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巷,一共七七四十九条巷子。
吴疆在最阴冷的末巷,等到了多耳滚。
下午三点,天气阴凉。巷子里几乎没有光线射进来,潮湿的空气里充斥着一股浓烈的酸腐味和血腥味。
吴疆抬头看见,多耳滚他那张黝黑狰狞的头上,的确长着三只耳朵。在他右边耳朵下面,多出了一只拇指般大小的耳朵。如果不仔细看,还会误以为那只是一个巨大的肉色耳坠。
曾经,多耳滚也想过要把他那只多余的耳朵切掉,但医生告诫他说,那只耳朵上连着丰富的血管。如果要硬切的话,极有可能会造成头部大出血,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多耳滚只能一直保留着它。而且,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大家也认他这只耳朵。这就好比,梵高如果没有疯狂地割掉他的耳朵,那么他的传奇色彩无疑也会大打折扣。
吴疆皱着眉头,指着多尔衮那只恐怖的小耳朵:“天生的?”
多耳滚没有说话,只是摸了摸那只他引以为豪的小耳朵,微微地点了点头。一直以来,多耳滚杀人都有个习惯。那便是他在杀死对方之前,都会尽量满足对方的好奇心,都会认真回答对方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所以,他点头了。
吴疆笑了笑,然后丢了一支烟给他。
多耳滚接过烟点上,但没说话,只是依旧冷冷地笑了一声。
吴疆猛吸了一口烟:“我听说,十年前,你在水池里,用镰刀将一个散打教练分成了八块,而且还杀了一个你喜欢的排球女教练?”
“十年前的事。”多耳滚面无表情。
“最近不杀人了?”
“杀的少。”
“是要逢年过节才杀嘛?”
“不是。杀不杀人,要看两点。”
“哪两点?”
“一要看有没有必要,二是看心情。”
“你没必要杀我,因为我跟你没仇。但是,我不知道你今天心情怎么样?”
“你说呢?”
“看起来你心情很不好。哦对了,我想采访你一下,为什么要杀自己喜欢的女人?”
吴疆这么一说,多耳滚猛然抬头看了他一眼。他的眼神里透着一缕凶残的绿光,只有野狼的眼睛才会有的那种绿光。
“吴疆,你的话有点儿多。”
吴疆笑了笑:“人之将死,废话也多。我好像听说,你一直都暗恋那个排球教练,我真不能理解,你怎么能够下得了手。不杀的话,留着以后慢慢玩也行啊,为什么要杀鸡取卵呢?”
吴疆说到“杀鸡取卵”的时候,多耳滚顿了顿。刚才来这之前,蒙大海跟每一个人都交代过“杀鸡取卵”这件事儿。只不过,在多耳滚眼里,蒙大海连个屁都不是。于是,他滚笑了笑,用一种沙哑的声音说道:“其实我没杀她,她是自杀的。”
“你是说,那个排球女教练是自杀的?”吴疆很好奇。
“没错。”
“她为什么要自杀?”
“因为,她受不了我。”
多耳滚这么一说,吴疆身体猛然一僵:“你就是传说中的‘神枪手’?”
“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的枪很厉害。”
多耳滚笑了笑:“你不信?”
“相信相信,看你这样子,感觉就像是早上吃了十八个韭菜盒子。壮阳的一塌糊涂。”吴疆道。
“吃不吃韭菜盒子,我多尔衮都厉害。如果你是女人,我倒是可以让你好好体验一番。”多耳滚说着便将烟掐灭,然后伸出一只手来:“来吧小朋友,乖乖的把东西交给我,叔叔答应让你活着从这里走出去。”
“你想要我怀里的宝贝?”吴疆将无事牌掏了出来:“三宝堂的人都是群穷土匪嘛,怎么看见好东西就抢?既然这样,你们为什么不去抢穗宝车?”
“我们不是什么破烂玩意儿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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