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顾客喜爱。伊利达城歌舞升平,浮华如梦,到处都是奢靡之风,人们大都喜欢表面好看的东西,对于实用性却不在乎,所以服装店越来越多。
两人鬼头鬼脑地躲在墙角下,西蒙咬牙切齿道:“就是这家‘金线团’,价格奇贵,以前我在这里买过一件衬衣,店主非要收我二十银币,可根本值不了那么多钱。撒加先生,你要抢劫就抢这家吧。”
沈之默哑然失笑,没想到西蒙嘴上说得好听,其实也是个道貌岸然的君子而已“你等下进去,故意挑选衣服,拖延时间,跟店主闲聊几句,然后我蒙面冲进去大喊抢劫,嗯,他们纵使有保镖也防不住我,这时你就站出来奋勇同我搏斗,三下两下把我打跑。按照常理推测,店主不送你几件衣服说不过去,我们就有新衣服穿了,这样的话事情不会闹得太大。要是他小气不肯送么嘿嘿,你自己想想办法,拿不到衣服就赖着不走,反正我们是流氓,怕过谁来着?”
西蒙犹豫道:“店主认识我,有点麻烦,不如还是我来当坏人吧,蒙上脸他分不出是谁。”
“万一有保镖,你打得过?”
“我至少曾经是骑兵队的成员,对付几个三流身手的保镖还不放在眼里。”
“那就这么说定了。”
沈之默拉起衣领,仰着头大摇大摆走进“金线团”服装店,气势做得十足,可是身上穿的旧衣服却暴露了他囊中羞涩的事实,一名裁缝想要迎上来推销自己的作品,见了他这副样子,便停住脚步,不冷不热地说:“先生想要什么服装请随便看看。”
服装店面积不大,正东面一个柜台,站着两名学徒,左右两列衣架挂了几件时下流行的长袍短褂、内衣外裙,花样繁多,令人眼花缭乱,还有几个中年妇女正在选购内衣,叽叽喳喳吵做一团,这个说有蕾丝边的衬衣好看,那个强调黑色主色调才最时髦性感。店主则在旁边为她们展示一件灯笼袖的新款式裙子,没现有什么保镖,一般服装店请不起的。
沈之默见没人理会自己,敲敲桌面,指着架子上一件圆领罩衫说道:“老板,把那件衣服拿下来给我看看。”
老板不耐烦地吩咐学徒:“喂,你拿下来给他看。”
“老板,我在叫你,听到了没有?”沈之默抬高声音,语气显得很不高兴。
老板无奈,怕给其他客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跟中年妇女告罪一声,走过来拿起钩子取下罩衫抓在手里,说:“看看,这是用棉布缝的,十分结实柔软,手肘部位特别做了加固处理,起码够你穿十年都不会坏,二十银币,要不要?”
沈之默惊道:“二十银币,你怎么不去抢?”
老板冷冷地说:“既然没钱,那就请走,我这里只为高档客人服务。”
那几名中年妇女果然抿嘴笑道:“呵呵,没钱也敢来买东西,丢死人了,看他穿的那样。”
沈之默当场便有把她们抓起来浸猪笼的冲动,终于还是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