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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中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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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你还是接着往下看吧,反正印度人就是从这十二处说事儿,它们被认为是认识的基本元素——哎,是不是有点简单得离谱啊?古印度人与古希腊人一样,不喜欢制作工具来观察眼前事物,而更喜欢玄想,就从自己开始,就从自己的身体开始,就从自己“如何想”开始,看什么想什么,所以就发现“十二处”了!

    别急啊,呵呵,这“十二处”仅是关于心与物的众多分类法之一“一切有部”便认为有七十五种这样的元素,总称为法,而其余的东西则被认为是非实在的,比如灵魂、自我之类的东西——咱还得把话扯回来“十二处”之后,你才是刚刚迈上一小级台阶,接着你就不得不面对“十八界”啦。至于什么是十八界,我就懒得说了,但你不得不了解它,呵呵,因它们是意识的基本元素,而佛教哲学便是各种力与能的分析,佛教认为,正是这些元素或力能的结合,产生出一股相续不断的事件之流——看看它们有多重要!它相当于你学了一种古代的宏观力学与量子力学,还不是数学化与物理化的,而是哲学与艺术化的,这时,你便会悄悄感谢希腊人,他们发明了一种多么清楚的讲道理的方式,一件事一件事地讲,而古印度人的方式是把很多事放在一起讲。不过,依他们那个时代的常识,他们的确是一件事一件事地讲的——错在我们走在另一条路上。

    我们还是回到“色”吧,这色吧,更准确一点的叫法是“色处”是指肉眼可看见的物质,它的特性是质碍性,而质碍性又是指某种无法渗透的性质,总之,是说一个物理单位所占据的位置不能同时由别的物理元素所占据,若是运用古代思维,对这个意思我就很有意见:那盐融在水里算怎么回事儿呢?

    算了,我们还是听听佛教怎么说吧。另有一种佛教见解,认为色只分成光明的和黑暗的即可,而眼睛所见的事物被说成是线条儿的差异,我靠!

    还有一种见解(经量部),认为只有色是实在的,而形则是心构造的,如此,佛教中的色还能被解释成其中不含任何质料的物质构成元素。

    一般来讲,这些解释就够乱的,但一点儿也没完,我东看西看,看了半天,发现我们现在说的物质,在佛教与其说是实体,不如说是力能。

    但说到力能,就更晕了,不过你要是以前当过理工科学生,还是能顶着混乱往下看的,反正估计看够小半年,你会觉得能看懂“法”这个概念。这法吧,总体来讲,具有某种终极实在意义,它在物质范围里,表示感觉材料的实在性,而在心的范围里,它又表示一种分离的心理机制——总之吧,好像大概是这样,但佛教的基本概念之间也是相互阐述的,总之你总能从一个含含糊糊,转入到另一个含含糊糊。

    接下来你开始在佛教的世界里努力分清到底什么是物质的基本元素,什么是心理的基本元素,然后你不得接触一个词,叫作“力”这个概念有种叫人发疯的特性,连头脑很清楚的佛教学者舍尔巴茨基都忍不住说“在佛教术语里,力与受这些影响的实体之间,始终存在着某种摇摆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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