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金七两这个名字并不是没有来由的。因为这根本不是他的名字,而最他的绰号。
江湖人通常有个绰号,名字可以狗屁不通,绰号却一定有点道理。
陆小凤即不小也不是凤,连凤和凤的老婆“凰”长得是什么样子他都没见过,西门吹雪当然也不会真的去吹雪。
李寻欢能寻找的通常只有烦恼,李坏并不坏,胡铁花和一朵铁花之间,用八竿子也打不出一点关系来。
可是沙大户就是沙大户,小叫化就是小叫化,王八旦就决不是臭鱼。
那么金七两是怎么会被别人叫做金七两的呢?
金七两本来的名字叫金满堂,能够把黄金堆满一大堂,那有多高兴。
只可惜他家的金子连一个夜壶都堆不满。
所以他从小就去学武,最喜欢的一种武功是轻功提纵术。
轻功练好了,高来高去,来去无阻,取别人的财帛于女如探囊取物,那岂非又比满堂黄金更让人高兴。
就因为他从小就有这种“伟大的抱负”所以他的确把轻功练得很好,江湖中甚至有人说,只要金满堂施展出轻功来,落地无声,轻如飞絮就好像七两棉花一样,所以别人就叫它金七两。
金七两长得虽然并不高大威武,可是眉清目秀,齿白唇红,从小就很讨人喜欢,否则恐怕也不会有那么多大盗飞贼把轻功秘技教给他了。
这面黄肌瘦的秀才老者会是金七两?陆小凤是不是看错人了?“我不会看错人的。”陆小凤说:“你脸上戴着的这张人皮面具,虽然是很不错的一种,最少也要花掉你几百两银子,可是还休想能瞒得过我。”
他走过去,秀才盯着他,忽然老者叹气。
“陆小凤,我真奇怪,你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死呢?难道你真的永远都死不了。”金七两绝对是个聪明人。
一个聪明人在知道自己骗不过别人的时候,就决不会再骗下去。
他甚至把脸上的面具都脱了下来。
“陆小凤,你有本事把我认出来,我没话说。”金七两道:“可是你说这张人皮面具只值几百两银子,就未免太过份了。”
“哦?
金七两轻抚着手里薄如蝉翼般的面具,就好像老人抚摸少女那么温柔。
“这是‘红阁’的真品,是我用一张吴道子的画和一株四尺高的珊瑚换来的。”他说:“那至少要值好几十个几百两。”
“真的?”
“当然是真的。”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都垂下来了,甚至好像有一点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如果你这张面具真是用那两样东西换回来的,你最好赶快去上吊。”
“为什么?”金七两急着问:“难道这是假的?”“如果这不是假的,我就去上吊。”陆小凤说:“如果你晚上真的戴着一张红阁面具,恐怕连神仙都很难把你认出来。”
“红阎”就是朱停的别号,朱停是个很绝很绝的人,也是陆小凤的老朋友。
我特别强调这件事,只因为它是这个故事里非常重些的关键之—。(二)
现在金七两的样子好像也快要哭出来,被骗的滋昧有时候就好像吃大便—样,即然已经吃尸去厂,怎么还吐得出来?
哭也不能哭,吐也不能吐,金七两只觉得嘴里又干又臭。
陆小凤很同情的看着他,用一只很温暖的手去拍他的肩。
“你不必生气,也不必难过,只要你肯说老实话,我一定送你—张真的红阁。”
“如果你真要间我那个女人是谁,你就问错人了:“金七两说:“我根本从来不看女人的腿。”
“我知道你不看!”陆小凤说:“你一向只喜欢看男人。”
他口气中并没有什么讥嘲之意,在历史上某些时期中,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都是很平常的事。
尤其是在太平盛世,在士大夫那一级的阶层里,这种事更普遍。
金七两的态度忽然变了。
红阁真品并没有让他心动,陆小凤对这种事的看法却感动了他。使得他消除了自卑,也使得他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知己之感。
这种感觉是很难掩饰的,陆小凤当然立刻就看了出来,所以立刻就问:“我想你一定知道柳乘风这个人?”
“我知道。”金七两说:“去年他就来了,而且已经死在这里。”
“他是怎么死的?”
“被人在暗巷中刺杀于刀下。”
金七两神情忽然变得惨淡:“那就好像我把田八太爷的孙子刺死在暗巷中—佯,都是没有来由的事。”
“就因为你杀了小小田,所以才会逃到这里来?”陆小凤问。
“杀了不该杀也不能杀的人,只有亡命。”金七两黯然道。”亡命之徒的日子并不好过,总有一天会被追到的。”
“为什么?”
“杀人之后,心慌意乱,总难免会留下一些线索。”金七两说:“不管你的轻功多高,不管你逃得多快,只要有一点线索,别人就能追到你。”
“杀死柳乘风的那个人,留下了什么线索?”
“他留下了一把刀。”金七两说:“—把很特别的刀。”
在江湖人的心目中,刀就是刀,就正如人就是人一样,人都可以杀,刀都可杀人。
人用刀,刀杀人,人被杀,就好像鸡生蛋,蛋生鸡,鸡又生蛋那么自然,也就像是一是一,二是二,三是三那么简单。
江湖人所讲的道理,就是这样子的。
如果他们说有一把刀是很特别的刀,那么这把刀一定非常特别。
金七两是个不折不扣的江湖人,他即然这么说,陆小凤当然要问:“那把刀有什么特别?”
金七两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的回答甚至不像—个活湖人会说出来的。
“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他说。
陆小凤的耳朵不聋,神智也很清醒,这天到现在为止他连一滴酒都没有喝。
他听得清清楚楚,一字不漏:“那把刀根本就不是—把刀。”
金七两就是这样说的。
金七两并没有说慌,这把刀的确不能算足‘把刀,只不过是—把匕首而已。不但制作得非常精巧,价值无疑也非常贵重。
它的柄是用一根整支象牙雕成的裸女,曲线玲班,栩栩如生,如果你一直盯着她看,她的眉目仿佛在向仍;传情,甚至好像要投入你的怀抱里。
象牙的色泽也像是少女的皮肤一样温暖柔软而光滑。
可是你只要轻轻一按她的胸,刀柄中立刻就会有一把匕首弹出来,锋刃上闪动的光芒竟是暗赤色的,鲜血已将干结时,就是这种颜色。这柄匕首的每一个部份无疑都是名匠的杰作,而且年代也很古老了。
沙大户从他的书房里一个书架后的秘密隔间小柜中拿出了这柄匕首。轻按机簧,匕首弹出,锋芒闪动,宛如血光。
“这就是刺杀柳大侠的凶器。”沙大户说:“像这佯的利刃,我当然要亲自保存才能放心,我这里至少总比棺材店安全得多。”
他又说:“我实在不愿它落入别人的手里,因为我一直想把它亲手交给你。”
这也不是假话,现在已经做到了。
陆小凤握起了它的象牙刀柄,忽然叹了口气:“看起来你这个人实在是个好人,至少比我好得多。他对沙大户说:“如果我是你,我就决不会把这样一件利器平白交给别人的。”
他又笑了笑:“如果你知道它的价值和来历,说不定也不会交给我了。”
“哦?”“这柄匕首是件古物!它的年纪也许比我祖父的祖父还要老得多。”
“这一点我也看得出。”“人有来历,刀也有。”陆小凤问:“你看不看得出它的出身来历?”“我看不出。”
“这柄匕首是从柄里弹出来的,中土的名匠很少肯做这—类格局的利器,不是名匠又无法炼得如此锋利。”陆小凤说:“所以我可以断定它是从波斯来的。”
“波斯?”沙大户问:“波斯人用的刀岂非都是弯刀?”
陆小凤又笑了:“这是刀?”
这不是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沙大户只有苦笑。
这只该死的小鸟为什么喜欢要别人自己搬石头来砸自己的脚?
“我曾经在海上呆过一段时候,认得了一批朋友,只要有海水的地方,他们全都走过。最远的地方甚至已经到了天涯海角。”陆小凤道。”我相信他们的话,这些家伙虽然都不是好人,虽然又凶又狠,蛮不讲事,但是对朋友却决不会说慌言。”
这些家伙并非就是海盗。
陆小凤的朋友中有些是海盗,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如果他的朋友都是君子,那才是怪事。
“这些人里面有一位老船长,老得连自己贵姓大名有多大年纪都忘得干干净净。”陆小凤说:“这个老小子就有一柄这样的匕首。”
这位老船长当然不会是渔船的船长,在波斯海上,经常都可以看到一些接着皇族旗帜的船只,这些船只也难免会遇到海盗。
这位老船长的匕首是从哪里来的?大概也就不难想见了。
连他自己也不否认:“这种匕首通常只在宫廷中才看得到。”(三)
宫廷中皇子争权,摈纪争宠,弄臣进谗,是千古以来每一个皇室都难免会有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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