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记事起我就没怕过什么小昆虫小爬蚁之类的东西,这至少有一点好处,奠定了我在小孩子心目中天不怕地不怕的光辉形象,还可以随时信手捏个黑糊糊的小虫子吓唬别人达到自己内心隐秘的快乐。
小时侯住在爷爷家,正是一花一世界,一鸟一天堂。花坛,小沙滩,小树林,里面有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目不暇接的生物,我虽不常与它们独处,但小伙伴们总有有些胆量会捉些蚂蚱什么的玩儿的人。有个名字中带“成”字的小男孩,我爷爷看他老实管他叫成老好。有次见我们在玩蚂蚱便信誓坦坦告诉我们蚂蚱可以吃。我们轻而易举的相信了他的话,迅速行动起来,在沙滩里挖了个坑,丢了些蚂蚱进去,又象模象样地找了枯树枝和废纸也扔进去,点燃了拿块木板盖上。过了几分钟,看蚂蚱都烧焦了,便鼓动成老好先带头吃,成老好犹豫了一下,看到我们似乎是鼓励的眼光,遂义不容辞地放进嘴里,众目睽睽之下嚼了几口,终于哇的一声吐掉。从此大家对他的话就总要打掉几分折扣。
有对双胞胎,大的叫大双,小的叫小双。他两是当时我们那儿的声名狼籍的捣蛋鬼。有次在墙角发现一只青黄色大螳螂,两人很想玩却不敢捉,那两把镰刀使他们望而却步。其中一个想到我百毒不侵的本领,便道:还是让小馨来捉吧。说着就把我请来,三下五除二解决了那螳螂。我遥遥感到变成了军师,这事让我很是扬眉吐气了一阵。
上学后,我恶习难改,经常带些样子吓人的小东东到教室威风一下。女同学不必说,连男同学也被我唬的一愣一愣。一直到初中,一直到高中。有些胆小的女生或许被我吓怕,有时拿一片叶子伸到她面前也要尖叫一声。更有甚者,我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她都要条件反射的一抖。这让我总发出邪恶的大笑。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这个比喻或许不太恰当。我毕竟还是发现了惧怕的东西,就是绿色的小毛毛虫。我家楼下种的一排不知名字的树,一到夏天便挂满了这种东西。先前还没发现,近些年气温愈见高涨,它们也愈见活跃。树木茂盛时,它们吊在上面,象门帘一样。其繁殖能力也令人咤目。到后来,地上也有它们密密的踪影,走过去不知要踩死多少,树干更是惨不忍睹,简直变成了绿色。它们的魔掌还不止于此,更伸向了我家楼下的大铁门。有天回家走近,愕然发现它们在上面扭摆着身子,吓的我在楼下徘徊了好久不敢开门回家。不多时树便被它们糟蹋的一干二净。可叹的是小区物业的那个眼力,塄是置之不理放任自流。我心慌意乱每天只敢呆在家里。然后鼓起勇气决定争取和它们成为朋友就象小时侯那样。我把家里看演唱会才用的望远镜拿出来,趴到窗台前凝望它们,仔细观察它们扭动的丑恶姿态,训练自己看它们直到头皮不再发麻为止。这方法无疑是有些作用的,可它们的军团扩张速度之快使我来不及下一个训练便又被吓退。而它们的野心更是扩大到了小区临着的一条马路上的树。在我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最终拨通了新闻热线的电话,结果报纸和电视上刊载了这条新闻,物业管理的头头当天亲自在摄象机的监督下,热情洋溢的高举杀虫剂消灭了毛毛部队。
毛毛部队离开后我想到,这会不会是对我陋行的惩罚呢,之后便很少操起老本行,和其他可爱的虫虫几乎失去了联络,感情也随之飘散,任朋友们更著风和雨,我却一心只读圣贤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