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不住地升高,浑身燥热,我彻夜开着空调睡。一觉醒来,我全身不停地冒着虚汗,虽然身上滚烫,但却冷得发抖。
哥哥,你看,你不在我的身边,我就生病了。哥哥,你应该像潇洒的王子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把我带走。为什么没有你的消息啊?我的心好痛!
哥哥,现在我是那么渴望见到你,明明觉得应该可以见到你,而实际上却又见不到。这难道就是别人常说的相思病吗?我决定按照哥哥以前说过的话,干净利索地处理面临的问题,但我的身体不行,他拒绝。现在我不吃饭,不说话,不哭也不笑,只就这么躺在床上眨着大大的眼睛,或是睡觉。
就这样过了几个星期。妈妈在一旁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叫来医生,在我的胳膊上扎了一针。就这样大概过去了三周,我除了一点点稀饭,任何东西都无法咽下去。我想,也许我就这么死了。哥哥那边怎么仍然没有任何消息呢?我实在是忍无可忍,半夜爬起来,打算去客厅给釜山的宾馆打电话。
“啊,高会长。这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孩子越来越瘦了。饭也不吃,你那边怎么样啊?”
就在我下最后一级台阶时,从客厅那边传来爸爸低低的声音。我听不清楚爸爸在说什么,只听到了“饭”什么什么的,我竖起了耳朵,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最终被茶几绊倒了。
“啊,是谁啊?好,好。我以后再和您联系。”
“在和谁这么神神秘秘地通话呢?”
“啊,不是,只是一个客户。”
“和客户在这个时间通话?”
“美国。那个客户在美国。现在美国不是白天吗?你现在到这儿来干什么?你不是天天在房间呆着吗?”
虽然爸爸的话看起来有些不像是真的,但我没有怀疑。还有,我也不敢说这个时间到客厅来的真实目的。
“干什么?我就不能出来了?爸爸你希望你的女儿天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最后被折磨死了才甘心吗?我饿了才出来的。都是爸爸弄出来的事,你得负责,给我弄饭吃吧。”
“好,好。你在这儿坐着等一会儿。”
哦,吓死我了。爸爸走进了厨房。虽然现在已是凌晨,女儿的一句“我饿了”这个当爸爸的就走进了厨房开始忙开了。我偷看着厨房那边,拿起了电话。虽然我紧张得心脏都快跳出喉咙,但我还是无法轻易放下电话。我先拨打114查号台,问到了宾馆的号码之后,把电话打了过去。可能因为是凌晨,电话那头传过来服务台小姐倦倦的声音。我生怕爸爸听见,眼睛看着厨房,小声问到了高约翰的房间号。1105号。
“您能现在就把电话接到他的房间吗?”
“好的,请稍等。”
电话接通了,我听到了哥哥憔悴的声音。
(谁呀?)
“哥哥。”
也不知道是还没有睡醒还是喝醉了酒,哥哥的声音听起来软弱无力,充满了悲伤,好似已把这个世界抛弃了一样。在听到我的叫声之后,哥哥吃惊地喊了起来,我的眼睛红了。
(娜莉吗?是娜莉吗?!天哪,真的是娜莉吗?是我漂亮的娜莉吗?)
“嗯,哥哥,是我。现在哥哥好好听我说。”
(好。)
我瞟着厨房,听到爸爸啦啦啦地哼着歌。我吓得用更小的声音说着,而哥哥听到我压低了嗓音,他也跟着我小声地说着。
“哥哥,我病得很重。因为哥哥不在身边,我好难过。我现在被软禁在家里,就这样听我的声音可能也是最后一次。哥哥那边可以外出吗?”
(嗯。怎么办呢?哥哥怎么做才好呢?)
“那明天立刻去买手机,然后用送货上门方式或特快专递给我邮过来。发送人用高洙丽约斯兰翰一公司的名义。别忘了一定要注明必须本人签收。”
(高洙丽约斯兰翰一公司?一定要这样吗?)
“你看看每个词的第一个字。不管怎么说,哥哥一定要好好吃饭,要加油哦!一定会有办法的,知道了?我得挂了,哥哥,我爱你。”
(娜,娜莉呀。娜莉呀!)
我虽然听到了哥哥的喊声,但我看到爸爸已从厨房走了出来,吓得我咣当一声匆匆忙忙挂断了电话。我不知道爸爸有没有听到,只感觉手上汗津津的,尴尬地笑着走进了餐厅。
“你怕什么呀?”
“啊,不是。谁怕了?黑乎乎的,爸爸突然出来吓了我一跳。唉呀,这是什么呀?说要给我弄好吃的,结果只是方便面?”
“哈哈哈!对不起。我只会做方便面,别的不会啊。不好吃也稍微吃一点。我让大婶早上给你做好吃的。”
“我的气还没消呢。我会按照爸爸的安排去见那个男孩子的,但你等着瞧,我会做出很多出格的事情迫使他悔婚的。不管怎么说,最丢脸的可是爸爸哟?”
“好,你就这么做。吃完了回到房间去。”
我已经下定了决心。我已经制定了好几套方案,以应对有那么一天,他们把我领到一个陌生男人面前。好,迟早都要来的,我们等着瞧。我要相信哥哥,只要偶尔听到哥哥的声音就足够了。我只吃了一口就吃不下了,把剩下已泡胀的方便面悄悄地倒掉了。
约翰接到娜莉的电话之后兴奋得一点睡意都没有了。约翰这两天也是,天天闷在房间里,哪里都没有去,也没有喝酒。因为喝酒只能让他更加想念娜莉。约翰只等着太阳出来,手机代理店开门。虽然还有5个多小时,但约翰感觉等待都是愉快的,他好像看到了一点希望。真不知道娜莉是怎么打来电话的,约翰耳边好像仍然回荡着她低低的声音。约翰就这样像神经失常的人一样,想着,笑着,笑着,想着。
终于,太阳出来了,约翰匆匆忙忙穿上衣服跑出了宾馆。光头经理在后面跟着问他上哪儿,他只是回头瞪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
到附近的手机代理店,约翰买了两部最新型可摄像手机,然后刚想用特快专递邮走,突然灵光一闪,想出了一个主意。他化装成快递员,开车到了汉城。开得不知道有多快,三个小时后就到了娜莉家附近。约翰把手放到嘣嘣乱跳的心脏上,深吸了一口气,穿上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破衣服,戴上大大的帽子,压得低低的,戴上破的棉质手套,站在了好像能够把人一口吞下的大门边,按响了门铃。
(是谁啊?)
“啊,特快专递。是曹娜莉的家吗?”
(啊,是啊。从哪儿发来的啊?)
“高洙丽约斯兰翰一公司发来的。这份邮件需要本人签收,曹娜莉本人在家吗?”
(在,请稍等。)
约翰怕大婶听出他的声音,故意捏着鼻子大声说着。幸亏金婶没有听出他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大门开了,约翰看到了已瘦得不成样的娜莉。
“请在这儿签字。”
“好。啊~~~啊??!”
“嘘!”
“哥,哥哥。”
“你选择。是和哥哥一起走呢?还是乖乖地用这个手机和我联系?”
约翰本来也只打算看一眼娜莉,把手机交给她就走的,但看到瘦得不成样的娜莉,他突然生出把她偷走的冲动。约翰催促着娜莉,因为一旦大婶出来,不仅无法逃走,就连手机也无法保住。而娜莉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只在那里眨着眼睛。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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