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第十章,最终不得不离开北京,回到长春。第四部的写作环境前后变化了4次,最后终于在5月3日的晚上在家中完成了这本书—维以不永伤。
虽说是第一本书,我是在2003年5月将其完成的。但是由于一系列原因,直到2004年5月才正式出版。我那时已经写完了第二部长篇,所以当我2004年看到它以我第一本书的形象出现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因为一年过去了,好多感觉只能靠回忆才能重现。写完长篇时那种兴奋已经不存在了。现在再看这本书,我很钦佩那个时候的自己,现在甚至是未来,我再也很难做到在如此艰辛的环境下,持续几个月的时间完成一部大部头。我很难把那个时候的我和现在的自己想像为同一个人,所以,这本书对我的激励,比这本书在我个人的文学之路上的意义更大。看过的人都会知道这是一部大部头的小说,我这一生可能会写几部这样结构和情节都比较复杂的小说,已写出来的这部是惟一的。在这之后我写的一两部都是10万字左右的小长篇。它们结构比较简单,线索也不如这般交错。
在维以不永伤的结尾我这样写道:
当晚值班的监管将雷奇叫了出来,神情严峻地告诉他袁南的死讯。他笑了笑,没有再理会别人对他的同情安慰。他知道这一天终于等到了,他知道随着这一天的到来他终于可以将深藏在心底的爱恋当作一次遥远的记忆,他终于可以忘记过去的一切,开始试着去追求无我两忘的境界了。回到房间他将杯沿的一只小虫拿了下来。那是清晨他在墙角找到后把它放在杯沿上的。他没想到整个上午虫子会不知疲倦地转了4167个圆圈也没有找到下来的出路。出于对虫子的敬意,他把它放到了地上。疲惫的小虫抖了抖断掉得羽翅伏在地面上一动也不动。一阵吹来的微风掀翻了它的躯壳。“永远也不会动了,”他想“已经死了。”
虽然我说过第四章是对通俗小说的戏仿,但它毕竟是全书的一部分。说它是戏仿,只是在一些无关大体的情节以及叙述的节奏感和通俗小说相似。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结尾在小说构思之前,就长时期地停留在我的脑海中。总有这样的一些意象—故事里所有的人毫无目的地坚持着走在一条路上,他们不知道这条路有多远,终点是哪里。他们看到两旁似曾相识的风景,便错以为是命运的安排。殊不知,我们在半空中俯瞰他们,可以看到他们其实是走在一条环形的甬道之上。全书人物的经历也和这只虫子类似,书中的许多人,最终的结局都是死亡。很多人都认为,雷奇死掉的只是一个名字,他还以另一个名字—甚至是一个民族—不为人知地活着,他的精神渐渐地被岁月所磨灭。这样算来,全书描述了12个人的死亡,前后依次是毛毛、杜宾的祖父、李奶奶、杜宾、雷奇、钟磊、另一个毛毛、张文再和他的父亲、朱珍珍、观棋多嘴的人,还有袁南。我的一个朋友认为我的这种写法让小说听起来好像比活着中死去的人还多。我觉得至少就死亡率而言它并不比那部小说更高,另外值得庆幸的是,我的人物并没有因为吃豆子而撑死。如果真的抛开死亡率不谈的话,则死亡人数最多的可能是三国演义。
1998年余华声名大震,我当时读了余华的全部长篇,就活着而言,我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出色的小说。那本小说相当单薄,单薄得只剩下一个意象,那就是:一个人很痛苦,但是最后平静地活着,而他身边的人都莫名地死去了。活着的创意和主题是很出色的。但是小说总感觉是缺了什么。就这部小说我想了很久,一类小说是作者想要告诉你一些事情,能看进去多少是读者的事情;另一类小说是作者用心写出的故事本身包含了他的观点,读者则去感受这个故事。很显然余华是属于前者的。
第二个小说一,二,滑向铁轨的时光是在起笔维以不永伤之前构思的,也是想对我童年若干记忆的一些交代。当然,只写了我童年的一部分,不过这也足以构成这样的一部长篇小说。接下来一两年里,我将还写4部这样的长篇小说。我想把它组成人生五线—家庭、性启蒙、思念、成长及性,当然几部长篇之间的主题并不是可以用几个简单的词语明显地区分出来,譬如性与性启蒙和爱,它们有时可以完全混淆在一起,每个词语不过是一个长篇的侧重点。这5个小长篇应该是维以不永伤和下一个大部头长篇间歇期当中的小说。
第二个长篇完成于广州。我10月中旬到达广州,写长篇之前,我先写了一篇快乐前行,低迷折回来熟悉这种接下来能够用到的叙述文体。长篇在平安夜前完成,前后持续了一个月,在广州,在我所就读的第二所大学。我并没有如我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勤奋地去攻读自考文凭,很少去上课。每天夜里开始写起,到清晨7点左右停笔,吃一盘很好吃的肠粉,然后熟睡到太阳下山。圣诞节那天,我在上午逛街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由于我很久没有白天出行,太阳对我来说是如此可怕,在强烈的日光下面我连眼睛都无法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