甚至荒唐地说,我可以和她一起去爱陈重。她好傻啊,那样的念头都可以升起,爱情也可以拿来与人分享吗?我也好傻,爱上陈重的话都敢说出,一个旁观者也有资格参与吗?
这两天,青青不停地在我耳边讲述陈重,他十六岁当兵,十七岁就代表中队参加支队的军事比武,拿过多少冠军,配合公安抓获过多少罪犯,最危险的一次曾经一个人面对三个穷凶极恶的劫匪,其中一个手里还有枪。
立过几次功,受过多少嘉奖所以打倒几个小烂仔,对他来说不过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的胸膛怎样宽厚,他的臂膀怎样强壮,他的腹肌怎样清晰可见线条优美。
甚至陈重是第一次和女孩子上床也拿出来讲,怎样笨拙,怎样面红耳赤不知所措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呢,青青不知道,我已经比她还要沉沦了啊,在她无休无止的讲述里,那么多的陈重重叠在一起,汹涌着扑面而来,几乎把我淹没。
而之前陈重曾望向我的所有目光,在回忆中渐次重现,一次比一次令人惊心动魄。
今天,陈重又多看了我一眼。虽然我当时在努力望着别处,可是我还是感觉到了那一眼。那是他去上岗之前的最后一眼,不是望向青青,反倒望向我。
暮色如水,他那一眼无尽缠绵。他转身之后,直到消失在铁门那端,再也没有回头。所以我说,那是他离去时的最后一眼。为什么是缠绵呢?为什么是我?
记得有谁说过:人只看见自己想看见的东西。不过是我第一个人纯粹一厢情愿的臆想而已,我希望他最后一眼望我,我希望那一眼是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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