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肖颖一向路痴,来b城的这段时间,只由许一心带着逛了主要的商业街道,好不容易才将最繁华地段的标志性建筑和方位记了个大概,有需要时就直接坐地铁或者打的前往。所以到现在为止,她外出的活动范围,仍仅限于公司、所租公寓,以及那一块购物区。
而陈耀说的见面地点,她听都没听过,可又不想让他来接,结果很费了一些时间才赶到那儿。陈耀已经在等,小小的包厢里音乐袅然,还有隐约的香气,像是檀香,却十分淡。
“可以上菜了。”陈耀按铃叫来服务员交待,然后又对她笑:“怕你会饿,所以我就先点了。”
她也扯出个微笑,说:“无所谓。”吃饭根本不是目的,况且,今天她是十分没有胃口。
事实上,以前也总是这样吧,凡事都由他来拿主意,而她则乐呵呵地跟在后面,什么都不用操心,唯一要做的就只是坐享其成。
他们太熟悉,以至于他了解她的一切喜好和憎恶,所以从来都安排得好好的,她仿佛就是那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是真正的无忧无虑。
是他将她惯坏了,让她习惯了那种日子,便理所当然地以为永远都会那样过下去,永远都会有一个人撑起自己的天地
结果,当他最后要离开的时候,她几乎哭到无法抑止,像要流尽身体里所有的水份。同时,也将家人和朋友们通通给吓到了。
许一心甚至受不了,也陪着哭了一场,那也是肖颖最后一次为陈耀的离去掉眼泪。
那一夜过后,天蒙蒙亮的时候,肖颖终于抹了把脸从床上爬起来,拍一拍许一心的肩头,倒像是反过来安慰别人似的,声音沙哑,犹在条件反射般的抽噎,可语气却十分恨恨而坚决地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个男人么,少了他天也没塌下来!”那是她第一次称呼陈耀为男人,两个字咬牙切齿地从嘴里蹦出来,仿佛只有这种叫法才能体现出自己的豁达劲来。而那同样也是第一次,她发现自己的世界其实并没有完全崩塌,毕竟还有许多人站在自己身边。
有那么多人陪着她,而她只是失去了陈耀罢了。
是的,她终于还是失去了他。
那一餐饭吃得食不知味,两个人聊着最为安全的话题,她却屡屡走神,甚至还恍惚地问:“巴黎好玩儿么?”抬眼瞥见他善意而温和的笑容,这才醒过来,哦,他去的明明是英国。
可他还是回答:“很不错,尤其是夜晚艾菲尔铁塔的灯光秀。很多人觉得俗,我却认为它十分漂亮。”
“哦,是吗。”她纤细的手指无意识地轻轻拨动着汤匙,灯光下银器闪亮异常,也更衬得她的皮肤白皙幼滑,如同婴儿一般。
长长的眼睫毛覆盖下来,颤动如蝴蝶在风中的薄翼,她停了停,才轻挑了唇角接着说:“我只在电视上看到过,应该很美。”
她明明在笑,可是语气有些低,又似乎微微落寞,陈耀听得心头一动。
她的手就置在桌沿,与他相去不足几十公分,其实只要稍稍向前一探,便可将那份柔软的温暖重新握于掌中,可他却在桌下暗自捏紧了拳,仿佛只有这样才能阻止那份久违的悸动。
其实他很想告诉她,自己那几晚住在酒店里,阳台正对着高大醒目的铁塔,晚上睡不着便一直盯着那些绚烂的光,有时竟会产生错觉,以为身边还有一个人,以为在下一刻就能听见她清脆的欢呼和惊叹。
后来他竟真的有了冲动,摸起电话去打越洋长途,却总在输入最后一个数字时颓然放弃。
听说她过得很好。
既然当初自己转身时那样决绝,如今又何必再去招惹她呢?
可是直到近期终于要回国了,他才又辗转从几个老熟人那里听到关于肖颖的最新消息,那些人也是语焉不详,又或许是真的不大清楚情况,只说她突然迁去b市工作,似乎正与丈夫分居两地。
正是因为太过了解肖颖的性格,所以他一时才不免担心,想要知道她的现状,究竟好不好。
然而无论怎样问,肖颖给出的仍是那晚的答案:“我很好。”斩钉截铁的,是前所未有的坚定,其余不肯再多讲,结了账便站起来,匆匆说:“我要回去了。”
其实一餐饭两人面对着面,什么也没谈成,她却就要回去了。
幽长的街道,两侧是明亮的光河,他在身后,所以她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步伐。
而他目送着她远离的背影,忽然想,或许当年也是如此吧,如今的一切只不过是颠倒了一下而已。
原来,看着一个人头也不回地离开自己,竟然是这样一种感觉,明明隔了不过几米,却伸手不能触及,再也无法触及。
没有人曾想到,他们会走到这一步,就如同没人能料到,多少年前的那一次极为普通的意外,却注定了此后长久的纠缠和相依。
肖颖五岁的时候,由于父母工作调动的原因,全家从故乡迁了出来。
其实离开了朝夕相处的玩伴们,小肖颖的心里是十分不开心的,但毕竟那时还年幼,对于陌生的环境很快也就适应过来。
当时住的是单位的平房,一整排过去,家家户户紧挨着,形成一个大大的院落,邻里关系特别融洽。
院子里也有年龄相似的小朋友,第一天搬家过去的晚上,便有人在屋外喊小肖颖一起做游戏,夏夜璀璨的星空下,天真无邪的一群小孩子玩得不亦乐乎。
这里面谁都好,只有一个人是肖颖不喜欢的。
那是一个男孩儿,明明只比她大出少许,大家个头也差不多,可他却显得老成许多,甚至几个年龄更大的伙伴都十分听他的话,简直就是一个孩子王,一呼百应的模样。
偏偏肖颖不喜欢,因为他总爱号召大家去探险,或是做一些更出格的事。白天大人们上班去,院子里便被闹得天翻地覆鸡飞狗跳,等到了傍晚,就时常听见家长们训斥自己小孩的声音,与白色的炊烟缠绕在一起,袅袅地飘到很远的地方。
这人真坏!那时循规蹈矩又特别乖巧的小肖颖时常在心里这样想,平时便也不肯给他好脸色,其余人人都要附和他,只有她偏不!是打从心底里觉得他不是好人。
而他仿佛也从没注意过她,或许只是因为她太弱小太不起眼,又或许是早已敏感察觉到这个小小的外来女孩对自己的厌恶和鄙夷,所以平日里玩归玩,他却从没与她说上过一句话。
然而,也正是这个肖颖心目中的“坏人”后来替她解了一次围,将乖乖女的她从一个嚣张霸道的女孩子的魔掌下解救了出来。
当时她已经被对方推倒在地,黄褐色的沙土扬起来,弄脏了雪白的袜子和崭新的娃娃裙。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睁得圆圆的,硬是不肯眨一眨,只怕下一秒豆大的泪珠就会滚落下来。可是她的一双手却仍将零食护得紧紧的,抱在胸前,不甘心让对方抢了去。
“给我!”那个女孩逼近。
“不给!”
“”顷刻间两人再度扭打起来,她只觉手臂一痛,尖叫道:“讨厌!”小小的嘴巴一扁,差一点就流出泪来。
这时,突然头顶上方传来声音:“喂,不许欺负她!”明明同样稚气,却又隐约带着威严。
其实那时眼睛里已经尽是水光,什么也看不清,只觉得到处都是白蒙蒙的一片,周围的景物看在眼里都已扭曲变形。
可是那个野蛮的女孩终于停下了动作。
小肖颖喘着粗气抬起脸,发辫凌乱,只看到一个背影,拦在自己与“敌人”之间。正午的太阳那样强烈,她以为他整个人都在发光,令她几乎睁不开眼睛。
是呀,在那样的关头,仿佛从天而降,王子将公主解救出来,虽然没有手持宝剑骑着白马,虽然这位公主混身脏兮兮的,其实倒更像是灰姑娘,可是在那一刻,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无人能及。
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小小的俊秀的他,站在她的面前,万般耀眼。
从那之后,她心甘情愿,当他的跟屁虫,将他视为生命中真正的王子。
因为童话里,王子和公主终将会过上幸福的生活,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