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显宦家庭中,为后世所艳羡。
妓女是以叫许多中国男子尝尝罗曼斯的恋爱的滋味;而中国妻子则使丈夫享受比较入世的近乎实际生活的爱情。有时这种恋爱环境真是扑朔迷离。至如杜牧,经过十年的放浪生活,一旦清醒,始归与妻室重叙。所谓“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也。有的时候,也有妓女而守节躁者,象杜十娘。另一方面,妓女实又继承着音乐的传统,没有妓女,音乐在中国恐怕至今已销声匿迹了。妓女比之家庭妇女则反觉得所受教育为高,她们较能独立生活,更较为熟悉于男子社会。其实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她们才可算是唯一的自由女性。妓女之能躁纵高级官吏者,常能掌握某种程度的政治实权,关于官吏的任命,凡有所说项,有所较议,胥取于她的妆闺之中。
妓女的归宿,总无非是嫁作小星,或则做人外室情妇,象上面所提过的几位,都是如此。置妾制度之历史久远,殆不亚于中国自身之年龄,而置妾制度所引起的问题,亦与一夫一妻制之成立而并兴。倘遇婚姻不如意,东方人转入青楼北里,或娶妾以谋出路;西洋人的解决方法则为找一情妇,或则偶尔干干越礼行为。两方社会行为的形态不同,然其基本关键则不谋而合。其差异之由来,则出于社会态度,尤其妇女本身对待此等行为之态度。中国人之娶妾,为经公众之容认而为堂皇之行为,在西洋则有耻言姘妇之习俗。
坚持以男性为中心的嗣续观念,亦为鼓励娶妾之一大主因。有些中国好妻子,倘值自己不能生产男孩子,真会自动要求丈夫纳妾的。明朝的法律且明白规定:凡男子年满四十而无后嗣者得娶妾。
此外,娶妾这一个方法亦即所以代替欧美之离婚事件。结婚和离婚为最困难的社会问题,至今犹无人能解决之。人类的智慧上还没有发明过完全解决的办法,除非如天主教的办法可算是一种解决之道,它盖整个儿否认此种问题之存在。吾人所可断言者,即婚姻为妇女唯一之保障,无论何时,男子的道德倘有疏懈,受痛苦者,厥为女性,不论是离婚,是娶妾,是重婚,或滥施恋爱。在性的关系中,好象有一种天生的永久不平等和不公平。因为性的平等这一个名词,非造物所知;造物之所知者,厥为种族之延续而已。所谓现代婚姻,男女双方以五比五为基本原则者,生产了小孩以后,实际总成为七五比二五之男性占便宜。倘令有一个妇人当双方爱情冷淡时真肯诙谐地解除男人之束缚,则四十岁男人所能享受的利益,那个离了婚的四十岁老妇人且为生过三个孩子的母亲者不能享受。真实的平等是不可能的。
利用此种概念,可资以辩护娶妾制度,中国人把婚姻看作一个家庭的事务,倘婚姻不顺利,他们准许娶妾,这至少可使家庭保全为一社会的单位。欧美人则反乎是,他们把婚姻认为个人的罗曼斯底情感的事务,是以准许离婚,可是这一来,拆散了社会单位。在东方,当一个男子成了大富,无事可做,日就腐化,乃不复爱其妻子,为妻子者,不得不勉自抑制其性欲;不过她居于家庭中,仍能保持其坚定崇高之地位,仍为家庭中很有光彩的首领,围绕于孙儿之间,在生命的另一方面领受其安慰。在欧美,那些摩登夫人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诉讼,敲一笔巨额生活费,走出了家庭,多是去再嫁的。是那些不被丈夫爱护而能保持家庭中荣誉地位的比较幸福呢?还是拿了生活费而各走各路的比较幸福呢?这一个问题殆为一迷惑不可解的大哑谜。在中国妇女尚未具备西方姊妹们之独立精神时,那些弃妇常为无限可怜的人,失掉了社会地位,破碎了家庭。世界上大概有一个幸福妇人,便另有一个无论怎样尽人力所及总不能使她成为幸福的妇人。
这个问题就是真正的妇女经济独立也不能解决它。
在中国,这样的情形每日都有见闻;而那些摩登姑娘以其残忍的心肠撵出人家原来的妻子,照我看来,跟我们的祖宗的野蛮思想相差不过毫厘之间,虽然她们的摩登足以不容另一女人以同等的身份同居。在过去,往往有一个实际是好妇女,受了环境关系的支配,致勾搭上了已经结了婚的男子,而她又衷心爱他,因服顺自动的愿充偏房之选,并甘心低下地服侍大妇。而现在则各不相让,彼此肩着一夫一妻制的招牌,想撵出另一个人而攘取她的地位,这在女子看来,可以认为较为进步的方法。这是摩登的,解放的,与所谓文明的方法。倘妇女界自身喜欢这种办法,让她们这样干下去好了,因为这就是她们自身才是第一个受到影响的人。年轻貌美的女人,自然在她们的同性斗争中会得胜利而牺牲了老的女人。这个问题实在是既新而又长久了的。婚姻制度是以永久不完美的,因为人类天性是不完美的。吾们不得不让这个问题以不了了之。或许只有赖天赋之平等均权意识和父母责任心之增进,始能减少这种案件的数量。
当然,辩护娶妾制度是废话,除非你准备同时辩护一妻多夫制。辜鸿铭是爱丁堡大学的硕士,是一位常喜博引咯莱尔(thomascarlyle)和亚诺德(mathewarnold)文字的学者,他曾经辩护过多妻制度,他说:“你们见过一把茶壶配上四只茶杯,但是可曾见过一只茶杯配上四把茶壶吗?”这一个比喻的最好的答辩莫如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小老婆潘金莲说的那句话:“哪有一只碗里放了两把羹匙还会不冲撞的么?”
潘金莲当然不是无意说这句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