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好一佳作。致趣,又有着几分果敢坚定的文字;生冷,又有着脉脉情意传递。 只把水阔山长留眉间心上,这标题也妙。生生描划出那番开阔的心胸及思绪。情意尤重,此生却不仅为情意而活。世间许多美好事,不是仅此一件。看惯了情意缠绵的你侬我侬,戚戚哀哀,再读此文,只觉耳目清新,心境爽清。 喜欢,推荐。并期待新作。 (一)
阳春三月,我以豫园花匠的身份混入定远侯府。
定远沈氏,是汝南一带最显赫的望族,豫园则是侯爷夫人生前居所,据说定远侯与其夫人鹣鲽情深,无奈红颜早逝,侯爷悲痛难抑,在其生前居所内植满了蕙兰,聊遣哀思。我能入园,也是借着园中青女染病的契机。
我觉得富贵人家中的花花草草都容易得富贵病,说白了就是恃宠而骄,你越在乎它,它越得瑟,像我们天音寺后山的兰草没人搭理,不照样开的恣意张扬,生机勃勃?
当然了,这话不能在金主面前说,青女是兰中极品,沈豫宝贝得紧。这位沈小侯爷在上京久负盛名“沙场常青,文堂恒鸣”中的‘恒鸣’说的就是他,浦一入仕,便官拜刺史,直隶于中央的御史中丞,等于是天子亲信。除却前途光明,沈豫本身还是轩轩韶举,玉山上行的美男子,京中凡是有待字闺秀的皇亲贵族,无不将其纳入东床首册。
我入侯府三个月,只与沈豫打过一次照面,单看五官,倒真是俊雅英华,可惜不苟言笑,眼角眉梢都写着孤傲,没半点亲和力,府上思慕他的女孩子不少,就是没人能突破防线。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我觉得沈豫这块纱应该是天衣级别的。
这位小侯爷二十七年的人生一直顺风顺水,直到我入府的第四个月。端午前夕,圣上下旨,任命沈豫为疆域节度使,出使南疆议和。
圣旨一下,整个侯府都沸腾了,徐管事召集家奴,公布了随行的侍婢名单。我看到上面墨汁勾勒的‘陶花影’三个字,整个人都傻掉了。
“南疆之地百草丰茂,遍地毒物,花影姑娘熟知花草习性规律,定能助公子一臂之力,公子若能平安归来,侯爷定然重重有赏。”
有严重黑眼圈的徐管事说得激情四射,我好想一个拳头上去,让他熊猫得更彻底些:供职于王侯之家,大家都有政治常识,眼下朝廷和南疆激战正烈,又闻北狄来犯,拙于应对,唯有以议和拖住南疆,以求喘息之机。既然主动求和,我们就很被动,听说此番议和的使者团全无皇亲,想来这种丧权辱国千古骂名之事自然由外姓人来做——这趟南疆之行,不但凶险,还很憋屈,实在是伤身伤肝又伤心的苦差。
(二)
虽然千般不愿,奈何身负他诺,只得随行。所幸使团们极重生活品质,马车宽敞明亮,四壁涂丹,吃穿用度无不精贵,倒也是个享受。一路畅通无阻地进入南疆,待行至七里峒地界,霍然被震天的号角声打破。
来人是一伙手执兵刃的黑衣人,黑纱掩面,煞气腾腾,杀手特征一目了然,领头的是对男女,男子乌衫金带,女子银花苗饰,手中号角诡声不断,引得密林中的毒蛇犹如春水怒江一般,在草地上蜿蜒游行,包围了整个车队。
前有杀兵,后有蛇营,就算使团高手如林,又哪里是这人蛇双阵的对手?没一会就血肉飞溅,哀鸿遍野。
虽然早料到此行凶多吉少,但对方排场之大,还是让我吃了一惊。自认没能力拯救苍生,但无论如何,也得把沈豫救出来,他的右臂负伤,神志不清,连被人架起都不知道。好加在我御物飞行学的不错,师傅临行前所赠与的扇也很给力,一路疾驰飞掠,七弯八拐,很快就听不见人声。
一直到天幕暗沉不利飞行,我才寻了个隐蔽的山洞落脚。沈豫已经昏厥,气息微弱,我见状赶紧施展涅槃咒,从囊带中取出玉灵散和还灵丹,辅以清水喂之。
他昏睡了一整夜,在次日清晨醒了过来,默不作声了半天,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好一会,低头看胳膊上的伤口,嗅了嗅:“玉灵散姑娘是天音寺门人?”
矫饰身份这么久,没想到会在药品上泄露了身份,玉灵散是天音寺不传秘药,沈豫一介朝廷大夫竟也如此强识博闻。事到如今,也没隐瞒的必要了,我点点头,供认不韪,又听沈豫蹙眉问道:
“姑娘即是佛门子弟,为何假扮花匠,入我侯府?”
我正苦于无处切入话题,他这一问,当即就摸出怀中的翠玉坠,递至他眼前:
“沈公子可认得此物?”
小小的玉坠躺在我的掌心上,像一汪凝聚的春水,玉色质地清透,镂刻成龙形,仔细端详,上面还刻了个‘沈’字。
沈豫面带疑惑,凝视玉坠半响,忽得神色一凝,正色道:“这翠玉坠怎么会在你手上?卫芊湘是你什么人?”
认账了最好,我回视他的目光,缓声道:“她是我旧家小姐,岭南卫家,公子定不会陌生罢?我此番前来侯府,亦是忠人之事,受她所托。”
我幼年父母死于战乱,只留下我和祖母艰难度日,祖母毕竟体弱老迈,临终之时,央求牙婆送我到城中富有人家帮佣,望能糊口,恰巧富贾卫家的独生女儿缺个伴读丫头,我才选入卫府。
卫家的嫡小姐闺名芊湘,是卫氏夫妇的老来女,卫家仅有这么一根独苗,自然如珠如宝,但凡女儿所求,无不满足。在她十二岁生辰那天,府上来了个云游僧人,预言芊湘在十七岁这年会有一场灾劫,轻则玉体有损,重则性命堪悬,若是十七岁之前潜身庙宇,沾染佛气,或可化解。
可芊湘已经习惯了城中繁华,死活不愿上山修行,卫氏夫妇恐爱女有失,又不忍见她遁入空门,便想到了移花接木,让我顶替芊湘。卫家主当场就撕碎了我的卖身契,还了我一个自由身。
可惜的是,我这番冒名顶替终究算不得数,芊湘在十六岁那年,遇到了一个男人,情海生波惨遭抛弃,到底是应了劫数,香消玉殒。
如果只是一般的始乱终弃,我也懒的淌这浑水,但芊湘的情况比较复杂,她在悬梁之前,肚子里已有了三个月的身孕。写给我的信中,字字血泪,既愤怒情郎的不告而别,又疑惑于对方的避而不见。
“那你此番入沈府,是想揪出那个男人报仇?”沈豫抬眸看我,神情很是微妙。
我摇摇头:“我有自知之明,那男人有权有势,我区区一介女流,哪里揪的动他?”男欢女爱本就是你情我愿,当初既然有押宝的勇气,现在也该有愿赌服输的骨气,变心有什么对错?只是大家清醒的时间有前后而已。
别说芊湘并无此愿,就算她提了,我也不会助纣为虐,何况芊湘临终前,也只想要个理由,好让这桩情事有始有终而已。
“那你是?”
我叹了口气,眸光定定地瞅着他,意有所指:“她让我来,是想知道,当初是什么原因,让那个男人选择了丢妻弃子,落荒而逃?”
“”沈豫张口欲言,摸了摸身侧,突然翻身而起,焦急道:“节杖呢?!”
我愣了三秒,才反应过来到他指的应该是八尺编者按 好一佳作。致趣,又有着几分果敢坚定的文字;生冷,又有着脉脉情意传递。 只把水阔山长留眉间心上,这标题也妙。生生描划出那番开阔的心胸及思绪。情意尤重,此生却不仅为情意而活。世间许多美好事,不是仅此一件。看惯了情意缠绵的你侬我侬,戚戚哀哀,再读此文,只觉耳目清新,心境爽清。 喜欢,推荐。并期待新作。 旄羽虎节杖。当日天子加封沈豫为通议大夫,授八尺旄羽虎节杖出使南疆,昨日事发突然,大伙仓皇出逃,哪里顾得上节杖:“应该还在马车上吧。”
沈豫一把攒住我的手腕,目光炙烈,恨声道:“节杖代表天子君威,杖在人在,杖亡人亡,此番和谈失败,回朝最多被褫官夺印,但如果连节杖都丢了,就要被诛及九族!”
议和本就丧权辱国,体现君威不在保家卫国,反而在死物上大做文章,这个朝廷已经腐烂到什么地步了?我疼得蹙眉,看他眉眼紧张,提醒道:“眼下说这些已经于事无补,那群杀手有备而来,你难道还要再回去自投罗网?”
沈豫点头,似是破釜沉舟:“事关侯府兴亡,我不能等闲视之。”说罢双目炯炯的看着我。
我略一思索,才明白他应该是想让我随行,可惜他找错人了,本人贪生怕死,废柴的很,反正当初进沈府的身份背景都是编的,而且我也没有九族可诛。
沈豫何等精明,见我目光回避,就知道我的意思了,叹了口气,起身就往外走去,刚行至洞口,忽被一酥媚入骨的女声打断:
“我说沈御使躲到哪里去了,原来是藏在这里与小姑娘谈情说爱。”
(三)
应声望去,只见洞口站立着一苗服女子,体态丰腴,玉腿纹蛇,正是昨日围杀沈豫的杀手之一。她斜倚在墙,好整以暇,也不知来了多久。我和沈豫都措手不及,心里直哀悼:这下好了,谁都走不了了。
那女子见我们面色惊骇,面带得色道:“我这千里追踪蛊可是修罗门一绝,想从我罗银欢手中逃走,哪有这么容易?!”
我暗自叫苦,来人若是乌衫男子,尚有几分生机,偏偏是这擅蛊毒之道的苗女
正在想象蛊虫乱爬的惨状,这厢苗女亭亭袅袅地走至沈豫跟前,媚态横生的凤目目不转睛的凝视着他,重伤的沈豫低低浅喘,斜梢修眉薄钩唇,通身狼狈也无损其俊秀英挺。我注意到罗银环注视沈豫的眼神,眼角,眉梢怎么都写着春意荡漾?
罗银欢呵呵娇笑:“想不到朝堂上朗言铮铮的沈御使,竟是这般俊雅无俦的美男子!”一双柔荑正要触及沈豫脸庞,忽地啊一声,僵停至半空。
青幽的暗器正抵在她手腕的动脉间,沈豫紧抿着唇,目若冷电。罗银欢应该也是头一遭被人这么狼狈的拒绝,不过人家到底是出没生死的常客,羞恼之下,花唇轻扯:“看来御史大人是要乌桕出手,才能稍减傲气呢!”说罢退守至洞口,不再理会我们。
我心生大奇,我和沈豫一个弱,一个残,罗银欢怎么不直接下手,还要等乌桕?如果那个乌桕赶来,两人联手,那我们的结局就没有悬念了。
心中有个计划逐渐成型,回头看沈豫,他正盘腿调整内息,方才那手暗器虽然帅,但也让他血气翻腾,可他仅是蹙眉抿唇,半句呻吟都没有。相较我这个稍微小口子就哭爹叫娘,真可称得上是忍者神龟。
我凑上前,再给他递了颗还灵丹,悄声问道:“御史大人,眼下这情况,你可有逃走的良策?”
沈豫闭着眼,静默半响,才冷冷答道:“没有。”
我环顾了下四周,继续凑上前,压低声音分析道:“罗银欢蛊术高超,身手却是平平,她没有制服我们两个的把握,才会驻守在洞口,等乌桕前来。乌桕一到,我们就没戏唱了,所以眼下逃天的最佳时机,就是乌桕赶来的这段时间了,你觉得呢?”
沈豫默不作声,算是认同,我斟酌下措辞,乘热打铁:“我有一计,不知当不当说那苗女对大人你似乎颇为动心,若你能对她稍稍示好”我隐去话尾,沈豫拍头知尾,毫不费力就领悟了:“你要我施展美男计?”
“那个罗银欢容貌娇艳,性情又风流,刀口舔血的杀手一般都名分观念淡薄,崇尚片刻之欢,难得她对大人你青睐有加,何不顺水推舟?”
“不可能!”沈豫断然拒绝,音量不大,语气却是截铁斩钉。眼刀之锋利,真让人毛骨悚然。
他为人一丝不苟,鲜少疾言厉色,看来这个提议是触到他的雷区了。我讪讪的闭了嘴,不再追问。真是不明白,这种既可以一亲芳泽又可以不必负责的艳福,多少男人趋之若鹜,他怎么就不动心?好像自从未婚妻早夭,这人几乎就与艳闻绝缘。明明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又炙手可热,偏偏不近女色,到底是当年芊湘一事让他洗心革面,还是他的口味异与常人,只好龙阳?
不过这种八卦不是目前讨论的重点,美男计是指望不上了,还有什么办法能逃出生天呢?
我眼眸一转,落到沈豫身上,他已停止调息,一向湛然有神的眼眸微微低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连肩膀上的伤口渗出血了都没察觉。我一步上前,想要帮他处理伤口,却被他一手挡住,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
我赶忙退了一步,洗清嫌疑:“没别的意思,就是看你伤口扩大了,如果你还需要玉灵散,我这里还有。”
沈豫冷凝了我一眼,突然道:“你把罗银欢叫进来吧。”
去游说一个春心荡漾的女人,实在不算什么难事,尤其那女人还是走豪放路线的。我觉得罗银环在男人面前,应该没尝过败绩,所以才有那种遇佛杀佛,遇鬼杀鬼的自信,起先听到沈豫有心与她燕好,不是没有狐疑,可是在听到他拉不下面子时,那种怀疑就在‘天下乌鸦一般黑’的经典结论下稀释一大半了,想想也对,还有什么死法比牡丹花下死更香艳呢,可她毕竟不是吃素的:
“你这样穿针引线,不仅仅是为你家公子当说客吧?”
我没有否认:“姑娘你手段非常,奴婢有自知之明,断不会做那鸡蛋碰石头的蠢事,只盼姑娘在好事玉成之后,放奴婢一条生路。”
罗银环眼珠一转,格格娇笑,我知道斩草除根是杀手特色,她肯定不会放过我,眼下这番说辞只不过是提高可信度而已,她没找到破绽,当即就同意。
她这一点头,就轮到沈豫上场了,以天为盖地为床这对野鸳鸯的口味跟孔夫子的爹娘有的拼。我本来还想蹲在洞口偷瞄几眼,可一想到临走前沈豫那个冷冽的眼神我看我还是猫在附近草丛里比较安全。
这一等,就是大半个时辰,中间还被迫听了几段吟春曲。我有点不屑,天下没有不偷腥的猫,也没有不好色的男人,哪怕像沈豫这样的,一开始宁死不屈,最后还不是顺水推舟,当了罗银欢的入幕之宾?眼下最怕的,是这家伙会不会假戏真做,他久不近女色,万一情欲如沸,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胡思乱想,山洞里头的娇吟忽然截止,我呼吸一窒,心头忐忑,脑中闪了千百编者按 好一佳作。致趣,又有着几分果敢坚定的文字;生冷,又有着脉脉情意传递。 只把水阔山长留眉间心上,这标题也妙。生生描划出那番开阔的心胸及思绪。情意尤重,此生却不仅为情意而活。世间许多美好事,不是仅此一件。看惯了情意缠绵的你侬我侬,戚戚哀哀,再读此文,只觉耳目清新,心境爽清。 喜欢,推荐。并期待新作。 个念头,就怕计谋败露,潜规则成了被潜规则,正在七上八下,沈豫一颗头已经探了出来。
我呆呆的看着他,很想问他入港了没有,又觉得这话很黄很暴力。沈豫整装完毕,见我傻愣在那里,低声喝道:“还不快走!”
我如梦初醒,赶紧祭出八宝扇,拉上沈豫御空而行。路上问他:“怎么拖了这么久?”
他面无表情:“本来可以更快点,只是我从她身上搜出了千里追踪蛊,所以耽搁了点时间。”
追踪蛊一毁,就等于警报解除,他们再想找到我们,就没那么容易了。我登时松了一口气,打趣话脱口而出:“我还以为你假戏真做,陷在温柔乡里欲罢不能了。”
沈豫瞪了我一眼,眼神像血饮刀的刀锋一样,我被他看得头皮发麻,干笑一声,专心飞行。
(四)
按照计划好的路线,应该先回原地寻找节杖,可惜在我们来之前,那片密林已被人翻动过,横地的尸体被丢入泥潭,节杖不知下落。杀手是没空处理现场的,唯一会处理的,也只有当地的执政机构,南疆若有心议和,会按汉俗以棺椁敛尸,派使者到帝都请罪,来撇清暗杀嫌疑,而不是这样随意抛尸弃野,潦草处理。
这也透露出南疆政党的态度,议和一事断然无望。
一路跋涉的同伴全数惨死,让我们的情绪极度消沉,尤其是沈豫,铁青的面色始终不见缓和,如寒潭罩霜,让人望而却步。
“议和失败,南疆便不可逗留,我们应当尽快赶回京都复命。目前我们所在方位是七里峒,往右是十万大山,穿过死亡沼泽,可以直达汉室地界,河阳城郊。”
江湖中人都有名称忌讳,对这种死亡沼泽、断魂崖之类的地名大多采取绕道态度,但眼下事态紧急,且芊湘一事尚未了结,好容易找到债主,岂能半途而废。
后来惨痛的事实告诉我,这个忠人之事的代价有多大——连奸商都要绕道的沼泽哪有那么容易直切?最可怕的是,当我们进入草原腹地,才发现后退无路。
沼泽地形低洼,水泽常年不涸,四野荒芜,不要说驿站,连人烟都没有。我以为有八宝扇,过沼泽只是时间问题,奈何飞行器被过度使用,进沼泽的第一天就罢了工。没有御器,就意味着我们要徒步走出沼泽。
沼泽地表过湿,找不到柴火,入了夜,潮气罩顶,我幼时体质孱弱,经不起冷,在天音寺尚可用药浴退寒,在这里就只能缩身成团,夜不成寐,真是苦不堪言。
沈豫本来睡在我隔壁,见我抖成一团,二话不说,横过手臂,将我圈在胸前。我倏然惊醒,本能地挣扎,但被他喝止:“不要乱动,如果你想冻死在这里,那你随便。”
他的语调冷淡,半点旖旎都无,让我霎时冷静下来,想想他对罗银欢那等人间尤物尚能坐怀不乱,我这种清粥小菜应该入不了他的法眼。而且两人肌肤相贴,确实温暖,人在性命攸关的当口,哪还计较得了礼教大防?因此一连数晚的相拥而眠,倒成了我和沈豫心照不宣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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