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四月末,小猫牙山的白色峰顶开始回暖,雪水融化,淙淙流下山峰。贝尔热湖在春天初涨。山雪水因为富含了硅而显出天蓝色,那颜色温柔纯净可爱,可是谁知道它刺骨的冰凉?
我游了一圈泳上来打了好几个喷嚏,回家让佣人帮我煮些糖水来喝,然后自己裹在毯子里在火炉边看书。我特别喜欢看杰克伦敦写的短篇野性的呼唤,中文的,外文的,我都看过好几个版本。它讲的是一只大狗,名字叫做巴克,他原来在明媚温暖的美国南方给法官看家护院,后来他被人勒住脖子,套上麻袋,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那个年代有人在那里发现了金子,此地蜂拥了大量的淘金者,原始的山野中没有道路,没有车,人们迫切的需要强壮忠诚的狗作为雪橇犬,那几乎是当时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巴克从一只骄傲而温厚的护院犬变成了一只出色的雪橇犬中间经历了数番波折和斗争,他被穿着红衬衫手执大棒的人暴揍,直打得奄奄一息;他在雪橇犬的团队中被欺侮排斥,甚至被人抢了在风雪中栖身的热乎窝;他因为技艺不精,被掌辕的老狗狠狠地啃咬尾巴和肩膀;他也因为野心勃勃被对手觊觎,陷害。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求生,适应,学习和自己要当团队中的头狗的野心,他与人类妥协,顺从,他观察思考模仿提高,直练得一身本领,他在月夜中的雪原上毫不犹豫的咬死了自己的同伴兼敌人,他终于成为一只屡创记录的雪橇团队的头狗。
丹尼海格从美国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干什么,我跟他讲,我在读这样这样一个故事。
他说,听上去挺有意思的。
“嗯。”我说。
“嗯”“嗯”算是个什么意思?不是对,也不是错,礼貌的应付了一个对话,却什么都不说。从这一天开始我很善于用这个腔调来回答丹尼海格的话。
他说:“那你继续看书吧,我再打给你。”
“嗯。”壁炉的火烧得太旺了,我站起来拨一拨,觉得肩胛上有些酸疼,鼻子也不太通畅,我可能是感冒了,我很久都没有生病了。我让佣人请医生来,然后躺回床上。
谁知道这一病那么厉害。夜里我打完了点滴,烧还是不退,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酸疼。我捂在被子里,一会儿睡,一会儿清醒,看见一会儿白天,一会儿黑夜。糊糊涂涂的看见我爸爸了,我走过去问他:“爸,这些年你去哪里了?”他不回答,扭头走了,我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追也追不上去。
我妈妈出现在我身边,很奇怪,她那张脸仍是我小时候看到的那样年轻漂亮,我向她伸出手去,我看见自己的手儿小小,还像个小宝宝那样,我说:“妈,我一直都没有给你打电话,你怪我吗?”话音未落,她一转身也走了,她身边挽着男人,是冯叔。她也离开我了。
我这时候着急了,手忙脚乱的,怎么会这样呢?他们都弃我而去了。剩我一个人,这可不行,我用尽力气追上去,扯着疼痛的喉咙喊:“爸,妈,你们干什么去啊?你们回来啊。我身上难受呢,没人照顾我!”可是梦里面山水杳杳,脚下的路也看不清,我摔倒,整个人跄在地上,怎么也起不来。
身后有个人拉着我的肩膀把我扶起来,他用手指擦我脸上的泪水,指头尖上是苹果木的清香。他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是那么好看的颜色,他轻轻地对我说:“不要哭。”
我握着他的手:“丹尼,我给你打电话了,你是不是要跟别人走了?”
他继续擦我脸上的眼泪和汗水:“不是说了吗?你不走,我就不走。”
我这一个慌慌张张的心慢慢放下来,还好还好,还有一个人陪着我。
可是,一艘富丽堂皇的大船驶过来,眼前的丹尼海格纵身一跃,上了船,那上面正开着一个盛大的舞会,无数香艳的女郎,身姿曼妙,倾国倾城,她们齐聚在丹尼海格的身边,笑着看着我这个丑小鸭。
我说:“丹尼,快下来。”
他在船舷上蹲下,向我伸出手,看着我的眼睛,邀请着,诱惑着:“不,微微,你上来。”
他身后的女人们还在笑,我看着他摇头:“我不,丹尼,我要你下来。”
他冷漠的转过身,大船扬帆远航。
又一个人走了,终于还是剩了我自己在这里。
我一下子从梦中醒过来,喘着粗气,汗水湿透了全身。周围没有妖艳的美女,没有大船,也没有一个接一个离开我的人,这里是香贝里城杜露大街十五号,临湖的别墅,我在温暖的卧室里,清晨的亮光投过白色的窗纱淡淡的扫进来。
身后有人说:“醒了?”
我回过头,是丹尼海格,他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手伸过来,托着我的脸,拇指按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上:“睡了这么久,觉得舒服一点没有?”
我看着他,他与往日不太一样,眼窝深陷,胡子没刮,难免看上去有些憔悴,他衬衫的领口打开着,领带松垮垮的挂在颈上。他是个整洁而且爱漂亮的男人,他从来不会这样。
“发烧到摄氏四十度,差点没得肺炎,四月份去湖里游泳,你问过我没有?”
他在责怪我,可是声音轻轻的,像是蔓延在这个房间里的晨曦的光,让人心里安定。我握住他的手:“你是什么时候从美国回来的?”
丹尼海格看看自己的手表:“不到四个小时,管家说你病的不轻,我赶回来。”他凑过来亲我的嘴巴,我想到身上有病,想要躲开,被他捉住,仔细的亲吻我的唇。
这一天的早上,我下定决心,要忘记那个“拨错”的电话。
人做事情,最重要的在于“值得”两个字。这个男人给我的温暖和关怀,还有梦中我眼睁睁的看见他离开时,那蚀骨入髓的疼痛让我知道,丹尼海格,我能拥有他一天就是一天,无论他在我之外还有多少女人和风流艳史,我都会努力的忘记掉。因为他,这是值得的。
可是同时我也清清楚楚的明白了一些事情,为什么我会那么害怕他忽然离开呢?因为他给我的东西太多,而我自己真正拥有的太少了:金钱,知识,社会地位,人生阅历,我什么都没有。我像是一条吸附在大鱼身上的鮣鱼,招摇过海,得意洋洋,殊不知自己其实一文不名。脱离开他,我连生存的能力都没有。
我不能这样。
我开始更用功的读书了,认真的做好每一门笔记,准备好每一次考试。我改变了很多生活的习惯,我不那样贪恋着那个在里昂的豪华的舒适的房子或者或者香贝里那个临湖的别墅了,从前即使丹尼海格不在家,我也喜欢自己呆在那里玩玩这个,鼓捣一下那个,但是现在我更愿意把时间搭在学校。我跟导师们的关系很好,于是帮助他们翻译些材料,做点小事,我也花更多的时间跟同学和朋友们在一起,听天南地北的人讲五花八门的故事。
此外还有一些潜移默化的变化,我开始主意自己每一笔开销是否值得,合理,我可以花很多的钱,但是我要买到真正的好东西,我开始真正的关注宝石的品相,历史,除了装饰外是否有真正的收藏价值,我开始辨认那些好的衣料,箱包和鞋子是否有独一无二且经典的设计,原来相熟的珠宝商和名品店老板觉得我越来越难搞定了,我仍是一位重要的,出手大方的客人,但是极为挑剔。
我想,似乎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眼光渐渐由一个纯买家向一个生意人靠拢。
只是我可以起誓,在这所有我有意或者无意的变化中,我对丹尼海格的爱情没有丝毫的减少,他望着我的时候,我望着他的眼睛;他不看我的时候,我也偷偷的看着他,在月色下,在帆船上,在灯光忽明忽暗的电影院里,在白色的枕头上。有时我看着他,看着他,眼里就会有泪水,像一个女人终于知道自己会老去一样,我也分明知道了这个故事一定会在某个时刻结尾,因而心里充满悲伤,恋恋不舍。
丹尼,我亲爱的丹尼。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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