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个序言,糟糕的出版社编辑并没有及时用上它,据说是名气的问题,这真好笑。好在我的狗屎运让这本书在香港获得重生。它的确需要一次重生,甚至需要在中国大陆获得一次三生,因为在大陆已经很难买到这本书了。但很多朋友依然在向我要,或者告诉他们书店的地址也行,网上也行。在香港的重生也让七月人为它写的序言像一条围巾那样裹在它的脖子上。那是一条显而易见的好围巾。我的意思是,它恰当而且管用。因为国内那个出版社的疏忽和愚蠢,我甚至忘记了这么一篇东西,直到在香港我拿到繁体字版本的我的秃头老师,翻开书页,在那个灯火辉煌的岸边,那个酒店阳台上,我被这个序言感动了。我再也无法掩饰我对这个长篇小说的热爱。对我来说,它是一个长大成人的孩子,尽管有很多毛病,甚至犯了令人忌讳的错误,但我依然爱它。我是它的亲生爸爸,我把它带到香港,我也准备把它带到世界上每一个它想去的地方。
最早是出于一次阴谋,因为我很想写一个宫廷丑闻。电视台对清宫戏的迷恋和偏好很难让人理解。这是第一个线索。第二个线索是我想写我的老师,我在大学里碰上了不少好老师,他们不仅有趣,也很有风度,甚至非常有男人味儿。当然,女老师也不乏风情万种的,可惜在长相上或者在学识上还是略逊一筹。我更喜欢打量那些男老师。我的性取向理当没有问题,可也没个准。我向来喜欢听男人们唱歌,郑钧、朴树、许巍、beyond,即使在卡拉ok里面,优秀的男麦霸们也令我痴迷。偶像对我来说就是要成为的人。我可以从任何优秀的男人身上学到东西。也许没有偶像表明了自己更加强大,我希望自己强大,但我还在寻找偶像。偶像的力量无比巨大,他们能让你更快地成为你想成为的人。也许有一天偶像终将谢幕,那时候强大便不证自明。
这真的是灵感么?那个下午我从华东师范大学一个文具店内买了一本白色笔记本,还买了一支铅笔。小说的第一句话:“法国大革命,波涛汹涌。”我是坐在一辆女式自行车上写下的。要感谢那辆自行车和它的主人,一屁股坐下去,坐姿让我极为舒服。也许没有那辆停放在路边的自行车就没有了这部小说。那时候将近黄昏,华东师范大学的河东食堂熙熙攘攘。我写完这句话,觉得太满意了。而且觉得这个故事已经生成,我需要做的就是如同一个织女把那些绒线串成一件花衣服,安上一些纽扣。
那天我记得是2001年9月3日。
之后天一黑,我便躲在华东师范大学文史楼一个教室里面,舞动着铅笔,舞出了我的第一段:
法国大革命,波涛汹涌。我的历史老师说这句话的时候唾沫飞溅,直冲我们的面门。我们的老师还说,这场声势浩大的革命具有浓烈的浪漫色彩。我们看到各自脸上的口水,觉得真是太浪漫了。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穿着崭新的裤子和衣服。听着世界近代史老师的课程,我突然对这个大革命有了浓厚的兴趣,竟然拿出一本笔记本,以前我是从来都不记笔记的。准确的说,使我产生兴趣的既不是世界近代史这门课程,也不是大革命本身—老师说到了拉瓦锡。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
我开始记录这段法国的历史,老师说什么,我就写什么;老师说到了拉瓦锡,我就更深情地凝望我的老师—在那个时候,他讲到的就是我的兴趣所在啦。
老师说,拉瓦锡小学毕业的时候,很想当一名艺术家;中学毕业的时候,很想当一名企业家;等到他大学里,他就转而要当一名化学家了(你说这个人有意思吧)。这每一个梦想都伴随着拉瓦锡的成长,同时也让他备受折磨,比如说,他因此晚上经常失眠。在他小学的时候,今天梦到五线谱,明天梦到画鸡蛋—传闻达芬奇就是靠画这个起家的。但是拉瓦锡决定画番茄起家,然后有一天他就梦到他和达芬奇两个人一起在烧番茄炒蛋。梦里的情形十分糟糕,满屋子的油烟,什么都看不见,但是拉瓦锡却是五迷三道地炒啊炒的(老师说,这些就是一个艺术家所要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