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梅沉默,忽地醒悟:莫非那药方是墨染写的?他常年带兵打仗,这点治马的常识应该也有。
“什么药方?”李煜宸还在追问。
“没什么~”姜梅含糊地道:“就上次商队的马拉稀,有人在我的书里放了张方子,我以为是你。对了,你说这破匕首是干嘛用的?”
定情?这玩意会不会太不吉利了?
李煜宸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道:“你特地来赶纡兰节,不知纡兰节的重头大戏吗?”
“说来听听?”姜梅饶有兴致地追问。
“赛马,叼羊,纡兰相会。”李煜宸淡淡地笑:“不问即知,纡兰相会才是重中之重呢!”
要知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四季都在流浪,几乎没有固定的居所,也就没有机会去结识异性。纡兰节把各部落的人集中在一起,其实也就是给了大家一个相互交流,相互结识,相互流动的机会。
在纡兰节上,青年男女若是看中了对方,男的赠匕首,女的送鞭子,如果相互交换那就算达成共识,可以相携回家,喜结连理了。
“不过,用刀子来表达爱意,好象有点”姜梅想起自己的误会,不觉哑然。
不过细想一下,相比现代的玫瑰,这种方式的确够粗犷放达,有浓郁的民族风情,也十分的符合民情。
“嘿嘿”李煜宸上下打量她一遍,冲姜梅吹了个响亮的口哨:“看不出来,咱们的梅子到了这蛮荒之地还挺受欢迎。”
“去你的!”姜梅一拳击过去。
敢拐着弯嘲笑她是个下堂妇,在中原无人问津,只能到这蛮荒之地来骗骗无知的游牧民族?
“梅子”李煜宸没有闪避,兜住她的拳头包在掌心轻轻地摩挲:“能再次看到你的笑容,真好!”姜梅呆住,红晕漫上脖颈,正欲挣脱,李煜宸已牵了她往城外走:“到了日格桑,成天呆在城里哪能看到塞外风光?走,咱们去看赛马和叼羊大会去!”
在游牧民族里流传着一句俗话“摔跤见力气,叼羊见勇气!”
剽悍的游牧民族们最爱叼羊的活动,因为他们常年在草原上驰骋,经常要同恶劣的天气和凶猛的禽兽们搏斗。这种娱乐即能增加生活的情趣,更能锻炼骑手的本领。
赛场设在城外不到五里的一片开阔的坡地上。此时已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群,大家笑着闹着,议论纷纷,对参赛的队伍评头论足,看哪个小伙子长得最帅,哪匹马儿最雄壮,哪个人最勇敢
参赛的两支队伍,各选出十名选手,分别着红色和蓝色的袍子,头戴鲜艳的花帽,一个个显得精神抖搂,生气勃勃。
随着领队一声令下,二十匹骏马向场中急驰而去,一名蓝衣青年一马当先,冲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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