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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的人们都已长眠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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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秋天的早晨,她拉开窗帘的时候好像看到了山。淡淡褐色,平顶,没有太多的杂草,像是男子宽阔的额头。她记得少年时他们曾在山顶奔跑,他们温柔的脚步宛如在轻轻抚顺沧桑男子额上的皱纹。日子那么舒缓,他们像是能够令山令峡谷都动容的精灵,折了一片白云做翅膀,就能够飞起来。她好像又看到男孩站在晨风里,他手里握着一束微微发黄的马蹄莲,因为迎着劲猛的日光,眼睛微微眯着,神情有些疲倦。她问他,你也来祝福我了吗?他摇摇头。然后她就看到他把花朵倒插进泥土里,那摇摇摆摆的花茎和被玷污的白色花片令她想到了他们看到过的那只自杀的鸟,它一头栽到泥土里,义无反顾的姿势使他们一遍又一遍把它当作烈士提起。

    她惶惶地坐起来。是梦吗?可是她分明已经感到,他来了。他穿得还是那双麑鹿皮的旧靴子,半筒不短,能触到小腿腿肚,他太瘦,又或者因着鞋子本就是他爸爸的,总之他的腿裹在密实的粗布裤子里塞进靴筒,仍有些晃荡。他还是穿着他的咖啡色小猎装,双排扣,脖颈里围着一条有一点点细碎流苏的深红色提花方巾。他深深地低着头,把下巴埋在方巾里。当他缓慢地把头抬起来时,幽深的眼睛里的目光宛若遽然飞出来的蝙蝠一样,衔住了她。然后他向她伸出一只手,这是一种礼仪,还是一个邀请呢。这应是多少次她深切企盼过的。然而她退后几步,惊惧地摇摇头,对他说:你为什么还要来?请走吧。我要结婚了。

    结婚?他面无表情地问,像是在说一件于他们毫不相干的事。

    是的,我要结婚了。

    不,你怎么能结婚呢,你是要跟着我走。

    这不可能,次次。现在不是六年前,一切都不会再相同。

    她正说着,忽然听到有人敲门。她奔去开门,并略有艰难地转过头来对他说:再见吧次次。她走到门边,让自己略微镇定——她知道次次仍没有离开,她的周遭都是他的气味,他那湿漉漉靴子上泥土的味道以及他手指上马蹄莲茎干里汁水的味道。他嚼着的水蜜桃泡泡糖的味道,他偷偷喷在方巾上的他爸爸的古龙水的味道。

    哦,次次,她喃喃地低声叫,却已经拉开了门。

    门外是兰妮。兰妮双手都提着巨大的纸袋,激烈地喘着气,门一开她就钻进来,把两只大纸袋扔在沙发上。

    “哦,小夕,你刚起来吗?还没有梳妆打扮吗?十点钟我们必须出发,你快些啊,要来不及了!”兰妮走到她的面前看着她。旋即她又叫出来:

    “哦,小夕,你昨天没有早睡吗?你的黑眼圈好严重的!天哪,我看遮都遮不住!”

    她被兰妮这么一说,倒是好似自己犯了很大的错,不好意思地笑笑,忽然她就感到次次柔软的嘴唇贴到了她的耳垂上,轻声嘀咕道:

    “我倒不这么觉得,在我看来,黑眼圈恰恰是你最迷人的地方之一。”她听到次次的声音,脸有点发烫,——次次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这么动人的话。她就要重重地跌进去了,可是内心却是一慌,连忙转头去看,她的身后是撒满耀眼阳光的窗台和放在窗台上的桃红色观赏仙人掌。只此而已。她吸了一口气,立刻转身跑去洗手间,并关上门:

    “次次,走吧。别再捣乱。”她对着镜子哀求。她不敢去看他,因着太久不见他的样子,就像久别了阳光的人,乍然地被阳光刺痛了眼睛。可是她又忍不住去看他。此刻她能够看到他,像一场梦。他就站在她的身后,比她高上大半头,叠在她身后的身体像个淋湿的纸片儿一样,软软地搭在了她的背后。那么近,她再次闻到了他身上的气味,这让她有种错觉,次次离开的这六年只不过是一个冗长的冬天,而她一直不动声色地等在洞穴里,直到这种熟悉的气味像个蹦蹦跳跳的春天一样再次回来。

    可是她不能允许自己这么想。她拧开水,俯下身子开始洗脸。她想借助水声把他的声音淹没,然而他却仍旧在说:

    “我说过的,如果你嫁给别人,我一定会来婚礼上捣乱的,记得吗?”他说话的口气十分轻松,可是这冰冰亮的话语却像料峭冬天里的小雪花,纷纷钻进她的身体里消失不见。她怎么能忘记这些话呢,这是他留下的仅有的情话,像是她的圣经一样被她一遍遍温习着,日日夜夜。她却不抬头,让脸埋在手心那捧温热的清水里:

    “这不算,次次,是你先违背了誓言,如果你尚在人间,我也一定不会背弃。”

    “这没有分别,亲爱,我来接你,随我走吧。”

    “哦,不,次次,求你,这个时间已经不对。我已经答应了别人。所有的都已经交托。”她说完,急匆匆地用毛巾擦干脸上的水。她又抓起水池边放着的长颈瓶乳液,倒在掌心里。他忽然从她的身后探过头来,俯下身去闻了一下她手心里的白色酸奶状化妆品,有点失望地说:

    “你从前最不喜欢这种粘糊糊的东西,你喜欢让脸蛋每时每刻都保持清爽。”

    “次次,那个时候我只有十八岁。”她被他这样一说,有些哀怨起来,机械地把乳液在脸上晕开,然后又把乳液旁边放着的一个粉红色小箱子打开,她开始给自己画淡淡的妆。她没有关掉水,潜意识里希望用水声隐没她和次次的对话,虽然事实上,她知道,没有人能听见他们的对话。

    “次次,”她终于忍不住要问“你一直在哪里,这几年。你在天堂吗?”

    “我在路上,在忏悔和洗净自己的路上。我在回来接你的路上。”

    “是不是寒冷而孤单?”她在描眉,手却已经颤抖得不行。

    “嗯,多少是有些的。可是也没有他们说得那么可怕。只不过我的衣服一直都是湿淋淋的,因为没有阳光,所以怎么也晒不干。”

    她听到他说这个,就心疼得不行。事实上,她一直在他们的爱情里扮演着十分母性的角色,大约是因为她年长他一岁的缘故。她在回忆往事的时候,常常会把他想象成一只兔子,一只猫,于是她可以怀抱着他,一遍又一遍地抚摸他。她用了六年的时间让自己忘记那种抚摸他头发和脖颈的感觉,她终于习惯在格外思念的时刻把手牢牢地塞在仔裤口袋里,不让它们悬在外面寻找他,寻找那种温存的触感。

    “对不起,”她说“我应该去陪着你的。”她感到很抱歉,甚至想要回身去抱住他。她不知道灵魂能不能够被抱住,她也不知道,灵魂需不需要温暖。她的心已经软了,这是多么无奈的事情。然而她眼睛的余光忽然扫过自己的手腕,像是被生生地打了一棒,她忽然抖了抖身体,使自己和他分开:

    “次次,我六年前已经做过跟你走的尝试。那次之后我就答应他们,我要好好地活下去。”

    那是在他死去不久之后的一个日子,她坐在阳台上用切水仙花根的刀子切开了自己的手腕。并不疼,她闭上眼睛的时候甚至以为手腕上的发热的感觉,是他携起了她的手。他从未牵过她的手,尽管他们相伴彼此走过整个童年和青春期。他只是喜欢一个人走在她的前面,像个蹦蹦跳跳的牧羊少年领着他的小绵羊穿过广袤无垠的草原。她记得十四岁那年他们这样出行,去郊外。他照旧走在她的前面,不回头,不会迁就她的步伐。后来她被一根盘结的树根绊了一绞,摔倒在地上。他听到声音,回身看了看,然后停下来在原地等她。他看到她站起来了,他就又开始向前走。她对于他的漠不关心十分哀伤,于是小声抽泣起来。他问她怎么了,她委屈地说:你为什么就不能牵着我的手走呢?你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次次想了想,——他从未认真想过这个问题,有关他是不是要牵着她的手走,他真的没有费神想过。于是他想了想,然后他十分严肃地说:我觉得这没什么必要,因为我知道,你总是跟着我,和我在一块儿。她问,我如果有天和你分开了呢?次次想了想,摇摇头,说:你不会的。她说,如果我嫁给别人了呢?次次又想了想,说:我还是觉得你不会不跟着我反而去和别人结婚,不过如果你非得这样,我会去大闹你的婚礼。她眼睛立刻变得明亮,她仰着头,沉迷于那些美好的幻象中,问:真的吗?你会去救我吗,在行礼的时刻大声喊停,然后牵着我的手冲出礼堂吗?她简直把婚礼想成了一场遇险,而次次以一个佐罗般的英雄形象适时地出现。次次点了点头,嗯。

    那是唯一一次,次次对她说会牵她的手会带她走的话。她一直像是一丝不苟地收藏起自己的嫁妆一般地,把这两句话放在心底下,从14岁,她的青春期刚刚开始。这曾是多么悠长和缓的梦和心愿,然而它却中止于她刚刚成年的时候。

    次次死的时候是春夏之交,他们喜欢在那样的季节里坐在院子里的葡萄藤下面吃草莓。次次总爱拿着一本诗集朗诵。他看得十分入神,把草莓的汁水弄在了衣服上却浑然不觉。她

    喜欢那些静谧的午后,他们坐在一只白色塑料桌子跟前,次次深深地被诗集吸引着,头也不抬,只是缓慢地伸出纤长洁白的手指到桌子上去够草莓,送到嘴边。她喜欢在旁边这样看着他。她觉得次次是最棒的诗人,虽然次次具体什么也还没做过。次次看着艾略特的荒原,喜欢得不得了,他看着就尖叫起来:

    “噢,你听听这一段哪:‘是的,我自己亲眼看见古米的西比尔吊在一个笼子里。孩子们在问她:西比尔,你要什么的时候,她回答说,我要死。’啊,多么棒的句子呵。”她安静地听他念,然后微微笑着点头。她不怎么懂诗,而那些句子决绝且偏执,可是她觉得,只要他喜欢,那么一定都是好的。然而次次在朗诵完艾略特的荒原之后不久,就把自己弄死了。他用了一根长条围巾,白色,软绵绵的,倘若不是因着他的死,那围巾看起来是多么纯洁无邪的东西。他死得突然而默无声息,对于她,这个十几年里一直生活在他左右的人,他甚至也没有任何通知。那是一个星期二,他没有到学校上课。她下午打去电话到他家,他家只有佣人在,说都去医院了,次次出事了。她于是赶去医院,而她到达的时候他已经断了呼吸。护士正推着他的担架向医院走廊的另一端走。阳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射进来,一直追着照在盖着他的白单子上,像是如果错过了这时,就再也不能照在他身上了。她费了很大力气才走过去,伸出手,掀开单子,他躺在那里,显得十分格外地小。六月正午的阳光里,他就像个金灿灿的婴孩。她仍旧能够闻到他身上特有的香味,一点也没有腐坏的味道,真好。她想。

    “小夕,你好了没有啊?要来不及了!”兰妮在外面大叫,并且开始敲洗手间的门。她于是再深深地望了一眼镜子,像一盏灯一样,她把他的脸熄灭了。然后打开了门。

    兰妮把白色蕾丝花边的纱制礼服递给她。她正要进去换上,门却又被敲响了。兰妮代她去开门,她站在那里发愣。来人是罗杰。她看着他走近她。罗杰看着她的时候总是笑,好像是不分昼日不看天气不管心情的,只要是面对她,罗杰就总是挂着这样一种宽容的笑。可是在她看来,这种缺乏节制笑多少有点哄骗小孩的意味。没错,他拿她当孩子,捧着她,像养一棵珍稀花草一样把她照顾好。这是一种值得报答的恩情,所以她最终决定嫁给他。

    他走向她,然而这不足十米的一小段距离竟是如此漫长。她听到次次的声音又无孔不入地钻进来:

    “就是他吗?你就是要嫁给他吗?”

    “是的。”她回答。

    “不可能,他和你想要的男子一点也不一样。哦,你是疯了吗?跟我走吧。你怎么可能要嫁给他呢?”次次的声音很高,几乎是在大叫,这令她极度不安,而她的面前却是向她靠近的罗杰的脸,罗杰依旧面色平和笑意盈盈。

    “可是他是的,他即将成为我的丈夫。”她坚定地说。

    “你不会喜欢他,他看起来是多么粗糙的男子呵,像个空洞洞的大木桩,他不会了解你的内心,他不懂得欣赏你的特别之处,他不知道你究竟好在哪里”

    “不,他爱我,他那么地爱我。”

    “好吧,就算如此,那么你爱他吗?哦,亲爱,你好好地问问自己,你真的爱他吗?”他的声音就要令她崩溃了。

    “我还是决定来看看你,”她还没有回过神来,罗杰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微笑着拿起她的手,放在他的双手间“我知道按照仪式,我应该在礼堂等你,可是我总是想早一点见到你,终于忍不住先来看看你。——啊,你的脸色不太好,你哪里不舒服吗?”

    “唔,没有的,也许昨晚有些兴奋和紧张,不能入睡。”她慌忙说。

    “嗯,不过在我看来你一点也不需要紧张。一切都准备好了。”他说。她望着他的脸,忽然觉得他是多么天真的人。她抽回手,攥住礼服,对罗杰说:

    “我进去换礼服了。”

    “是的,穿上给我看看吧,我多想看看呢。”她男人说,他说话总是一副意兴盎然的样子,微笑像是用很长很长时间腌制出来的,已经渗进脸部的每一块肌肉和每一根神经。然而她却感到,一旦她回过头去,立刻就忘掉了他的脸。

    她抱着礼服进了她的卧室。她刚一关上门,次次就说:

    “这是十分滑稽的婚礼,快点结束它,跟着我走。”

    “不行。”她摇头。

    “他看起来像是一只高大笨拙的熊。他一定不通音律不懂文学,他决不可能给你你想要的那些。”

    “可是次次,那些对我都不再重要了。你走之后那些就对我不再重要了,我可以不看书不听音乐,就像和从前的世界彻底隔绝了。”她苦涩地说。

    她在他死后一度陷入一种彻绝的死寂中。像是有人神不知鬼不觉地走上来掩住了耳朵,蒙上了眼睛,从此在一个完全盲失的世界里,她问自己,她要做什么,他走了,那么她接下来还要做什么。她去了他的家。她进了他的房间。她甚至翻看了他的日记。她想知道他为什么忽然决定去死。这是一个迷,对所有的人来说。因为此前毫无任何征兆,甚至没有一丝不寻常。他没有遭受任何打击没有遇到不能克服的艰难。相反的,他因为几张想法奇特的摄影照片赢得了他们学校的摄影大奖。他虽然对于那只作为奖品的镀银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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