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那远到看不见边际的尽头,你可在那个地方?
我问过神,问过鬼,问过佛祖,问过菩萨,你到底在哪一场梦里面,而那场梦何时与我共枕同床?
我成天成夜,听着时间的呼吸,用哭白了的发,写寂寞的诗。
我把伤眸当砚,我把血泪当墨,我的灵魂是我的纸,我的身体便是信封。
我该寄往何处于你?而你又该何回我?
是不是你也在那条叫做伤恸的路上,如果是,我是否也该把你遗忘?
但怎么遗忘也长,伤恸也长,告诉我哪儿是短,我便哪儿往。
温暖的清晨同样,温暖的西暮同样,摇椅上的我同样,而我冷冷的望。
别要我顶着热情欣赏,我已失去热情的光。
你说我诗里总有看不完的愁怅,像浓黯的雾那般的茫,我裹着两人份的被单,作着一个人的梦,诗难不愁怅,人难不拾殇。
我低声的问,那在远方的你啊。
如果我写一首诗给十年后的你,你将在哪儿读它?”
这首诗里,没有任何一个“爱”字,却写出了满满的爱。
彷彿“爱”像个小孩,嘟着嘴巴,眼里噙着眼泪在你的脚边打转。
(17)
4。第三个女朋友
其实,我很恨她。
我的恨很明显,但我从不曾讲。
跟她分手之后,我一度对爱情绝望。
但当我想起爸爸和妈妈之间,我便开始挣扎:“爱情真的会如爸妈那样吗?”
但后来,我感激她。
这一份感激很尴尬,因为我依然恨她。
但我的恨已经不明显,因为感激多过了恨。
我明白了我对她的恨其实是对自己的恨,因为一个对爱根本不懂珍惜的人,对他有再深的恨,其实都是自己的傻。
所以,以芳,我再也不恨你了。
因为你不懂珍惜,所以让我懂了原谅。
对,是的,她是我第三个女朋友,叫做彭以芳。
之前有提到,她是我在酒馆里认识的。那是朋友的朋友,而我们在第一个清晨就一起牵着手去吃早餐,第二个晚上就一起上床。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几杯淡酒下肚,言谈之中多了一些敢说、行为之间多了一些敢做的情况之下才爱上她的。但我可以向你保证,她是个会很容易让人在短时间之内爱上的女人。
当你在自以为念过一些书,了解一些东西,明白一些道理,可以在同侪之间高谈阔论而没有多少人能反驳你的时候遇见这样的女子,那么你只有死路一条,如果她还带着几分姿色的话。
我不能否认她的聪明,因为她确实是这样。她的反应,她的对答,她的动作,甚至连点烟的姿态都能让你将她天使化。她确实有那种罕见的魅力,也确实让你坐在她的面前,注视着她的眼睛时,会不小心把几十只小鹿关到自己心里面去放肆的乱撞。
请注意,是几十只,不是一只。
这乱撞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小鹿们屍横遍野。因为当天晚上我喝得有些微醺,但意识是清醒的,在酒精壮胆的结果之下,我坐近了她的身旁,跟她聊了一聊车子、聊了一聊房子;也聊了一聊瘦子怎么变成胖子,胖子怎么变回瘦子。这些题目有营养吗?我想不尽然,除了车子房子之外,其他的东西不但连营养都没有,还可能有细菌。
后来酒馆里播了一首somethingtoremember,那是一首九零年的情歌,她在嘴里轻轻和着,然后转头邀我:“dance
withme。”和我跳舞。
整间酒馆只有我跟她站在吧台前的一块不大不小的木地板上跳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答应跟她一起跳?我后来告诉自己那是因为酒精的关系,没有酒精在我体内作怪的话我永远都不会这样作怪。
“iwasnotyourwoman,iwasnotyourfriend,butyougave
mesomethingtoremember。
weweren'tmeanttobe,atleastnotinthislifetime,butyou
gavemesomethingtoremember。ihearyoustillsay,loveyourself。”
她有一句没一句的唱着,前面那些点点点点成一整行的地方就是她含卤蛋乱哼的时候,她是不是有点醉了我也不知道。不过还好这首歌曾经听过多次,稍微了解她在唱些什么。
“你知道这是什么歌吗?”她晃着身体歪着头,用微瞇的眼睛看着我。
我知道,这是玛丹娜的歌。
“喔?你很不错,知道这是什么歌。”
知道这首歌就不错?那我不错的地方可多了。
“那你知道这首歌的意思吗?”
大致上了解。
“喔?你很不错,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知道意思就叫不错?那我不错的地方更多了。
“呵呵呵,”她咬着下唇轻声的笑着“那,你把我刚刚唱的那一段翻译给我听,我就答应你一个要求。”
答应我一个要求?
“嗯,答应你一个要求。不过”她的眼神转变“不可以是那种会欺负我的要求。”她狡黠的说。
欺负你的要求?例如什么?
“其实,你应该要问哪些要求是不欺负我的,这样才是个体贴的男人。”她轻轻靠近我的耳朵,在耳畔吐气说着。
这是她聪明的地方。
她不会回答哪一些是所谓欺负她的要求,因为那会将了她自己一军。不懂吗?我再说得清楚一点。如果她回答“像是今晚不准我回家”的话,那表示她其实是希望我有那个魅力可以让她不想回家的,但她如果明白的直说了,那整个气氛就不见了。
ok!我问她,那哪些要求是不欺负你的?
“像是要我请你再喝杯酒,或是要我再跟你跳一支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