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我的年龄已经早早被淘汰出喜欢之列,但我还是喜欢它。这很有意思,引起我一些思考,结果发现,是马崧这种不计后果大胆挺进、冒险的写作精神令我激越。事实上,好的小说(比例相当小)都是异端,是邪门;好的作家都是大胆妄为的叛徒,顽家。时下文学的弱智和作家的平庸,让我们难以体现文学的自尊和力量,更难以体现一个作家应有的精神气象和慧智,哪怕是用以游戏甚至作恶的。
2004年12月11日
马平和草房山
已经想不起了,是怎么认识马平的。想不起说明没名堂,认识的过程没名堂,马平在一个陌生人面前的表现也没名堂。我是个注意细节的人,一个20年前只见过一面的人,20年后相见了,我还能如数家珍地讲出他当年转身时牛仔裤上露出的商标的图案和颜色。马平我们在一年里总要见上几面,但回忆类似的细节:过目不忘的细节,没有,脑袋里一片雪亮,亮得炫目,因为空洞啊。我注意到,马平在朋友面前的特点是笑,年轻的笑,友好的笑,不知疲倦的笑,外加一点插科打诨。这是没有特点的特点,我们出门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人,初次见面,笑容可掬,热情客气,为了打破初识的尴尬,故意说一点趣闻趣事。这是好人的一种,朋友的一种,但无法成为你小说中的人物,因为他是“大众”以我做小说的经验,塑造一个“大众性情”的人物,比写整篇小说还难。换言之,小说写完了,但这个人物可能还在小说之外。这样的小说自然就是废品。报废率高的东西,那就尽量少碰,这是我做小说的又一条经验,也许是教训。
记不得具体时月了,好像是去年的夏天,也许是秋天,马平第一次出现我家楼下。几分钟后,我上楼时手上捧着他给我的一只厚信封,里面装的就是草房山的前身,当时的书名叫红色睡眠。我用了两个晚间看了,心里涌生了诸多拂不掉的阴影和梦境,仿佛看见了一个日久弥新的传说,一团血肉模糊的生命。我们经常说文如其人,其实这是一种不实事求是的说法,从实际情况看“不如其人”的文远多于“如其人”的文。马平的草房山再次颠覆了这种脱离本真的说法,使“不如其人之文”的浩荡队伍又加增了新员。和马平本人相比,这部小说具有鲜明的“不笑”的特点,即使有笑,也不再是友好的笑,年轻的笑,而是苦笑,傻笑,嘲笑,假笑,皮笑,冷笑,毒笑,默不作声的笑,哭天抹泪的笑,不可思议的笑,无可奈何的笑,小说的笑,艺术的笑,发人深省的笑一个人或者一部作品,笑到这般地步,那你就不得不要记住他(它)了,因为他显然不再是人,而是鬼,是怪,是墙角的一尾蛇,是深夜破窗而入的一个狐狸精。我为小说本身和马平本人之间的距离而满足,而愉快,愉快的程度相等于同马平本人喝了桌下午茶。
我一再说过,现在的小说翻开就是白生生的大腿、胸脯,人们把身体的放纵和倦慵当做文明、新潮、自由、个性、追求,把私底下的愿望、行为当做宣言和日常,当街摆弄,大肆炫耀,而且脸不变色心不跳。用身体写作,写身体,写身体的欲望、动作、声音,有了高潮就喊,天亮以后就分手,天不亮就分手,不想上床,精子大战接踵而至,纷至沓来,飞沙走石,铺天盖地,好像国人都擦搽了印度神油,吞吃了美国伟哥。小说写到这份上,已不是作践,而是作恶。马平显然不想跟人作恶,他想跟人作斗争,他让我们回过头去,看一场场荒诞的“红色睡眠”看一只只空荡荡的胃,看一个个死去活来的梦。李安乐,一个梦里生梦里死的农民,一个半人半仙的稻草人,一个穿针引线的皮影人。这个人模造了我们难忘的过去,道出了我们的恐惧,我们的爱,我的恨,我们土地的深度,我们天空的高度。这个人有酒气,有酩态,疯疯癫癫,跌跌撞撞,但也有血有肉,有真有假,有是有非。我喜欢这个人物,他连通了一种真实,一段历史,一个警示。我相信,这才是文学的真正意义所在:不是激活我们的精子,而是激活我们的精神。
2004年7月14日恋歌又响起
谁的恋歌又响起?是陈华。陈华何许人?偌大中国,叫陈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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