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天空就要下起雨,赵绯云皱皱比起一般女孩略带英气的眉,拉紧身上的背包,往不远处的公车站牌跑去。
她一面跑二面在心中祈祷。拜托呀!千万别下雨,别下雨呀!
她今天不但没有带雨伞,就连背包里也带著她重要的笔记型电脑,她可不想把电脑给淋坏了。
不过也许是她祈祷得不够用力,也或许是上天的恶作剧。雨突地落了下来,豆大的雨滴打在人的身上还挺痛的。赵绯云“哇”地叫了一声,连忙跑进街旁民宅的遮棚下避雨。
“真是的,今天早上不下,偏偏等我回家了才肯下雨”她抱怨了几声,连忙检查一下不防水的背包。“呼,还好没有淋湿。”要是连她的电脑都淋湿了,她肯定咒骂出声。
赵绯云才如此想着,竟有人比她先出声,幽幽念道:“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箔飘澄独自归”
雨,总是灰蒙蒙地下,带著一丝愁,也带著一丝怨,扣紧人心,就和这诗里的孤独一样,让人心情沉重。
像个旅者,在偶然抬头的时候,才察觉游子的凄凉。
赵绯云愣了下,先是看看已慢慢细小的两,侧头垂下视线,才见到一个颓废的长发男子坐在地上。
他就这么坐在肮脏的地上,身上穿著高级的丝质上衣加黑色西装裤,在身前曲起的长腿,让人觉得他的身高很高。微瘦的两手放在膝上,头低著,因此大半的脸庞被乌亮的黑爰覆住,只能勉强看到”点尖削的下巴。
他是流浪汉吗?
赵绯云忖度著,但又觉得他身上的气质和修长的手指不太像是以街头为家的人。但是他为什么要坐在这里呢?
赵绯云好奇心骤起,朝他踱近了一点。
说老实话,因为她全身没有什么浪漫细胞,因此方才她完全听不懂他在念什么,只知道那是一首诗罢了。
也许她以前读过,也或者听人念过,但是以她“过人”的记忆力,实在不太可能记得住。
“你刚刚在念什么?”她不由得开口问道。
他抬起脸来,迷蒙、苍凉的眼透著一丝绝望,深幽得彷佛要把人拉进他的眼睛中沉溺一般。
不过他的眼神迷茫,因此苍忧的瞳仁究竟映进了多少景色,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赵绯云吞了下口水,因为她这一辈子还没有遇过这么令女人抨然心动的男人,让平常大而化之的她几乎不知所措。
如果说她公司里的那些大明星都是万中之选的话,那么眼前这位挂著熊猫眼、嘴上满是未刮短发,却帅得令女人甘心为他抛头颅、洒热血的男人,肯定是精英中的精英、明星中的明星了。
然而他并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迳自盯著她,看得她脸红了起来。
“咳咳,你是不是没有听到我说的话?”赵绯云掩饰自己的不自在,清清嗓音问道。
他还是没有回答她,双瞳像是失了焦距般,看不清眼前的风景,悲伤得彷佛连灵魂都遗弃躯壳了。
他垂放在身旁的两手无力,脸上表情木然如偶若是行尸走肉,也合该是如此而已吧!她心想。
赵绯云眨眨眼,突然觉得自己的肺腑和眼,也跟著刺痛起来。
“搞什么!怎么会有人这么这么的”像个弃儿?
对,就是弃儿。
明明已经这么大的人了,却一点也不会照顾自己。这倒令热心肠的赵绯云不忍了起来。
于是她自动自发地伸手将他拉起,咕哝著[起来!不要在这里当流浪汉,要发神经也请回家去”他看起来很瘦,不过却重得很,任她怎么拉,他都不动如山。“喂动呀!坑诏!”
她喘着气,不信邪地继续奋战,直到他身边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突然动了起来,让她吓了一跳,险些跌了个倒栽葱。
“那是什么?”
等她稳住了气息,往一团灰色的生物篁去,才发现是一只小狈。
它因为身上的皮毛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因此成了土灰色,整个蜷缩成一团,悄悄依偎在他的身旁。
它提防的眼瞧着她,发出警戒声。
[这该不会是你的狗吧—.”赵绯云啼笑皆非地瞪著他问道。
但他仍然无视于她,又把视线垂下,彷佛在哀悼什么。
赵绯云见状,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喂!我说你好歹是个大男人吧!一副颓废的样子像什么话?我要是你爸妈,老早将你踢出家门了!”
他失焦的瞳忽地变深、变暗,又将俊脸抬了起来,睨著她不放。
是谁?是谁在跟他说话?
一向爱管闲事的赵绯云真的跟他杠上了。
“快点给我起来!”她指著小狈道:“这是你的狗吧?瞧它抖成这样,快把它带回去。”
他还是不理她。
赵绯云咬咬牙,愤怒得险些举起大脚踹向他。忍忍耐呀!她才答应过死去的老爸要好好当个淑女,现下可不能将脚印留在他身上,否则清明节的时候肯定又会作恶梦的。
她深呼吸了好几次才蹲在他面前道:“喂,我只再说一次,你的小狈快冷死了,你也该回家好好整理仪容,不然会吓著人的。”语毕,见他仍一动也不动,她的肝火跟著升了上来。“哼!我要是再管你,我就是”
话都还没说完,赵绯云就瞥见小狈抖得活像是要抖掉全身上下的毛似的,让她心肠一软。虽然它恶狠狠地盯著她,但谁教她天生有爱心呢,就再帮他一次吧!
“小狈乖乖哦—.小狈乖”赵绯云由背包里取出中午吃剩的饼乾,微笑地拿到它面前。“吃吧!很好吃的哦啊!”不料她好心没好报,小狈居然咬了她一口。
“可恶!你这只臭狗,难怪你的主人不肯理你”赵绯云气呼呼地骂了一堆,才想到目已是个笨蛋。竟然跟狗争,她莫名其妙发神经呀!
眼见狗儿害怕似的一个哆嗦又躲回男子的身后,赵绯云皱了下眉站起来。
它受了点伤,看来像是路人打过它,这令她无法视而不见,突然,她觉得这一人一狗有点像,不禁莞尔。
狈和人像?他真该检讨了。
当赵绯云回头望着天际时,意外发现云慢慢散去,雨也渐渐变小了。
真好,再过不久她就可以摆脱这一人一狗,回家好好睡个大头觉心头虽然是这么想,赵绯云仍不时注意著后头的动向。
顷刻,原本定若磐石的男人动了。
他想到自己该回家,两眼却仍茫然地瞪著前方,直起身子时颠踬了下,整个人看似要摔倒。
赵绯云下意识地冲上前帮忙,半扶住他的身子,免得他真往前一倒,到时候被压到的倒楣人就会是她。
“谢谢:.”他好像找回了意识,哺哺说道。
“不不客气。”赵绯云八百年难得红一次脸,现在居然连脖子都涨红了。她没有想到他一站起来还挺高的,他的身上虽然有淡淡的酒味,却不至于令人排斥。
然而最令赵绯云心动的是,一般的男人大概会乘机大吃豆腐,但他竟道谢连连,并尽量不将身体压到她身上。
虽然说她是自愿帮忙的,不过他的确是令人心动。但是以他现下恍惚的模样,恐怕连她长什么样子都没有多看眼吧!
吆!难道她长得这么不堪入目吗?赵绯云暗忖道。
“我只要坐计程车就好了。”
“好,我帮你拦辆计程车。”赵绯云将他扶至路边,一见著黄色计程车便连忙举起手来。
计程车司机马上将车停安在他们面前,还自动把门打开,让赵绯云将他扶进车内。
“小姐,要去哪?”计程车司机操著台语口音问道。
赵绯云露出不耐烦的假笑道:“你问这个家伙吧!”然后就气呼呼地将车门关上。
也许她是在气愤,气自己好不容易碰著令她心动的男人,但他却是个不识货的男人。
目送计程车离去,赵绯云才惊觉她忘了一件事。
“笨吨!赵绯云,你刚刚为什么不顺道问问他住哪?”可咕哝完,她随即又红著脸驳斥道:[哼!就算知道他住哪又如何?你又不是花痴,难不成你想做些什么?搞不好他连你长什么样子都不记得”
赵绯云愈想愈不是滋味,也不晓得自己今天是怎么了,一直在生莫名大气。她浑然未觉雨早就不下了。
正当她举步要往公车站牌踱去时,听到了微弱的吠声,大吃一惊,转过头时愁苦著脸。
“我的天!我都忘了你还在这里”极有精神地摇著尾巴的灰色狗儿,正对著她示好。
“吆!现在才来巴结我已经来不及了!”赵绯云可没忘了刚刚的咬手之仇,于是甩起背包掉头就走。
怎料狗儿竟亦步亦趋地跟著她。
“不要跟著我,你就算跟著我也没有用!”赵绯云连头也没有回地说:“虽然你的主人不要你,可不代表我会收留你”可是她一停,狗儿也跟著停下脚步,抬起大眼看着她。
“可恶”
向来软心肠的赵绯云就是经不起小动物用这种眼神望着她,要不她方才也不会发神经似地对一个流浪汉伸出援手。
赵绯云一直走到公车站牌前才咬紧牙关下定决心,她转身抱起脏兮兮的狗儿道:“我告诉你,你要是再敢咬我的话,我就把你丢下来!”不过在这之前,她还是会很有良心地替它找回那个没心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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