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一个画家,我是一张拓片图画,是山峦的形状,岩洞的轮廓。在我来到人世之前,这幅图画已经被画出。我活着这条时间的水渠慢慢行走,发现了我与这幅图画的关系,我看见了这幅拓画本身就是一部历史,全部女人的生活都绘在这里。
夏天,是我喜欢的季节,白天显得那么绵长,不像冬天,天色早早就黑了,窗外刮着嗷嗷叫的大风,使人想起许多恐怖的故事。
夏天尽管炎热,但房间里却是荫爽。关键是,整个悠长的夏季.我都可以只穿着棉布背心和短裙子,我的胳臂(不小姐)和腿(是小姐)都露在外边,我便有了许多机会与“不小姐”和“是小姐”交谈。
我发现她们在夏天里长得特别快,尤其是长长的暑假里我从长长的午睡中醒来之后,我看到“不小姐”和“是小姐”就又长了一截,慵慵懒懒的样子,像暑天常吃的凉面条一样又细又长。我不喜欢太阳晒,平时总是躲在荫凉里走路,因为一晒我就会头晕,所以“不小姐”和“是小姐”都像珊瑚石那么白皙,蓝蓝的血管弯弯曲曲地卧在透明的皮肤下边,很像我家门后那一张硕大的中国地图上的河流。每天午睡之后,我都用很多时间与“不小姐”和“是小姐”交谈。
母亲说,一到夏天,我就像院子里的刺草长得那么疯快。
这样,几个夏天过去,我就几乎长得和母亲一样高了。
我所读书的那个弯角小学,已经改成了戴帽学校(即小学、中学连读的十年一贯制学校),叫做弯角中心学校。我在这里继续升人中学,一直在t先生的名下。
人体图片事件之后,t先生对我依旧怀有敌意,对我动辄训斥、挑毛病。随着我的个子的长高,我眼中的t先生像矮了一截似的,但是他在我面前的傲慢却越发高昂起来。
班里的几个女同学开始围着t先生转,我看得出来,她们对他充满了崇拜。t先生的语文课,她们总是从头到尾地坐得笔直,两眼不会转弯地盯住t先生,下课的时候,她们就围住t故意问这问那。她们甚至模仿他甩头发的姿势,用粉笔头学他把烟头从窗口弹出室外的动作。我自知t不喜欢我,自然总是躲得远远的。
在任何一个班级里,总会出现许多人围绕着一个人转的情形,这个人一般是他们的一位教师,或者是学生中的一位首领,大家对他服服帖帖,向他讨好,以便保持自己的安全与顺当。使自己不至于被孤立、被排挤。但是,我不喜欢这样。如果我不能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么,起码我可以不去说违心的话。宁可独自—人,没有同伴。
有—次课间休息,几个女同学照例围着t叽叽喳喳,我为了避免白己作为一个“陌生人”或者说“局外人”的尴尬,便趴在自己的课桌上做作业。
我偶然一抬头,发现t正越过那群围拢他周围的一圈小脑袋,把目光投向我,他的目光如同电流,滚烫又冰凉,穿透了我的身体。我赶快又把头埋下,专注于我的作业本上那些歪歪斜斜的字体,我的钢笔字在方格子里耸肩垂头,不成样子。
这时,我听到t大叫我的名字“倪拗拗,课间不许做作业,到我办公室去!”
然后,我的余光看到一个宽大的身架,影子般地窜到我的课桌前。
我不敢抬头看他,我的脸肯定又胀得通红,因为我已经感到热辣辣的。我用力咽了咽口水,把由于忽然的紧张而引起的嗝肌颤动,强硬地压制下去。
我一点也不明白,他为什么总是对我大喊大叫,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地对我讲话。我继续低着头,看了看课桌上我的攥紧拳头的苍白的手指,把一张废纸团小心翼翼地捋平,之后又把它狠狠地撕碎,仿佛手里撕碎的不是一张废纸,而是t的愤怒的皮肤。
然后,我磨磨蹭蹭地停下手里的事情,随着他磨磨蹭蹭地到他的办公室去。
后边的课,我自然没有上成,我一直在t的办公室里聆听他的训导。我始终别扭地把头扭向一边,拒绝看他,他便不断重复地扳过我的肩,或者拉扯我的胳臂,要我注视着他以及他的尊严。有时候,他说累了,便盯住我的脸孔或胸部,目光像锈住一样一动不动,仿佛我是一个怪物,他的眼睛里燃烧着怒火。我不知道我的这些部位有什么异样,使他如此恼火。
他盯住我看,又强迫我也专注地看着他。他端坐在办公桌前的椅子上,我站立在他的右侧,倚着窗棍,我的眼睛垂下来正好落在他的头顶。于是,我便盯住他的头发看,那头发是先天卷曲的,呈栗黑色,乱蓬蓬地簇拥在头顶。也许是天气热出汗的缘故,他的头发湿淋淋的,像刚刚洗过澡的样子,散发着淡淡的盐渍味,透出一股挡不住的旺盛的生命力。
窗外一缕金色的阳光正好斜射在他的脑袋上,那卷卷曲曲的头发看上去似乎是热带雨林丛中的一个毛绒绒的鸟窝。
他终于注意到我不停地盯住他的头发看时,便不自在起来。他不住地把手指插进头发里捋来捋去,肩膀神经质地耸动,好像那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很不合适。
从他闪动的眼神,我可以看出,他对于我如此专注的目光,感到疑惑不解。然而,我的目的就是使他疑惑不解,正如同我对于他的目光的疑惑不解一样。
t的确是一个怪异的男人。那个时候,我自然是不能够理解,一个傲慢的大男人的敌意,往往是出于一种他自己也不能明确的狂妄的热情。那一种诋毁和愤怒的力量,实际上与他对于对方的向往倾心是成正比的。如同一个男人的献媚或热情.往往是出于他骨子里面的敌意,而不是出于爱恋,这是同样的道理。
许多男人就是这么一种矛盾、暴烈、神圣不可侵犯的人。
无论小学还是上了中学,我一直与身边的人隔着一道深深的裂沟。我们那时候,所在的班级是从小学“一锅端”升入中学,应该说,所有的面孔都是熟悉的。但是我始终像一个外来人一样,无法参与、渗透到他们当中去,我始终在他们的群体之外,承受着一个异乡人所需要担当的被驱逐在外的感受。而其他梳着小辫子或者理着短发的小姑娘则安全地混淆在一种群体的欢乐中。学校成为她们的家园和天堂。而我却毫无这种感觉。
与群体融为一体的快乐,是我永久的一种残缺。
我清晰地记得学校里那些淡棕色的有着木质条纹的桌子和椅子,记得玻璃黑板与劣质的粉笔摩擦时所发出的刺耳的尖叫,记得我的位子在临窗第三排的左边,更记得每一件侵辱了我的自尊心的事端。但是,我对于与这个团体或其中一部分人扭合一起发生的什么,却没有多少记忆。
许多年之后,当我长大成人,读了卡尔。瓦伦丁的陌生人的时候,才明白了一个人并不一定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才成为一个陌生人。因为一个陌生人感到自己陌生,才成为一个陌生人。也就是说,只有她感到自己不再陌生之时,她就不再是一个陌生人了。这当然是一种说法。另外,我倒是以为,一个人直到她明白懂得了她身边的一切事事物物时,对她来讲,没有什么是陌生的了,她就不再是一个陌生人。
所以,在我的学生时代,我和我的学伴们无非是彼此陌生的熟人。
实际上“陌生的熟人”这一形象,在后来的许多年之后,一直伴随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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