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方绫就在何婶家里住下了。
她一边帮何婶接下浆洗衣服的生意,一边努力学习知识,练习写字。
她也见到了何婶的儿子――6彪。那是一个很老实本分的小伙子,虽然长得膀大腰圆的,但为人温柔敦厚,还特别孝顺,是个很不错的人。
周围的街坊邻居也开始接受了她。虽然一开始会因为她脸上的胎记而略有侧目,不过久而久之,人们也就忘记了她脸上的青斑。
方绫直到此时才真正领略了什么叫家居生活,日子过得越来越滋润,几乎已经忘记了她要寻找真情之泪的任务――她也没准备完成那个任务,只求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三年。
但最开心的那个人不是方绫,而是何婶。她不止是多了一个得力的帮手,还多了一个好听众。每次聊天时,方绫都会静静地听她唠叨而不会表任何的意见,而且她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能力――鼻子。
以往客人们拿来的衣服,何婶都会小心地分成几堆,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弄混了。每回交货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地多分几次,避免出错。但总会有忙中出错的时候,弄错的结果就是被前来收货的小丫头扣了工钱。
现在就不一样,多了方绫这个好帮手,洗衣服的度快了,领取衣服回来浆洗的量也加大了,而且分衣服的事根本不用她操心。只要把衣服交到方绫的手里,放到鼻子前一闻就能知道是谁家的衣服,甚至还能把同一个人的衣服都一块折叠好,摆放整齐。
因为她们洗得又快又好,在北阳镇出了名,一般的大户人家都喜欢把衣服交给她们清洗。收留一个人,不但没有多支出还多了一份收入,省了时间还省了心,何婶自然是笑得合不拢嘴。
每次分衣服的时候,何婶都会忍不住好奇地问过方绫,想弄清楚具体是怎么分辨那些衣服的,方绫却总是笑着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何婶也拿起衣服闻过,刚洗干净的衣服上只有皂角味和阳光爆晒后的清香,闻不出其他的味道了,不明白她是怎么做到的。
不过管她呢。只要把衣服分清楚就行了。她还是少操那份心吧。
方绫地为人还是不错地。就是有个怪脾气。每到入夜时就会紧锁房门。怎么叫也不出来。不知道在做什么。让何婶很纳闷。
光阴似箭。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月。
方绫已经逐渐掌握了洗衣这一行业地一些规律。周围几家大户地习惯和爱好也已经被她熟记于心。
这段时间地天气冷。送洗地衣服少了。闲暇地时间就多了。如果做完了手头地工作。方绫就喜欢去找林先生聊天。
别看林先生说话酸溜溜。学识真地很丰富。只要摸透了他地脾气。他其实是个很好相处地人。如果能忍受他时不时进行地疲劳轰炸。可以从他地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经过一个月的接触,他们已经从陌生人变成忘年之交。林先生已经知道她的原名,也知道她不是本地人。这辈子从没出过远门的他,对阳朝国之外的事物非常感兴趣,经常会问到她的故乡,要她详细描述那里的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每次看到方绫写出来的场景,他都会啧啧称奇,直呼不相信。
他们以笔为口,居然也能聊得不亦乐乎。为了节省纸张,他们干脆跑到河边,以笔沾水,直接写在地上。经过一个月的苦练,方绫的字已经写得有模有样了。
这天夕阳西下的时候,他们又蹲在河边,面向着夕阳在讨论孤儿院的名称由来。
方绫从小没有父母,被院长捡到的时候,她被一块红色的绫布包着,身上留有一张小纸条,只有写着一个字:“方”所以院长就给她起名“方绫”所以她对孤儿院有份特殊的感情。
林先生在地上龙飞凤舞地写了三个字:“孤济院!”
他写的是这里的人对孤儿院的称呼。孤儿救济院,其实和孤儿院的性质是一样的。他经常会抽时间到孤济院里免费教那里的孩子读书识字,这也是方绫愿意接近他的原因。
方绫问:“那里的孩子有饭吃吗?”她的问题是写在地上的。
“少之又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林先生摇头叹息道。
“我们这边诗人写的诗,你怎么也知道?”
“美好之物,人人爱之。”
“哦!”写完这个字,方绫扬起脸,迎着阳光笑了。她想起了故乡的一切,既怀念又想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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