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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逮捕與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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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之人,仕與不仕,不敢忘其君。而獨蘇軾有不仕則忘其君之意,是廢為臣之道爾。"

    李定舉了四項理由說明為什麼應當處蘇東坡死刑。在奏章前面序言中,他說:"蘇軾初無學術,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途叨儒館。"他又接著說蘇東坡急于獲得高位,在心中不滿之下,乃譏訕權要。其當殺理由之一是,皇帝對他寬容已久,冀其改過自新,但是蘇東坡拒不從命。另一個當殺的理由是,雖然蘇東坡所寫詩之荒謬淺薄,但對全國影響甚大。"臣叨預執法,職在糾奸,罪有不容,豈敢苟止?伏望陛下斷自天衷,特行典憲,非特沮乖后之氣,抑亦奮忠良之心,好惡既明,風俗自革。"

    審問在八月二十日開始,被告自稱年四十四歲(按西方計算法為四十二歲),然后敍述世系、籍貫、科舉考中的年月,再敘歷任的官職。又把由他推薦為官的列出姓名,因為大臣為國家舉薦人才充任公職之賢與不賢,與其本人之賢德大有關係,自然甚屬重要。據說,他自為官始,曾有兩次記過記錄。一次是他任職鳳翔為通判時,因與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儀典,被罰紅鋼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內,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報呈,也被罰紅銅八斤。"此外,別無不良記錄。"

    最初,蘇東坡承認他遊杭州附近村莊時所作的那首詩,對農民食無鹽、青苗貸款之弊端,曾出怨言,以及彈劾表章中之其他若干情節。他想不起曾寫過其他與時政有關的詩文。有好幾天內,他否認給朋友寫過諷刺詩,一直聲稱無罪。至于何者應視為譭謗朝廷,何者不應視為譭謗朝廷,頗難斷言。還有,何者構成"譭謗",亦複如此。但是在八月十三日,他決定服罪。他承認曾寫諷刺詩譏刺當政,且與朋友以此等詩互相投寄。不過他"並未隱瞞",至于內容如何,解釋容有不同而已。在審訊期間,他奉命在下列一道供詞上簽字:"入館多年,未甚插進,兼朝廷用人多是少年,所見與軾不同,以此撰作詩賦文字譏諷。意圖眾人傳看,以軾所言為當。"蘇東坡的朋友當中,有三十九人受到牽連,有一百多首詩在審問時呈閱,每一首都由作者自行解釋。因為蘇軾措詞精煉,用典甚多,幸而有此審問記錄,我們得見作者自己對好多文句的闡述分析。只有讀者完全了解那些典故,才能把握文內的含義。我讀詩一向對那類詩避而不觀,因為那些隱喻、史實,都需要單獨解釋,讀來甚感吃力,作者自己賣弄學問,為讀者加重負擔,殊為無謂。其實這樣炫耀也並不困難,因為數百年來,蘇詩的評注家一直忙著在歷史和唐詩裏發掘蘇詩用典的出處。

    對蘇東坡的指控,有的十分牽強。最有趣的指控中,有一條是寫兩株老柏的七律。詩裏說柏樹"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這兩句詩認為是對皇帝大不敬,因為龍是皇帝的象徵,而今皇帝正在位,作者應當說有龍在天,不應當說在九泉地下。另外還有一首牡丹詩,在詩內作者歎造物之巧,能創造出牡丹種類如此之繁多。禦史解釋此詩為諷刺新當政者能制定如此多之種種捐稅。菊賦的序言裏曾提到吃妃菊的苦種籽,禦史認為作者是在直接諷刺全境百姓的貧窮,尤其是指朝廷對官吏薪俸的微薄。"生而盲者不識日"是諷刺科舉考生的淺陋無知,諷刺考生不通儒學,只知道王安石在三經新義裏對經書的注釋。

    蘇東坡在對方大部分指控上,都坦白承認在詩中批評新政,自然有憤怒之感、失望之聲,足以表明自己對當道的苛酷批評,罪有應得。

    在給朋友駙馬王詵的若干首詩裏,有一行詩是坐聽"鞭答不呻呼。"又說,"救荒無術歸亡通"。他也提到"虎難摩",是為政貪婪的象徵。在給朋友李常的詩裏,他確是說在密州"灑涕循城拾棄孩。"那些男屍、女屍、嬰屍都餓死于路也,當時確是"為郡鮮歡"。關于他給朋友孫覺的詩裏,有一行說二人相約不談政治,是真在一次宴席上約定,誰談政治,罰酒一杯。在給曾鞏的一首詩裏(曾鞏官位不高,但是一代古文大家人他說厭惡那些"股耳如惆蟬"的小政客。在他給張方平的詩裏,他把朝廷比為"荒林惆蟄亂"和"廢沼蛙蟈淫",又說自己"遂欲掩兩耳"。在給範鎮的詩裏,他直言"小人",我們也知道在給周郎的詩裏,他把當權者暗比做"夜果"。在寫杭州觀潮時,他說東海若知君王意,"應教斥鹵變桑田"。

    在他一個好友劉恕罷官出京時,他寫了兩首詩給他,把那詩仔細看一下,也頗有趣。並且可以了解官吏的憤怒,也可略知蘇詩字裏行間的含義。若按字面譯成英文而不加注釋,便毫無意義可言。其中一首說:

    敢向清時怨不容,直嗟吾道與君東,

    坐談足使淮南懼,歸向方知冀北空,

    獨鶴不須驚夜旦,群鳥未可辨雌雄。

    蘇東坡承認他很佩服這位朋友,所以用孔子的不怨不容這種說法把他比孔子。第二行指東漢大經學家派弟子東行的典故。第三行指西漢蕭何以智勇在朝收平淮南王之亂于無形。第六行指良馬出于冀北,又進而指韓愈馬說中的伯樂過冀北之野,而冀北駿馬遂空一事,亦指滿朝已無真才賢士。第五行指鶴立雞群,亦即賢人與小人之比,隱含之義即在朝之庸庸碌碌者,皆雞鴨之輩,于是午夜長鳴非鶴莫屬。最后一行更易令人致怒,因為詩經上有兩廳俱曰予聖,誰識鳥之雌雄?"等于說朝廷上只有一群烏鴉,好壞難辨。

    他給那位朋友的第二首諷刺詩如下:

    仁義大捷徑,詩書一旅亭。

    相誇緩若若,猶誦麥青青。

    腐鼠何勞嚇,高鴻本自冥。

    顛狂不用喚,酒盡漸須醒。

    這首詩的前三行指的是虛偽的讀書人侈談仁義,實則以此為求取功名富貴的階梯,並對官場榮耀表示鄙夷之意。"麥青青"一典,按蘇東坡的意思,是由莊子論追求利祿官爵的人而來,那些人一生迷戀官爵,埋葬時口中含有珍珠,但是他們的墳墓早晚會夷為青青的麥田。第四行包含另一個莊子上的典故。楚王願以高位請莊子去做官,莊子謝絕,並且告訴國王的使者一個故事:有一個專吃腐肉的烏鴉,找到了一個腐敗的老鼠,正在一棵樹上大享其美味,這時一隻仙鶴趕巧從旁飛過,烏鴉以為仙鶴來搶它的美味,就發出尖叫的聲音想把仙鶴嚇走,但是仙鶴高飛到白雲中去了。這個故事的含義,就是蘇東坡對小人的爭權爭位不屑一顧。

    我有一種想法,我覺得蘇東坡會以為因寫詩而被捕、受審為有趣,他一定以在法庭上講解文學上的典故為樂事。

    當時大家深信蘇東坡對朝廷至為不敬,他曾把當政者比為嗚蛙,比為嗚蟬,比為夜嫋,比為吃腐鼠的烏鴉,比為禽場中的雞鴨。最使人不能忍受的是罵他們為"沐猴而冠",不是人而裝人。總之,蘇東坡是看不起舒稟、李定那等人,那麼舒稟、李定為什麼要對蘇東坡有好感呢?

    審問終結,大概是十月初,證據呈給皇帝。牽連的人很多,尤其是駙馬王詵,在審問時牽扯到他,因為他曾和蘇東坡交換過各種禮物贈品。皇帝下令凡與蘇東坡交換過詩文的人,都得把手中的詩文呈上備查。

    仁宗的皇后,她一向支持蘇東坡,這時染病而死。她死前曾對皇帝說:"我記得蘇東坡弟兄二人中進士時,先帝很高興,曾對家人說,他那天為子孫物色到兩個宰相之才。現在我聽說蘇東坡因為寫詩正受審問。這都是小人跟他做對。他們沒法子在他的政績上找毛病,現在想由他的詩入他于罪。這樣控告他不也太無謂了嗎?我是不中用了,你可別冤屈好人,老天爺是不容的。"這些話實際上等于遺言。

    在十月十三日,禦史們將案子做了個提要,送呈給皇帝御覽。由于太后之喪,案子拖延了些日子。蘇東坡在獄中等待案子的結果和自己的命運吉凶之際,發生了一件神秘的事情。

    數年之后,蘇東坡告訴朋友說:"審問完畢之后,一天晚上,暮鼓已然敲過,我正要睡覺,忽然看一個人走進我的屋子。一句話也沒說,他往地上扔下一個小箱子做枕頭,躺在地上就睡了。我以為他是個囚犯,不去管他,我自己躺下也睡了。大概四更時分,我覺得有人推我的頭,那個人向我說:"恭喜!恭喜!"我翻過身子問他什麼意思。他說:"安心睡,別發愁。"說完帶著小箱子又神秘的走了。

    "事情是這樣,我剛受彈劾時,舒稟和另外幾個人,想盡方法勸皇帝殺我,可是皇帝根本無殺我之意,所以暗中派宮中一個太監到監獄裏去觀察我。那個人到了我的屋子之后,我就睡著了,而且鼻息如雷。他回去立即回奏皇帝說我睡得很沉,很安靜。皇帝就對侍臣說:我知道蘇東坡于心無愧!這就是后來我被寬恕貶謫到黃州的緣故。"

    遇有國喪,國家總要大赦,所以依照法律和風俗,蘇東坡是應當獲赦的。那些禦史本打算把反對派乘此機會一網打盡,如今倘若一大赦,他們的心血豈不完全白費!李定和舒稟十分憂悶。這時,李定奏上一本,對可能合乎赦罪的那些犯人,力請一律不得赦免。舒稟並進而奏請將司馬光、范鎮、張方平、李常和蘇東坡另外的五個朋友,一律處死。

    副相王掛在諸禦史的逼促之下,一天突然向皇帝說:"蘇軾內心有謀反之意。"

    皇帝大感意外,回答說:"他容有其他過錯,他決無謀反之意,你為何這麼說?"

    王掛于是提起在蘇東坡的柏樹詩裏說龍在九泉一事,那含義是將來某人命定要成天子,要自暗中出現,此人出身寒微。但是皇帝只說:"你不能這樣看詩。他吟哦的是柏樹,與我何干?"

    王掛于是沉默無言。章停,當時還是蘇東坡的朋友,為蘇東坡向皇帝辯解說,龍不僅是天子的象徵,也可以指大臣,于是從文學上引出例句,用以支持自己的理論。

    蘇東坡的朋友呈上的證物都審查完畢,皇帝指定自己近人重行查閱。根據禦史的案子提要,此種譭謗朝廷要判流放,或是兩年勞役,在蘇東坡這樣的案子,比較嚴重,應當是削官兩極。自法律上看,理當如此。因案情重大,尚待皇帝親自決定。

    在十一月二十九日,使舒稟、李定大失所望,宮廷官員發出了聖諭,把蘇東坡貶往黃州,官位降低,充團練副使,但不准擅離該地區,並無權簽署公文。

    在受到牽連的人之中,三個人受的處罰較重。駙馬王詵因洩露機密與蘇東坡,並時常與他交換禮物,並且身為皇親,竟不能將此等譭謗朝廷的詩文早日交出,削除一切官爵。第二個是王鞏,他並沒從蘇東坡手中得到什麼譭謗詩,他顯然是無辜受累,也許是為了私人仇恨的緣故,禦史們要處置他。隨后幾年,蘇東坡不斷提起王鞏固他受累。我們知道王鞏的奢侈生活習慣,這次發配到遙遠的西北去,日子是夠他消受的。

    第三個是于由。他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願納還一切官位為兄長贖罪。在證據上看,子由並不曾被控收到什麼嚴重的譭謗詩,但是因為家庭關係,他遭受降職的處分,調到高安,離兄長被拘留的黃州約有一百六十裏,任騖州酒監。

    其他人,張方平與其他大官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司馬光和范鎮和蘇東坡的十八個別的朋友,都各罰紅銅二十斤。

    在舊年除夕,蘇東坡被釋出獄,在監中共度過四個月又二十天。出了東城街北面的監獄大門,他停了一會兒,用鼻子嗅了嗅空氣,感覺到微風吹到臉上的快樂,在喜鵲吱喳啼叫聲中,看見行人在街上騎馬而過。

    他真是積習難改,當天他又寫了兩首詩。詩裏說:"卻對酒杯渾似夢,試拈詩筆已如神。"一首詩是:

    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

    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鬥少年雞。

    他又詩如湧泉了。即在這兩首詩裏,至少有兩句,若由那些禦史仔細檢查起來,他又犯了對帝王大不敬之罪。塞翁失馬還罷了,因為以失馬表示並非惡運,重新尋獲也並非即是好運,換言之,人總不知道何者為好運,何者為惡運的。但是"少年雞"則指的是賈昌。賈昌老年時,他告訴人他在少年時曾因鬥雞而獲得唐天子的寵愛,而任宮廷的弄臣和伶人,這一點仍可引申而指朝廷當政那批小人,是宮廷中的弄臣和優伶,又是誹謗。另有一行裏他自稱"竊祿",意為自己無才為官。但是"竊祿"一詞卻是從三國時一位大儒給曹操的一封信中摘下來的,而曹操普通認為是一大奸臣、一霸主。寫完這首詩,蘇東坡擲筆笑道:"我真是不可救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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