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比较短,一会儿还有一章更新
进门后许乘月被吓了一跳。
乱糟糟的客厅不知何时恢复了整洁, 出门前散落在地面上的木板钉子全部消失不见, 而顾云风刚好从厨房里走出来, 手里端着一道红烧鲤鱼。
香料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他诧异地坐到餐桌旁, 看着桌上就摆了这么一条鱼,上面撒了一圈葱和香菜,鱼头旁边放了一朵萝卜花。
“这个花是你切的?”
“对啊,你可以吃一口。把花让给你吃。”他拿了两双筷子,接着又回到厨房:“还有个炒青菜,马上就好。”
他看了眼切的很漂亮但让人毫无食欲的萝卜花,拿着筷子夹起鲤鱼眼睛。下一秒就看见顾云风推开厨房门, 一只手拿着勺子, 另一只手端着盘炒菜心。挥着勺子对他说:“你给我留一只, 留一只眼睛。”
“都留给你。”许乘月嫌弃地看了眼, 他本来是打算夹起来扔垃圾桶的, 现在只能放下筷子一言难尽地问他:“你不觉得很恐怖吗?为什么会喜欢吃鱼眼睛?”
“怕自己眼瞎。”顾云风一本正经的说,接着满脸期待看着许乘月:“怎么样?好吃吗?”
“挺好吃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夹了块鱼肉,肉质很鲜美,新鲜滑嫩, 萦绕鼻端。吃着顾云风做的饭,他突然觉得假如顾队天天做饭, 自己多住几年也挺好的,包吃包住还不用洗碗,太幸福了。
“你怎么今天有时间做饭?”他突然想起顾云风今天早上跑去王坤家里了, 假如找到了人,现在应该在加班审讯才对。
“没时间,只是诸事不顺,烧条锦鲤吃,希望好运降临。”
“你都把它吃了哪来的好运?”
“心诚则灵,我都吃了,非常有心了。”顾云风言之凿凿地说着,自然而然地一声叹息。
“你们找到王坤了?”
“找到了。”顾云风及其苦闷地夹着菜:“他的病复发了,去他家的时候人失血过多不省人事,送到医院去了。”
许乘月放下筷子看着他,专注地听着。
“还好没多久就醒了,也承认林想容为他提供了造血干细胞,但不承认现场的血来自自己。”
“毕竟这处血迹和林想容的dna完全吻合,和王坤只是血液dna吻合而已。”他忧心忡忡地说:“王坤身体其他部位提取的dna还是来自他本人,和现场血液不符,这部分作为证据是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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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掉锦鲤后洗掉碗筷,顾云风坐在沙发上,祈祷着时来运转最好一个新的有力证据从天而降,直接砸到脑袋上。
幸运的是王坤短时间内无法再次骨髓移植,他抱着一丝侥幸去争取这个证据的有效性。
假如王坤再次移植,新的血液就和案发现场完全不一致,而林想容又有不在场证明,两个人都能轻松脱罪。
“证据不足,就去找新的证据吧。”许乘月看着自暴自弃躺那的队长,手里拿过一本书。他想不出什么话去鼓励对方,但觉得肯定会有其他证据的,一个能把自己血迹留在现场的人,肯定还会犯下别的差错。
“我也想啊,可是找不到啊。”顾云风一脸怨念。
“你最近好像变傻了。”许乘月鄙视地看了他一眼,直言不讳。
“也没有吧……这个案子可能是拖得有点久。”他现在脑子里一片混乱,被许教授这么一说,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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