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把来肯带到一家灯光昏暗的酒吧里,然后向那个站在吧台旁边、穿格子西服的人点头示意。在他向吧台走过去之前,装作不经意地向来肯看了一眼,微微点了一下头,其实这时来肯已经知道那个穿格子西服的人就是他的目标了。来肯仔细打量了那人一番,胆囊不由得抽紧起来。目标是个肥胖、秃顶的人,看上去四、五十岁的样子。来肯等他的雇主离去后,从桌上端起啤酒,坐到那个胖子旁边的凳子上。他说:“是马丁吗?”
“是的,”那人扬起两道眉毛“唔,来肯,我居然没认出你来,真该死。”
来肯心里想,也许你认不出我对你还更妙些。他说:“我认识你的时候你不是叫马瑞罗吗?”
“喔,朝鲜战争回来以后改的名。”他握着来肯的手“你还是那么英俊,几乎和当年我把你从中国人的埋伏圈里救出来时一模一样。
“谢谢。”
“我说,你在这一片做什么?”马丁脸上的笑容忽然开始消退“你怎么知道我改名字啦?”
“我知道你很多事,马丁”
“什么意思?”
“我们找张桌子坐下来,好好聊聊。”
他们坐定之后,来肯说:“马丁,你用不是你的钱赌博,是吗?”
“谁告诉你的?”马丁开始收拢他的双眉。
“我们为同一伙人工作。”
“你——你跟我们是一伙的?”
“在行动小组。”
“行动——?”
“他们派我来干掉你。”
马丁的脸顿时变得惨白。来肯说:“最初你的名字和长相我根本没记起来,你只是我的一次任务,直到刚才见到你,我才知道我的目标就是你。”
“可是,可是菲尔斯先生说一切都没问题,我可以慢慢还那笔钱。而且——”“他是想让你没有防备。马了,菲尔斯之所以把我从加州找到这儿来,是因为你认得全纽约的职业杀手。你搞什么鬼,居然敢动帮会的钱。”
“有个骑师跟我说,有匹马已经做了手脚,一比二十,我想发笔横财。”
“结果呢?”
“一开赛马的右腿就跌断了。”
“而你的马票就此吹了。”
“是啊,我——我告诉老板时,他叫我去找菲尔斯先生本人。
我告诉他,我在公司的记录一直很好。我说我一定还上那笔钱,他说没问题。”
“菲尔斯是要拿你开刀,做个榜样。”
“可是,为什么?我一定会想办法把账扯平的。”
“即使不为了生意,菲尔斯也得树立一个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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