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荒山之夜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我们一共是四个人——拉蒙、巧诺、奥克塔维沃,还有我。

    黄昏的时候我们将车子放在另一个山顶的松林里,便这样一步一步的走过了两个山谷,再翻一个草原就是今夜将休息的洞穴了。

    巧诺和奥克塔维沃走得非常快,一片晴朗无云的天空那样广阔的托着他们的身影,猎狗戈利菲的黑白花斑在低低的芒草里时隐时现。

    山的棱线很清楚的分割着天空,我们已在群山的顶峰。

    极目望去,是灰绿色的仙人掌,是遍地米黄的茅草,是秃兀的黑石和粗犷没有一棵树木的荒山,偶尔有一只黑鹰掠过寂寞的长空,这正是我所喜欢的一种风景。

    太阳没有完全下山,月亮却早已白白的升了上来,近晚的微风吹动了衰衰的荒原,四周的空气里有一份夏日特有的泥土及枯草蒸发的气味。在这儿,山的庄严,草原的优美,大地的宁静是那么和谐的呈现在眼前。

    再没有上坡路了,我坐在地上将绑在鞋上以防滑脚的麻绳解开来,远望着一座座在我底下的群山和来时的路,真有些惊异自己是如何过来p的。

    拉蒙由身后的谷里冒了出来,我擦擦汗对他笑笑,顺手将自己掮着的猎枪交给了他。

    这一个小时山路里,我们四人几乎没有交谈过。这种看似结伴同行,而又彼此并不相连的关系使我非常怡然自由,不说话更是能使我专心享受这四周神奇的寂静。于是我便一直沉默着,甚而我们各走各的,只是看得见彼此的身影便是好了。

    “还能走吗?马上到了。”拉蒙问。

    我笑笑,站起来重新整了一下自己的背包,粗绳子好似陷进两肩肉里似的割着,而我是不想抱怨什么的。“不久就到了。”拉蒙越过我又大步走去。

    齐膝的枯草在我脚下一批一批的分合着,举头望去,巧诺和奥克塔维沃已成了两个小黑点,背后的太阳已经不再灼热,天空仍旧白花花的没有一丝夕阳。

    这是我回到加纳利群岛以后第一次上大山来走路,这使我的灵魂喜悦得要冲了出来,接近大自然对我这样的人仍是迫切的需要,呼吸着旷野的生命,踏在厚实的泥土中总使我产生这么欢悦有如回归的感动。跟着这三个乡下朋友在一起使我无拘无束,单纯得有若天地最初的一块石头。

    事实上那天早晨我并不知道自己会来山里的。我是去镇上赶星期六必有的市集,在挤得水泄不通的蔬菜摊子旁碰到了另一个村落中住着的木匠拉蒙,他也正好上镇来买木材。“这里不能讲话,我们去那边喝咖啡?”我指指街角的小店,在人堆里对拉蒙喊着。

    “就是在找你呢!电话没人接。”拉蒙笑嘻嘻的跑了过来。

    拉蒙是我们的旧识,四年前他给我们做过两扇美丽的木窗,以后便成了常有来往的朋友。

    这次回来之后,为着我开始做木工,常常跑到拉蒙乡下的家里去用他的工具,杏仁收成的上星期亦是去田里帮忙了一整天的。

    拉蒙是一个矮矮胖胖性子和平的人,他的头发正如木匠刨花一般的卷曲,连颜色都像松木。两眼是近乎绿色的一种灰,鼻子非常优美,口角总是含着一丝单纯的微笑,小小的身材衬着一个大头,给人一种不倒翁的感觉。他从不说一句粗话,他甚而根本不太讲话,在他的身上可以感觉到浓浓的泥土味,而我的眼光里,土气倒也是一份健康的气质。

    在镇外十几里路的一个山谷里,拉蒙有一片父母传下来的田产,溪边又有几十棵杏树,山洞里养了山羊。他的砖房就在田里,上面是住家,下面是工作房,一套好手艺使得这个孤伶伶的青年过得丰衣足食,说他孤伶亦是不算全对,因为他没有离乡过一步,村内任何人与他都有些亲戚关系。“不是昨天才见过你吗?”我奇怪的问。

    “晚上做什么,星期六呢?”他问。

    “进城去英国俱乐部吃饭,怎么?”

    “我们预备黄昏去山上住,明天清早起来打野兔,想你一起去的。”

    “还有谁?”

    “巧诺、奥克塔维沃,都是自己人。”

    这当然是很熟的人,拉蒙的两个学徒一个刚刚服完兵役回来,一个便是要去了。跟巧诺和奥克塔维沃我是合得来的,再说除了在工作房里一同做工之外,也是常常去田野里一同练枪的。

    拉蒙是岛上飞靶二十九度冠军,看上去不显眼,其实跟他学的东西到也不会少的。

    “问题是我晚上那批朋友——”我有些犹豫。

    我还有一些完全不相同的朋友,是住在城里的律师、工程师、银行做事的,还有一些在加纳利群岛长住的外国人。都是真诚的旧友,可是他们的活动和生活好似总不太合乎我的性向。

    我仍在沉吟,拉蒙也不特别游说我,只是去柜上叫咖啡了。

    “你们怎么去?”我问。

    “开我的车直到山顶,弯进产业道路,然后下来走,山顶有个朋友的洞穴,可以睡人。”

    “都骑车去好吗?”我问。因为我们四个人都有摩托车。“开车安稳些,再说以后总是要走路的。”

    “好,我跟人家去赖赖看,那种穿漂亮衣服吃晚饭的事情越来越没道理了。”我说。

    “你去?”拉蒙的脸上掠过一阵欣喜。

    “下午六点钟在圣璜大教堂里找我,吃的东西我来带。要你几发子弹,我那儿只有四发了。”

    回到家里我跟女友伊芙打电话,在那一端可以听出她显然的不愉快:“倒也不是为了你临时失约,问题是拿我们这些人的友情去换一个乡下木匠总是说不过去的。”“不是换一个,还有他的两个学徒和一只花斑狗,很公平的。”我笑着说。

    “跟那些低下的人在一起有什么好谈的嘛。”伊芙说。“又不是去谈话的,清谈是跟你们城里人的事。”我又好笑的说。

    伊芙的优越感阻止了她再进一步的见识,这是很可惜的事情。

    “随你吧!反正你是自由的。”最后她说。

    放下了电话我有些不开心,因为伊芙叫我的朋友是低下人,过一会我也不再去想这件事情了。生命短促,没有时间可以再浪费,一切随心自由才是应该努力去追求的,别人如何想我便是那么的无足轻重了。

    事实上我所需要带去山上的东西只有那么一点点;一瓶水,一把摺刀,一段麻绳和一条旧毯子,为了那三个人的食物我又加添了四条长硬面包,一串香肠,两斤炸排骨和一小包橄榄,这便是我所携带的全部东西了。

    我甚而不再用背包、睡袋及帐篷。毛毯团成一个小筒,将食物卷在里面,两头扎上绳子,这样便可以背在背上了。

    要出门的时候我细细的锁好门窗,明知自己是不回来过夜,卧室的小台灯仍是给它亮着。

    虽然家中只有一个人住着,可是离开小屋仍使我一时里非常的悲伤。

    这是我第一次晚上不回家,我的心里有些不惯和惊惶,好似做了什么不讨人欢喜的事情一般的不安宁。

    在镇上的大教堂里我静悄悄的坐了一会儿,然后拉蒙和奥克塔维沃便来会我了。

    我的车弯去接乡下的巧诺,他的母亲又给了一大包刚刚出锅的咸马铃薯。

    “打枪要当心呀!不要面对面的乱放!”老妈妈又不放心的叮咛着。

    “我们会很小心的,如果你喜欢,一枪不放也是答应的。”我在车内喊着。

    于是我们穿过田野,穿过午后空寂的市镇向群山狂奔而去。

    车子经过“狩猎人教堂”时停了一会儿,在它附近的一间杂货店里买了最便宜的甜饼。过了那个山区的教堂便再也没有人烟也没有房舍了。

    其实我们根本已是离群索居的一批人了。

    我在海边,拉蒙在田上,巧诺和奥克塔维沃的父母也是庄稼人。可是进入雄壮无人的大山仍然使我们快活得不知如何是好。

    难怪拉蒙是每星期天必然上山过一整天的。这又岂止是来猎野兔呢!必然是受到了大自然神秘的召唤,只是他没有念过什么书,对于内心所感应到的奥秘欠缺语言的能力将它表达出来罢了。

    我真愿意慢慢化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乡下人,化作泥土,化作大地,因为生命的层层面貌只有这个最最贴近我心。“echo,山洞到啦!”

    草原的尽头,我的同伴们在向我挥手高喊起来。

    我大步向他们走过去,走到那个黑漆漆的洞口,将背着的东西往地上一摔便迳自跑了进去。

    那是一个入口很窄而里面居然分成三间的洞穴。洞顶是一人半高的岩石,地下是松软的泥土。已经点上了蜡烛。在这三间圆形的洞穴里,早有人给它架了厨房和水槽。一条铁丝横过两壁,上面挂着几条霉味的破毯子,墙角一口袋马铃薯和几瓶已经发黄的水,泥土上丢满了碎纸、弹壳和汽水瓶。

    “太脏了!空气不好,没有女人的手来整理过吧?”

    说着我马上蹲在地上捡起垃圾来。这是我的坏习惯,见不得不清洁的地方,即使住一个晚上亦是要打扫的。“如果这个洞的岩石全部粉刷成纯白色,烛台固定的做它九十九个,泥巴地糊水泥,满房间铺上木匠店里刨花做的巨大垫子,上面盖上彩色的大床毯,门口吊一盏风灯,加一个雕花木门,你们看看会有多么舒服。”我停下工作对那三个人说着。

    这是女人的言语,却将我们带进一份童话似的憧憬里去。“买下来好罗!主人要卖呢!”拉蒙突然说。

    “多少钱?”我急切的问。

    “他说要一万块。”巧诺赶紧说。

    “我们还等什么?”我慢慢的说,心里止不住的有些昏眩起来,一万块不过是拉蒙半扇木窗的要价,一百五十美金而已,可是我们会有一个白色的大山洞——“我是不要合买的哦!”我赶快不放心的加了一句。旁边的人都笑了。“以后,只要下面开始选举了,那些扩音机叫来叫去互骂个不停的时候,你们就上山来躲,点它一洞的蜡烛做神仙。如果你们帮忙抬水泥上来,我在同意给分给一人一把钥匙的,好不好呢?”

    “就这么给你抢去了?”拉蒙好笑的说。

    “我是真的,请你下星期去问清楚好吗?”我认真的叮咛了一声。

    “你真要?”奥克塔维沃有些吃惊的问。

    “我真想要,这里没有人找得到我。”

    也不懂为什么我的心为什么只是寻求安静,对于宁静的渴求已到了不能解释的地步,难道山下海边的日子静得还不够刻骨吗?

    我跑出洞口去站着,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了,一轮明月在对面的山脊上高悬着,大地在这月圆之夜化作一片白茫茫的雪景,哪像是在八月盛夏的夜晚呢。

    这儿的风景是肃杀的,每一块石头都有它自己苍凉的故事。奇怪的是它们并不挣扎亦不呐喊,它们只是在天地之间沉默着。

    那样美的洞儿其实是我的幻想,眼前,没有整理的它仍是不能吸引人的。

    “你们不饿吗?出来吃东西吧!”我向洞内喊着。

    不远处巧诺和奥克塔维沃从洞里抬出来了一个好大的纸匣,外面包着塑胶布,他们一层一层的解开来,才发觉里面居然是一个用干电池的电视机。

    我看得笑了起来,这真是一桩奇妙的事。

    天还不算全暗,我拔空了一个圆圈的草地,跑去远处拾了一些干柴,蹲在地上起了一堆烤香肠用的野火,又去洞里把毯子拉出来做好四个躺铺,中型的石块放在毯子下面做枕头。

    那边两个大孩子趴在地上认真的调电视机,广告歌已唱了出来,而画面一直对不好。

    “echo,你小时候是在乡下长大的?”拉蒙问。“乡下长大的就好罗!可惜不是。”我将包东西的纸卷成一个长筒趴下来吹火。

    “老板,叫他们把电视搬到这边来,我们来吃电视餐。”我喊着一般人称呼拉蒙的字眼愉快的说。

    火边放满了各人带来的晚餐,它们不是什么豪华精致的东西,可是在这么乡野的食物下,我的灵魂也得到了饱足,一直在狂啃拉蒙带来的玉米穗,倒是将自已的排骨都分给别人了。

    影片里在演旧金山警匪大战,里面当然几个美女穿插。我们半躺着吃东西、看电视,彼此并没有必须交谈的事情,这种关系淡得有若空气一般自由,在这儿,友谊这个字都是做作而多余的,因为没有人会想这一套。

    月光清明如水,星星很淡很疏。

    夜有它特别的气息,寂静有它自己的声音,群山变成了一只只巨兽的影子,蠢蠢欲动的埋伏在我们四周。

    这些强烈隐藏着的山夜的魅力并不因为电视机文明的侵入而消失,它们交杂混合成了另外一个奇幻的世界。

    巧诺深黑的直短头发和刷子一般的小胡子使他在月光、火光及电视荧光的交错里显得有些怪异,他的眼白多于瞳仁,那么专心看电视的样子使我觉得他是一只有着发亮毛皮的野狼,一只有若我给他取的外号——“银眼睛”一般闪着凶光露着白齿的狼。

    奥克塔维沃的气质又是完全不同的了,他是修长而优美的少年,棕色的软发在月光下贴服的披在一只眼睛上,苍白的长手指托着他还没有服兵役的童稚的脸。

    在工作室里,他不止帮我做木框,也喜欢看我带去的一张一张黑白素描,他可以看很久,看得忘了他的工作。

    我盯着他看,心里在想,如果培植这个孩子成为一个读书人,加上他生活的环境,是不是有一天能够造就出加纳利群岛一个伟大的田园诗人呢?

    而我为什么仍然将书本的教育看得那么重要,难道做一个乡村的木匠便不及一个诗人吗?

    我又想到自已我不清楚我是谁,为什么在这千山万水的异乡,在这夏日的草原上跟三个加纳利群岛的乡下人一起看电视。我的来处跟这些又有什么关系呢!

    拉蒙在远处擦枪,我们的四把枪一字排开,枪筒发出阴森的寒光来。他做事的样子十分专注而仔细,微胖的身材使人误觉这是迟钝,其实打飞靶的人是不可能反应缓慢的,他只是沉静土气得好似一块木头。

    “拉蒙!”我轻喊着。

&nb...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