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袂,我不许你跟潘琦上床。”不断地这样警告着恋人的宁致一边不停地用力抽chā,每一次抽chā执袂都会有礼地还以亲吻和结合处的紧缩。
在一度的解放之后,宁致抱着执袂跪坐在沙发边。被不经过任何爱抚的抽chā疼得眼角都泛出泪水来的执袂,轻声要求“到床上去”听从执袂的吩咐把双膝颤抖的执袂抱到床上后,脱掉她的内衣内裤尽情拥抱。
因为是第二次,所有宁致花了较长的时间仔细品尝执袂的身体,直到对方难以忍受哭求为止。在缠绵之后两人睡了一会儿,不知过了多久,是执袂的动作让宁致睁开了眼睛。
仰望着已经坐起上半身的执袂,宁致睡眼惺松地问“你要到哪里去?”听到执袂回答“想去冲个澡”时,不想一个人待在床上的宁致,就随着执袂一起进浴室去。
这套公寓的浴室相当的宽敞,鸳鸯共浴也不觉得狭窄。在执袂帮自己洗着头发的时候,因为那种感觉实在太舒服,宁致还一度差点睡着。两人进入放好水的浴缸,在宁致的牵引之下,执袂起身面对面跨坐在他的身上。
“我还想要。”陶醉地凝视着执袂的湿发和迷蒙的双瞳、以及泛红的脸颊的宁致呢喃道。“不行。我已经不行了。”
然而强行把她拥入怀中之后,紧贴在执袂腰间的宁致知道她也开始在赤裸相对的刺激下情欲高涨。接下来亢奋的动作让执袂发出的呻吟声在浴室之内回响,并忘情地贴在宁致的身上。
因为宁致上次随堂小考没有及格的事情被儿子的班主任老师请到学校去的明远在离开教师办公室的时候碰上了似乎特意在等着他的任雪穗,答应了任雪穗很诚恳的下次在咖啡馆见面谈一些事的邀约。
虽然不知道她到底要和自己谈论什么,但是猜想着应该是和自己儿子宁致有关的事情,因此总感觉有些惴惴不安的明远提前了十分钟到达了约定的咖啡馆。
这是任雪穗家族集团名下的五星级大酒店,星期六下午酒店大厅里人声鼎沸,而靠里面的咖啡茶座则人比较少,在清静的气氛中明远心里忐忑地边喝咖啡边等着任雪穗。
尽管是在约定时间准时达到的任雪穗,还是急匆匆地从门口跑过来,低下头道歉说“让您久等了。”
这孩子从小到大就是贵族式的家教,有礼有节,不过明远还听宁致说过,她在追求她的一个富家公子前面装平民,装灰姑娘,恶作剧的心理实在可爱极了。
明远记得在任雪穗和宁致小的时候,两个人的家族都还没有兴盛起来,但是两家人彼此之间也已经非常熟稔了。
还记得这两个小孩刚开始因为长辈们的关系而认识的时候是水火不容的。任雪穗用铅笔盒敲过宁致的头,宁致则尾随着她回家用火柴棍堵过她家的锁眼。
当然在两家人的敦敦教诲之下,宁致和任雪穗渐渐地化敌为友。中考成绩不相上下所以很顺利地进入同一所高中并且又巧合地成为了一个班的同学的时候,前妻还曾摸着跑到家里来找宁致玩的任雪穗的脑袋开玩笑地说:“雪穗你和我们家宁致这也算得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吧?那将来直接给我家当儿媳妇算啦,反正大家都这么熟。”
当时宁致和任雪穗都在一瞬间红了脸颊,可是没想到在两家人嘻嘻哈哈的笑声之中宁致冷不防地仰起头说:“我可不喜欢胖女孩!我喜欢那种手腕很纤细的高挑女孩!”
结果没过多久任雪穗就减肥成功,高度也拔得很快的她马上成了宁致说的手腕很纤细的高挑女孩,然而就算如此,两个人的关系似乎也没有很顺利地进展,明远就看到了任雪穗和另外一个比女孩还漂亮的少年手拉手走进餐厅的情景。
“雪穗还真的为了你一句话而减肥啦?”看到全新的任雪穗的时候明远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同时内心受到了女人执念之爱的强烈冲击。
万万没想到的是宁致只是很冷淡地回答了说道:“我不喜欢没有自信的女孩,她为什么要为了我而减肥呢?她这样做我会很有压力,我不喜欢这种感觉。
若是她没有减肥,依然是那个可爱的小胖子,或许我真的会慢慢地从友情发展到爱上她的。但是说真的,她变成了大美女我反而感觉很困扰,觉得我们之间的爱情缘分就此结束了。
不过,找了这么多理由,其实想说的是,不管是小胖子还是大美女,我都不会喜欢上她吧?当然喜欢是有的,但那不是爱吧?对她没有那种不管看到还是没看到都会一想起就心痛的感觉。”
“你懂什么是爱吗?”明远对着当时还只不过是高一的十六岁儿子带着嘲笑的口吻问。结果儿子只是故作高深地笑了笑,然后说:“虽然有俗话说知子莫若父,但是我看爸爸你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明白我的心。
我只想告诉你,现在的孩子都很早熟的,我也不例外。”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宁致虽然已经认识了执袂,两个人却还没有深入的关系,执袂对他来说也只不过是父亲的恋人而已。
突然明远感觉,若是没有儿子宁致插足自己和执袂之间,说不准自己并不会像现在这样深爱着执袂,有了竞争才有珍惜,这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同样的道理,如果没有自己始终横亘在儿子宁致和执袂的关系之中,宁致和执袂两个人就不会爱得这样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也说不定。
也就是说,虽然自己和情敌宁致是相互对立的,但是也存在着相互依存的一面。自己和宁致,还有执袂,组成了坚实的三角形,如果一旦出现某一方的缺席,这个三角形就会散架,这便是所谓的相互矛盾又互为依存的辩证关系吧?
接下来明远又意识到对快满十八岁的儿子宁致来说,执袂应该是他的初恋吧?不,不仅仅是初恋女友,应该还是初夜女友吧?难怪那小子会爱得那么不顾伦理纲常。
是执袂带领他品尝到了所谓的恋爱国度和性的世界的百种滋味吧?也就是说执袂算得上是宁致身体和灵魂的双重开垦者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