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类抬首仰望头顶的那片星空时,总不免会想到,在天的尽头,会是什么?
宇宙如此之大,穷一生之力也无法探得沧海一黍。
或者,有许多我们无法理解,无法认知的世界,就在那星空的彼岸。
人们渴望探索宇宙,但从未有人类真正能征服它。而它,或许就正在那无尽的苍茫中,悄悄地窥视着万物苍生。
偶尔,它也会降下命运的召唤,选出一个幸运儿来。。。。。。。
“如果,那的确是一种幸运的话。”浅水清躺在草地上叹息。
不管怎么说,来到异世界,至少比从万丈悬崖上摔下来,跌个粉身碎骨要强得多。
攀岩攀到一跤跌到异世界,对浅水清来说,实在只比死亡好上那么一点。
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年,浅水清二十岁。手中除了一把虎牙军刀,一条攀岩专用的固定索和一盒防手汗的特制攀岩用粉,身上便别无长物。
在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世界之后,除了惊讶,感慨和迷茫之外,他最大的感触就是徒手攀登的确对自己没任何意义。
假如可以,他更希望带着一挺重机枪来到这个世界。
在那之后不久,他便开始四处流浪。
走遍了这片大陆的山山水水。
哪怕饥寒交迫,穷苦潦倒,他也无怨无悔。因为他天生就是一个喜欢四处流浪的人。他喜欢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土地,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这片辽阔世界中那尚被人发现的美丽。
在他最饥饿的时候,有人告诉他,当兵有饭吃,他却只是淡然一笑,便拂袖而去。
他不想为了吃饭而去当兵。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更象是柏拉图的《理想国》这是一个等级分明的世界,由君主,骑士和平民组成。
当兵,不仅仅可以有饭吃,更重要的是,还有尊严。
那一年的冬天,浅水清终于来到了军营,报名成了一名新兵,开始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
因为他开始厌倦了这个世界。或者说,他需要新的刺激。
在训练到第一百天的时候,他到这个世界的年头,刚好满三年。
那一天,他为自己开了坛酒,对酒当歌。然后,他借着酒劲提着剑,和大家一起,呼喝着发起冲锋,进行着一次又一次无聊的军事演练。
那一天,他第一次看到原来只要有一百个骑兵,就可以发挥如此巨大威猛的气势。
那一天,他第一次切身体悟到,到底什么叫虎入群羊,以寡敌众和如入无人之境。
那一天,他同时也遇到了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男人戚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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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什么名字?”
“浅水清。”
“挺有意思的名字,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是我父亲取的。他常说,人心若水。水深则浑,心大则浊。所以给我取名浅水清。他老人家不求我高官厚禄,锦衣玉食,只希望我好好做人,不负此心。”
“。。。你有个好父亲。”
“是的。”
“我是龙牙军虎豹营的哨官戚天佑,来此招募新兵。有兴趣跟我走吗?”
“还行,不过我今天刚杀了三个自己人。”
“今天在这里可以做逃兵,明天上了战场同样可以做逃兵。你杀得好,杀得妙。这样的人,你若不杀,我就连你一起杀。”
于是,浅水清抬起双眼看向戚天佑。
戚天佑也正看向他,表情很认真。
“我跟你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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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后。
戚天佑挑走了三千名新兵几乎全是在这次突袭中表现尚佳者。
对于一个沙场老兵来说,士兵们有多高的武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否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勇气,是否有虽置之于绝境仍奋力求生的战意,是否有战斗到底,永不放弃的韧性和毅力,是否有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以一肩之力以担山的魄力与责任感。
对大部分新丁来说,这样的要求,已经是太高太高了。
而戚天佑,很有幸碰上了一个半。
一个,是浅水清。
半个,则是那个壮实如山,力大如牛,说话声音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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