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苏怀山一向以孙子为荣,尽管知道眼前这个小道士,有可能治好自己的陈年旧疾,但他宁愿放弃这种机会。
太狂妄了!
太嚣张了!
他竟敢如此蔑视自己疼爱的孙子,而且是在孙子最擅长的领域,没看到孙子都快要发疯了吗?
“既然道长是此中高手,正好借机指点俊儿一二。”苏怀山面带微笑,岂不知他这一笑已经被凌霄打上了标签:爷孙俩都一个德行,明明心里气得要死还笑得那么亲切,实在太虚伪了。
“请道长指点!”苏俊嘴上说着指点,牙齿却咬得咯咯作响。
有人当众批评他所擅长的领域,本来就已经让他很不爽了,何况还是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
是可忍,孰不可忍!
甚至不给凌霄说话的机会,他迅速取来笔墨纸砚,在沈暮云的办公桌上铺好。
沈暮云同样在咬牙切齿,她恨不得冲上去抽死凌霄:好不容易帮他找到台阶,他非但不领情还说得这么难听,莫菲他真以为能赢得了苏俊?难道他不知道他是自己找来的人,当众夸下海口一旦输了,连自己也会跟着丢脸?他脑子里想到都是些什么?或者说他根本就没脑子?
没错!
她打心眼里不认为凌霄有赢的可能。
毕竟,围棋方面他表现出众,但无论沈暮云还是苏俊,都算不上顶尖的围棋高手。书法不一样,苏俊被誉为业界的明日之星,属于专业中的顶尖存在,有资格压他一头的人,同龄人中怕是屈指可数。
她不再说话了,只是满脸怒意不时的瞪着凌霄,恨不得从他身上剐下一块肉,这家伙太可恨了!
“你最擅长哪种书法?”凌霄笑眯眯的看向苏俊。
“草书。”苏俊随口应道。
随后他愣了愣,紧接着都快笑出声了:这小道士该不会是,想跟自己比草书吧?不知死活!
凌霄并不打算跟他比草书,继续问道:“那你知道哪种字体最难吗?”
“篆书。”
说到书法苏俊自信满满,放声道:“篆书由石刻演化而来,要求最高,也是最难达到至高境界。”
笑了笑不再说话,凌霄的目光落在沈暮云身上:“帮我磨墨,谢谢。”
什么?
他……竟让自己帮他磨墨?
太过分了,太放肆了,太自以为是了,太……沈暮云发现,以自己还算丰富的词汇量,都没办法完全形容这个家伙,他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自己堂堂天华集团董事长,凭什么帮他磨墨?
“沈霓裳下次肚子再痛的话,呵呵……”凌霄笑得很诡异。
“你……”
竟然拿自己的软肋要挟,沈暮云又怒又恨却无可奈何,咬牙道:“我很想看看,你是怎么丢脸的!”
说完,她铁青着脸走到凌霄身旁,很不情愿的帮他磨墨,这一幕看在苏俊眼里,更让他怒火冲天妒火中烧——死道士竟然让暮云帮他磨墨,这可是自己都没享受过的待遇,他凭什么?
苏俊已经打定主意,等会一定要大肆讥嘲,让对方抬不起头来!
“碧纱待月春调瑟,红袖添香夜读书,妙!”眼看砚台里墨色正好,凌霄大笑一声提起狼毫。
“混蛋!”
沈暮云俏脸略带绯红,即是羞涩又有恼怒:这首诗明明就是指,男人读书时有美女相伴,岂不是说自己跟他关系特殊?
与此同时,苏俊那张俊脸已一片铁青,他甚至有些怀疑,沈暮云是不是真跟凌霄有什么。
凌霄突然动了!
狼毫笔蘸墨后,他右腕挥洒如有神助,脸上不再有嬉笑神色,甚至听不到他发出呼吸声。
呼吸会让身体出现律动,这种律动微乎其微,却会造成那么一丝,只有顶尖高手才能发现的瑕疵,否则怎会有一气呵成之说?
换成其他对手,以凌霄的实力不需要这样,但他的对手是苏俊。
别看他嘴上说得轻松,甚至把苏俊说得一文不值,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苏俊的术法造诣极深。
想赢苏俊或许不算太难,但要想把差距拉开,想赢得彻彻底底,就必须抓住每一个细节,做到毫无瑕疵百无一疏。
笔走龙蛇,运笔极快。
可即便如此,也花了将近十分钟,毕竟这幅字共有144字——换句话说,凌霄在这近十分钟里,竟然没有呼吸!
这是普通人不可能做到的,纵然专门练习也不行,他之所以能憋气长达十分钟,完全是依赖于灵力支撑。
当最后一个字笔锋落下,他额头上出现点点汗迹,脸色也略微有些苍白,而其他三人已经呆若木鸡。
“这是我见过最好的《峄山碑》!”
苏怀山不知是喜是悲,神情非常怪异,半晌才呐呐道:“力透纸背……曾听说篆书需达到这种境界,才是真正的极致,可惜平生以来从未见过,没想到……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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