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快追!”看这两个不知道该扶起老大献媚,还是去追楚风的手下,刁老鼠出离愤怒了。
毕竟好几年做老大的积威还剩下那么两三分,两个小泼皮像是屁股上被人狠狠的抽了一鞭子,撒丫子朝楚风追去。
楚风已经窜出了十多丈远,他这下是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那一刻,他绝不是一个人在跑步,他继承了刘易斯约翰逊的光荣传统,同时还有刘翔范跑跑灵魂附体。
没跑到一里路,楚风的速度开始减慢,从迈巴赫跑车变成桑塔纳,又从桑塔纳变成人力三轮车。
毕竟喝了不少酒,开始凭着积蓄已久的一股爆发力,还能跑得耳畔生风,但不到一分钟,身子就开始发虚,脚步变得沉重,眼前的景物变得模糊,全靠意志力在坚持。
“小子,有种别跑!”追兵的叫声离自己不远了。
不跑?不跑我是白痴!楚风脚下加劲,又快了一点,可惜维持不久,又渐渐慢下来。
终于跑上了回城的大路,泉州府的城垣就在不远处。
跑回城去,刁老鼠就不敢把我怎么样!楚风看到了希望。
隆隆的马蹄声在背后响起,越来越近——我靠,还骑马来追,不懂奥运精神吗?老子不跑了!
他停下脚步,忍住呕吐的强烈冲动,悄悄在路边捡了块有棱有角的石头。妈的,爷们中学时也是打过群架的,Who怕who?
追来的不是刁老鼠一伙,而是一整队盔甲鲜明的骑士。
高大健壮的阿拉伯马,全身披着生牛皮甲;马上的骑士,身穿精光瓦亮的锁子甲,头戴尖顶铁盔,腰挎短弓、弯刀。
虽然只有三十多人的一小队,但跑动起来马蹄震动大地,盔甲兵器摩擦发出铿铿的金属声,仿佛有千军万马一般,威势震慑人心。
领头的骑士,抽出雪亮的弯刀斜斜地一挥,刀尖直指楚风的咽喉!
楚风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人畜无害,高高举起双手表示不会反抗。
骑士一勒缰绳,战马跑得并不快,在奔跑中前蹄向左一拐,消去了前冲的力道,稳稳的立在楚风身前。
锋利的弯刀,距离喉咙只有半尺远,楚风甚至能从雪亮的刀锋上,照见自己下巴那颗有点发红的青春痘。他心下暗骂:老兄,我理解你炫耀骑术的迫切心情,不过,刀子磨这么快,是很危险的耶,万一割到自己怎么办?就是割到小朋友,或者伤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嘛!
骑士头盔正中有条古怪的护鼻,就是一块铁片从额头延伸到鼻尖,加上他鹰钩鼻鹞子眼长条脸,感觉阴森森的让人难受。特别是他还留着部大胡子,明显剽窃拉灯大叔的造型,楚风就知道这是个阿拉伯人。
伊本.赛尔勒眯起眼睛打量这个汉人,凭着多年在战场上厮杀的直觉,他感到,这个在刀锋下还努力保持着平静的人,绝对不一般,至少不会和刁老鼠那种人在一个水平上。
“汉人,跟我走吧,既然背叛,就应该承受处罚。”
他的汉话说得字正腔圆,但楚风听得一头雾水,“背叛,背叛谁?”
“他指控你煽动琉球人,背叛蒲寿庚老爷。”赛尔勒用弯刀指了指刚跑过来,气喘吁吁的刁老鼠。
在见到蒲寿庚的亲卫骑兵后,刁老鼠就改变主意了。他知道赛尔勒是蒲寿庚手上的一张王牌,是蒲老爷在大食的同族,比金泳更为亲信,通过他完全可能直接见到蒲寿庚,只要当面对质,金泳吃里扒外的事情,就可以水落石出了!
彻底扳倒金泳金大总管,说不定自己还能坐上那个位置呢,岂不是比一刀杀了姓楚的更加合算?
楚风磨磨蹭蹭的不想挪步,他知道琉球的事情之所以能瞒着蒲家,不是因为蒲寿庚笨,而是他事情太多,手下五万多匠户、水手,大小两千船舶,再加上泉州军政,不得不把大部分事情分给手下负责,故而祝家的内应金泳才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
若是引起了蒲寿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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