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就都这么叫她了。(当然啦,我还是要叫她妈妈,你们可以学我的好友们一样叫她神妈。)
我之前说过,她是个美人。在民国五十几年,她十多岁的时候,每天都有一堆苍蝇飞在她身边。但她没有选蚌金龟婿嫁个有钱人的命,因为小时候外婆跟外公很穷,所以包括妈妈在内的两个孩子都必须出去工作(还有大舅)。
所以妈妈还在念国小,就被外公带到加工区去,每天在加工区里踩着针车,缝着成衣跟布料。大舅跟外公则是去帮人搬砖头板模,搬瓦斯桶,踩三轮车,或是到码头去帮讨海人下货。外婆则是在有钱人家里帮带小阿煮饭洗衣服。
妈妈国小毕业后,马上就有一个工作等着她。那是外婆托朋友去引介的,是到盐埕区的一户富贵人家里去帮佣做小妹,而且是半卖人的方式。也就是说,妈妈必须在富贵人家里住,而且要做到富贵人家自己解约,妈妈才能离开。一个月只有一天休息,月薪是一佰四十元台币(当时没有新台币)。
妈妈说,她刚到富人家的时候,每天晚上都哭,几乎没办法睡着。一个晚上醒来五六次是常有的事,而且还不能让夫人(富人家的女主人)知道,不然会被骂。
她第一次拿到薪水的时候,她很开心的要拿回去给外婆(这时,妈妈还不知道她已经半卖给富人家,她以为只做一个月就好。),那装钱的信封上黏有胶水,她连开都没开过。
外婆见到她回来,心里很高兴,一家人傍晚还一起吃饭。妈妈说,晚饭只有地瓜粥配酱油,然后就是腌的萝卜干。但是她吃得很开心。比起在富人家里她每餐都有鱼有肉(剩鱼剩肉),她觉得地瓜粥跟萝卜干真是天下美味。
不过,吃过晚饭,外婆就要大舅用三轮车把妈妈带回富人家去,在这之前,外婆把大舅拉到角落,很轻声地对他说:“你妹妹已经半卖给人家了,等等你要载她回去盐埕,记得,千万要看见她进到人家家里,你才能回来,知道吗?”
“为什么一定要看着她进去?”大舅傻傻地问着。
“不然她如果偷跑,我们就没办法跟人家交待。”
“那如果她不进去咧?”
“用抓的也要抓进去,这就是她的命!”
“这就是她的命!”外婆这句话一说完,眼泪立刻逃命似地从眼眶里掉出来,好象已经在眼睛里挣扎了很久一样。
事情跟大舅担心的差不多,妈妈在富人家外面放声大哭,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女生不停地出拳搥打自己十四岁的哥哥的胸口。妈妈不停地摇头大喊着“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回去!”她的长发在空中飘动,眼泪在空中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地散开。
眼泪跟拳头没办法改变那个时代的悲哀,当然也没办法改变妈妈的命运。或许外婆那句“这就是她的命!”是对的。妈妈的抵死不从就像是一滴落在摄氏六十度的沙漠里的水,不需要两秒钟就会被蒸干,而沙漠依然浩大;那滴水解不了沙漠的酷热,就像妈妈的挣扎改变不了时代,为了生活什么都必须咬牙撑下去。
那悲伤的时代不是一个十二岁小女孩可以改变的。即使听过多少类似的故事或是正在看这个故事的你们认为那有多难过,或是多难以想象,甚至感受到了我妈妈当时的无力感,你们都无法了解那股令人无力的力量。
富人家的门关了。门缝底下透出些微的光线,几个人走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