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拿着写好的辞呈,一早便来到了人力资源部。
她不想在这里再干下去了,和明朗之间扭曲的关系让她无法再面对他。也许她的选择就是错的,来到这样一个复杂的圈子里,终要面对这样扭曲的事。但是,她想及时止损。
小雨双手将辞呈交给人力资源部的职员。
对方是个3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她接过辞呈之后都没有看,跟小雨说了一句:“赔偿金10万块,你准备好了吗?”
“什么?什么10万块?”小雨被她说了个冷不防。
“姑娘。”女子抱肩仰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对小雨说道:“你以为我们Honour事务所是茶馆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别那么幼稚,你负责的可是我们公司最重要的艺人。想离开,可以,10万块赔偿金,这个在约定里写得清楚。不是日元,是人民币,姑娘。我们的明朗不能随便换助理的!”
这个人力的干事随手找出当时和小雨签约时候的合同:“你看,这里写得很清楚。”她指着合同里非常不显眼的第三章里的一行字。
小雨一看,的确如此。这只能怪她没有细看合约,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她只顾高兴,根本没有细看这第三章里非常不起眼的一句话:“因为个人原因要在3个月之内离职的,需赔偿公司10万元。”
她不过刚入职第三天。
从家出来,她只带了折合人民币10万块的钱。现在,她租房子就预付了半年的房租,再加上日常的生活,她哪里还付得起这10万块的赔偿金呢?
“好吧。”
小雨明白一个道理,无论自己多么无知,只要是自己签了字的合约就是有效的。对此,她也只能接受了,谁让自己当初没有好好看合约内容呢?
那时,她也不知道自己负责的艺人是这样的人。
说什么都晚了,她签字画押过的东西她只能承认。3个月,熬过3个月就可以了,小雨离开人力资源部的时候不停对自己说着。
她只好灰溜溜地回去了,回到和明朗一起工作的处境里。
“你怎么才来啊?”学东特意压低了声音,但特别焦急的神情却挡不住,他走到小雨身边:“得亏今天明朗哥也起晚了,不然又是事儿!”
小雨从公司人力资源部离开之后,来到明朗所住的高级公寓门口。面对学东的话,她已经麻木了。无心在这里工作的小雨,也不在乎前辈跟她说的话了。
明朗走出来了,今天的他穿着一身黑色YSL西装,内敛之中透着不羁。在看见小雨的时候,他特意给了她一个别具意味的笑。好像他猜到了她会去辞职,并且也早料到她不会成功。
“走吧。”明朗的眼神里带着某种得意,她看了一眼小雨,说道。
小雨躲过了明朗的眼神。今天明朗不去《圣诞夜》的片场,他的工作是去电视台录制访谈节目。小雨拿过学东的工作日志,今天和明朗一起录制节目的还有另一位演员——顾小北。
“小北哥也是咱们公司的艺人,比明朗大一岁,出道却晚几年。”学东在电视台演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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