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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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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搞那东西干吗?”我撇着嘴说老夏“你就不觉得这种行为可耻吗?是不是觉得非得沾点儿不良嗜好才像个玩艺术的?”

    “嗨,跟你说多少遍了,软性的,没事儿。”

    我们去拍外景,今天是给一个楼盘拍广告,夏郡不用亲自动手,但集体操作起来有很多事情要他帮我出面牵线搭桥,俨然是副经纪人的嘴脸。我们的收入,他四我六,要算上他私下搂的,我估计他赚的应该是我的两倍还多。不少人劝我换一个搭档,我笑笑,谁知道换一个会不会比他捞得更狠呢?水至清则无鱼,我懒得计较那么多。

    老夏的理想是做个导演,经常满怀希望地说:“等我四十的时候,嘿,就是中国第六代导演的一面旗帜”

    我骂都懒得骂他。

    “你每天都想些什么呀?”夏郡对我的不配合已经习惯,但还是忍不住叨咕了句周星驰的台词“人没理想跟咸鱼有什么分别?”

    “导演是靠抄袭就能当的么?”

    我保持和夏郡的合作是因为他的手面够大,消息够灵,能接到最值得做的生意。而且确实有才,有时候我看着那些充满创意的作品就忍不住妒嫉地想:我早晚要把这厮的本事都学到手,然后自立门户。但是这些啊,都是次要的,我看着城市中心的商贸大厦上巨大的广告牌———最边上一个是我,奇怪吧?我从未想过自己的照片会那么大那么醒目地贴在这个城市的边边角角,学校里不时有人指着我的背影议论,偶尔有人来要个签名,以前的同学啊朋友啊连着我爸妈过去的熟人都突然一把一把地冒出来“陈默啊,我们可熟着呢。”

    人一成名,亲戚、朋友、敌人都会在一夜之间多出数倍。

    无所谓,我不关心别人怎么看我,我只想,我只想让一个人看到。

    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

    我不是很会撒娇发嗲的女孩子,更不会像花边新闻女主角一样动辄以怀孕自杀要挟身边人。请原谅,我对她们没有恶意,人都是要生存的,只是手段不同。有时候,纠缠也是一种缠绵,欲走还留,怎么也做不了自己的主,也有它的惆怅之美,或者好聚好散,情人不成成亲人,也好。

    可是,我做不到。

    卓文君有诗曰: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我想大概有不少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对于爱情,有一种壮士断腕的悲壮决断。心里不是不牵挂的,可是输都输了,不妨作个好看的姿势。笑着说悲伤,总比哭哭啼啼四处展示伤口来得高贵些。

    可是,我不要你忘记我。

    当我爱时,必爱得凄楚,若我不能华丽。

    “谁说那盏微弱灯火是萤火虫在闪烁谁约过谁去看这一场忽灭忽明的传说剩下的梦想不断的做上升的气球不断的破别难过别难过没原因有结果天亮你不能见我天黑至少想念我如果没有灯火紧握这萤火闪耀你阴暗的下落事到如今你不肯亲我那么至少肯定我吹不熄的光芒努力燃烧自己只为你爱过的萤火永不坠落让丛林中一个灯笼独自为黑夜闪烁让腐朽的感情绚烂得化做飞舞的魂魄永不坠落永不坠落吹不熄的光芒努力燃烧自己请看我漂亮的坚持别忘记我”我坐在老夏的富康上一边听王菲一边斜睨着市中心最大的广告牌,那上面有一幅12*12米的巨幅海报,海报上的一袭白裙的陈默坐在阴影交织的灌木丛中,面无表情。

    这个广告我只象征性地要了一点酬劳,简直就是不要钱白贴上去的结果。夏郡对我的任性非常不满意“你以为我们这是竞标吗?抢着出底价?”

    不想听他唠叨,我干脆把我的那一份全给了他来堵住他的嘴。有了钱,他嘟囔几句“下不为例”也就收了声,有钱真好,钱最大,谁都要听它说话。

    我要它,因为它够大够醒目,没人会对它视而不见。

    我开始在电视台的节目里客串嘉宾,次数多了,也试着主持。木头美女供过于求,观众终于开始对有大脑的女生感兴趣。我甚至开始看席慕容:“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此,我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于是把我变成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子/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无视地走过/我亲爱的朋友/那落了一地的/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夏郡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你没病吧?”

    “你才有病呢!”

    夏郡很看不上我失个恋就如丧考妣满地捡烟屁抽的模样,时常拉我看一些寻秦记之类的半色情片子,里边的男主人公就一种马,走哪儿淫荡到哪儿,我终于知道他为何如此向往一夫多妻制———都是青少年时代看黄易的后遗症,他说项少龙是他年轻时代的理想,我看不也像,当即暗暗发誓将来我一定要嫁一个喜欢看咪咪流浪记的八十后的小孩儿“刮风也不怕,下雨也不怕我要我要找我爸爸,走到哪里都要找我爸爸”何其专情!虽然找的是爸爸不是老婆,但专情总是难得的,再说了,现在想换爹的人多了去了,夏郡的小助理张菲今年才十九,认了无数个干爹干哥,特别爱在同事跟前咋呼,显着自己多有本事似的。

    我奄奄一息地对他说:“你滚。”

    夏郡惟一的好处是,他真把我当块玉似地端着,经常我心不在焉想事儿的时候他在暗处操起相机一顿猛拍。然后特别激动地对我说“怎么样?好吧!绝了!”

    我看看照片,也觉得有味道,我刚起床,衣冠不整地坐床头抽烟,他硬是有本事把猢狲似的我拍得跟天仙似的,这不能不说是点真本事。我的日常生活也被这厮彻底进行调整,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扔掉了那条伴随我四年的老校服,我很喜欢穿那件傻傻的运动衫摸爬滚打,但夏郡不这么看,用他话说“我容易吗我?把这么一个大脑进水小脑被驴踢过脑干发育不健全的傻妞儿带出来,比招呼一个养猪场都费劲啊!”出去拍个外景,他每次都跟一家养小狗儿放风———我没见过出笼猛虎,只能用这么个比喻———一样激情澎湃,对着海面上的夕阳一迭声兴奋地喊:“太阳太阳太阳!”不知道怎么抒情好。我只能说有种人天生就是艺术家,或者说不正常,意思差不多。

    跟他疯了一天后他可能会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深情款款看着我的眼睛问:“还想戈玲吗?”

    “戈玲是谁啊?”我笑着回问他。

    正所谓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夏郡虽不是白马王子,可是他还能制造虚假繁荣,哄抬物价,创造人气新高,对于情感空缺的我来说,究竟聊胜于无。我不想再费心惦记宣桦了,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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