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奥斯曼战争的点火人。
或者说,在炮轰阿巴斯港之前,郑成功就断定,奥斯曼帝国不敢借此与帝国开战。
试探了奥斯曼帝国的底线之后,郑成功开始变本加厉的对付那些盘踞在奥斯曼帝国港口内的海盗。
两年之内,西北印度洋上的海盗几乎被他消灭得一个不剩了。
正是如此,大量海盗离开印度洋,转战东地中海,结果造成东地中海海盗为患,对当时刚有点规模的威尼斯,热那亚等欧洲公国的海上贸易构成了极为严重的威胁。
明历二百八十八年(公元1656年),郑成功依照帝国内阁府的命令,率领规模扩大到十五艘的“平匪舰队”前往直布罗陀要塞,协助地中海国家平定猖獗一时的奥斯曼海盗。
在欧洲的三年,郑成功并没有多少事可干。
也许是他在印度洋上闯出的名气太大了,在他的舰队进入地中海之前,之前活跃一时的奥斯曼海盗全都不见了踪影。
结果,三年之中,郑成功将绝大部分精力花在了应酬上。
同时,郑成功也接触到了西方文艺复兴时产生的大量新思想,新思维。这其中就包括了哥白尼提出的“日心说。”
不过,相对而言,西方哲学对郑成功的影响更大。
明历二百九十一年(公元1659年),郑成功返回帝国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名不折不扣的“三权分立”派。
当时,帝国国内大部分资本家也正在倡导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比起那些实力强大的资本家,年仅三十六岁的郑成功根本算不了什么。只不过,比起其他资本家而言,郑成功有两个巨大的优势。
一是他家喻户晓的名声。
帮助琉球国王扫平倭寇,对付奥斯曼海盗,混迹于欧洲列国上层,这些都成为了传奇般的故事,更成为了帝国青少年学习的榜样。
二是系统,严密的哲学思想。
这也是郑成功在欧洲生活三年的最大收获。相对而言,当时欧洲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研究方面比大明帝国更加先进,也更有开创性。
凭借这两点优势,郑成功迅速成为了“三权分立”学派的主要推手。
英雄创造历史,历史也创造了英雄。
就在郑成功回国的第二年,即明历二百九十二年(公元1660年),首辅孙承宗病逝,孙可望出任内阁首辅。
相对而言,孙可望并不是炙手可热的政治家。
比起当时内阁在任的数十名大臣,来自外地的孙可望缺乏足够的基础,更缺少支持。毫无疑问,他不可能像孙承宗那样,将内阁控制在自己的手里。甚至可以说,为了保住首辅大权,他得依靠外界的支持。
“三权分立”派的资本家正是孙可望的天然盟友。
另外,通过三权分立,还能适当削弱内阁的权力,减轻孙可望的压力。这也正好符合了孙可望的短期要求。
很快,双方达成了协议。
同年,孙可望确认设立最高法院,负责统管全国司法工作。该决议在帝国议政院以微弱多数的优势得到通过。
郑成功也因此成为了帝国历史上首任大法官。
当时,最高法院只有一名最高大法官,而不是后来的九名。
作为冒险家,郑成功是优秀的,作为军事家,郑成功的良好的,作为思想家,郑成功是合格的,可是作为法官,他却并不合格。
仅仅两年之后,郑成功就被刺杀。
虽然事后最高法院宣布,刺杀郑成功的是一名遭到错判的囚犯的弟弟。但是更多的人坚信,郑成功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不说别的,当时有很多人更有资格成为帝国首任大法官,为什么他们不上?
另外,孙可望与“三权分立”派只是利益上的合作,而且历史终将证明,具有军阀背景的孙可望是一个极富野心的政治家,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政治冒险家。
毫无疑问,那些老谋深算的政客都看了出来,首任大法官绝对是个烫手的山芋。
也就在郑成功被刺杀的第二年,议政院以郑成功之死调查不明为由,三次提出了弹劾孙可望的议案,弹劾案最终移交最高法院。
就在最高法院启动弹劾孙可望的法律程序的第二天,孙可望秘密下令,调遣驻扎在福建的军队进京,准备解散议政院,废除最高法院。
幸好,当时掌握帝国军事大权的袁崇焕(时任帝国武备大臣),以及秦良玉(时任帝国京师驻备军统帅)及时的发现了孙可望的政变意图,并且立即采取行动,一方面出动禁军羁押了孙可望,另外一方面派遣军队拦住了北上的福建驻备军。
从这个层面上讲,郑成功的死并不是毫无意义。
孙可望离任之后,年已八十的袁崇焕出任帝国内阁首辅。
虽然袁崇焕在位仅一年,但是在这一年中,袁崇焕重组内阁,并且改组最高法院,将最高大法官的数额从一名扩大到了三名。另外,袁崇焕还明确了最高法院的职责,包括在弹劾内阁首辅中发挥的作用。
到明历三百零一年(公元1669年),陈永华出任帝国首辅的时候“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已经在帝国完善巩固,并且发挥出了明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