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酣和乐颐都是我的校友,陈酣还是我同系的师兄兼老乡。
我在手游上认识他们的时候,陈酣正在追求乐颐,轰轰烈烈,已有三年。
乐颐是英语系的系花,能当系花,美貌自然无需置疑,女神一词用在她身上,是当之无愧。除了好相貌,乐颐的性格也不赖,当知道我和她的宿舍就隔两层楼时,她经常会跑下来,约我和陈酣一起到校外喝菠萝奶盖。
那段时间,我们都是大四,学业将近尾声,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经常在游戏里组队行动,我负责带队清任务,他们就负责花式虐汪。
平心而论,乐颐很漂亮,但也有大多数漂亮女生共有的公主病,仗着陈酣爱她,就肆无忌惮地挥霍着陈酣的好:玫瑰非香槟色的不要、黄德记的小笼包出锅半小时就不吃了、裙子得是欧碧倩的最新款,有一次她在游戏里竞选首席,要求陈酣连续两天通宵,站在门派为她拉票。
他们的这段恋情,典型的‘潮水式’,跌宕起伏又大起大落,让旁人看着干着急。陈酣为乐颐所做的,连我这个外人都感动,但是乐颐没有,她这样的天之骄女,最不缺的,就是异性的示好。为爱痴狂放在别人身上,是种好品质,但我却为陈酣感到难过,因为他爱得这么用力,这么卑微,说明这段恋情,并非稳固。
果不其然,大四第一个学期刚结束,乐颐因举家搬迁到国外,要提前结束学业。她和陈酣的恋情也面临阻碍,两人大吵了一架,宣布分手。
我还没来得及为这段恋情惋惜,消沉了一个礼拜的陈酣竟一扫沮丧,他告诉我,他已经放弃了刚联系好的工作单位,准备出国,追随自己的爱情。
他当时的语气,意气风发又踌躇满志,像一个随时奔赴疆场的战士。我欲言又止,却只能沉默。
很少有人能在时间和空间的巨大差异面前,仍能义无反顾地追随自己心爱的姑娘,为了一个人,放弃现有的一切,而走向未知,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单凭这份执着和勇敢,我就自愧不如,只得咽下所有不合时宜的心事,为他们奉上祝福。
他们出国之后,手游自然也不玩了,我一个人在游戏里百无聊赖,但还是舍不得删掉。没想到一年不到,陈酣的名字在好友栏里亮了起来,他联系我,说是近期打算回国,要留在家乡找份工作。
他是以爱情失败者的身份回国的,国外的举步维艰,已经达到了他所能承受的极限,与乐颐的那段恋情,自然也进行不下去,他跟我回顾这段恋情的时候,说乐颐确实并没有如他所想的那么爱他,而他自己,因为已经尽情燃烧过,所以不再留恋。
他说的潇洒,但眉宇神情间,仍可见情伤,我忍不住伸手,为他舒平了眉头。这个动作一发生,别说陈酣,连我自己都呆住了。
压抑了那么久的情感,突然间就兵败如山倒。
后来我们在看电影one day的时候,看到安妮海瑟薇几年如一日地痴恋吉姆斯特吉斯,陈酣突然坏笑着问我:邹昉你老实承认,当初是不是喜欢我很久了?
我嗤他:想得倒美,我那会纯粹是想拯救一个颓丧青年。
嘴巴上面逞强,心里却有些感慨,他当然不会知道,我开始喜欢他的时间,远比他知道的要长:手游里并非初见,早在大一那年,他代表系里接待新生时,我就对他一见钟情。
只不过女孩子,初渋感情,都比较慢热被动,尤其是一个貌不惊人的姑娘,在敏感又容易自卑的年纪,一旦觉得自己不够漂亮,对爱情的追求就会自动偃旗息鼓。
都说男人是视觉动物,平凡如我和一笑倾城的乐颐之间,瞎子都知道要选谁。
如果不是后来乐颐主动放手,我想,我应该没有机会,跟陈酣谈这场恋爱吧。
看得出来,陈酣是很珍惜我们这段感情的,我们进展地很顺利,甚至都打算要见家长,他很努力,也很用心地当一个合格的男票,可是有时走过某个街道,经过某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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