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闹不息的街头,人潮涌动,彩灯闪耀,混合着商家放出的音乐,尽显城市特有的现代风彩。
一阵追逐声引来路人侧目相望,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一个手持木剑的少女正在追赶一个男性青年。
少女眉清目秀,满满的怒意跃于脸庞。
青年俊逸不凡,脸上挂着一丝无奈。
“你老追我干吗。”仓臻跑在前头,不像是在逃,脚步不快却让后边的少女追不着。
“除魔卫道是我辈的本份,妖孽你受死吧!”高芸高举着木剑大声喝斥。
仓臻是只妖,一只能迷惑世人的狐妖,与大多书中不同,仓臻是一只雄性狐妖,但绝不影响他迷惑人的本事。只是这一张脸蛋,身形就能叫众多人类女性痴狂。细想了下,这已是这半年来第二十二次被人追赶,其中有两次是除妖人,三次是星探,六次是某女人的男朋友,还有十一次是死缠着不放的女人。
虽然是妖,仓臻一直认为对任何雌性出手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面对高芸的追赶,他只能跑。
“别老妖啊妖的,我又没干坏事。”仓臻被追到一条无人的小巷子,停下脚步,转过身望着高芸。
“还敢说你没干坏事!”高芸持剑慢慢靠近,对方是一只百年狐妖,妖力不可小视。
“好吧,我承认不该勾引人类女性,可那也不是我的错,你要知道这就是我幻化成人形后的样子,没有故意改变迎合人类的审美标准。你又打不过我,不如就这么算了,各自回家睡觉,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仓臻说的确是实情,狐妖天生媚骨,不论雌雄都是如此,不像别的妖兽灵魅,需要刻意换妆才能吸引别人。
“你还敢说!”高芸持剑的手微微颤抖,神情已怒不可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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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芸自幼随师父修行已有十多个年头,刚满十八岁的时候,师父天年享尽逝世而去,把掌门之位传给了大师兄,却将师门至宝聚灵幡给了自己并附带一封信,说一定要找到信上的人。
信上地址位于国内西南部的一个小城,小城似乎没什么名气,只听说是歌仙刘山姐仙逝的地方,坐车前往亦不过一天多的时间。可是到了这里才发现,这是十多年前的地址,这小城说大不大,真要找一个人却不容易,胡乱找了一个星期始终没找到人,眼看着钱就要用完了,再这么下去只怕连那十五块钱一天的小旅店也住不下。高芸坐在路边拿出所剩不多的盘缠,沮丧的长叹一声。
“妹妹有空不,愿不愿和我们一起去玩一下。”三个年青人围到高芸身边,着装时尚,一看就知道是富家公子哥。
为首的叫林刚是个官二代,老爸是市里某公安分局副局长。站在他左别叫欧俊杰,是市里最大医药公司老总的儿子。开口说话的是林刚的表弟林义,仗着自己叔叔有权比林刚这个正版官二代还得瑟。
高芸第一次独自出远门,忽然见有陌生人搭话,不免有些紧张。
“不好意思,我没空。”
“别那么冷漠嘛,只是一起去唱唱歌,喝喝酒,吃些东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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