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上班要穿制服,下班又要忙着躲起来写写划划,害得我从来就不敢买什么衣服。偶尔有情绪到周末舞会上去亮一次相,穿件夸张一点的衣裙,便会别别扭扭地在镜子前面前咕老半天,再三问自己,不会有别的什么嫌疑吧?
王林说:“喂,别老自我多情好不好?你都结婚啦,还嫌疑什么?”
他总是很放心很坦然地放我一个人去跳舞,也不知安的什么?我拿出全套化妆品决心狠狠地化一次妆,又把项链、耳环、手链统统披挂上,来它个环佩叮噹。
“你就不怕我做了别人的情人?”望着镜中那个美人我一脸骄傲地问。
“情人是什么东西?”丈夫还沉浸在世界局势里。
“情人就是不在一起的时候老想在一起,在一起的时候老有说不完的话。”
“哦,明白了。”我只好叮叮噹噹地往外走,感觉好像个送信的。“我走了啊!”“再见情人!”他用轰我似的口气把我打发出家门。
跳舞是我唯一的运动。跑步总让人想起“渣滓洞”里的疯老头,因为操场只有巴掌大;做健美操吧王林又老担心我会一脚踢在他那堆宝贝音响上。我只有“离家出走”了。舞场地儿大,我跳“花步探戈”把腿伸得老长也没人拦着我。王林总是不来看看我的舞姿,人家排队等着请我跳舞的人多得都快打起来了。总是怀疑自己干错了行。要是把笔扔了不写作,没准也能成一“星”呐。
我的舞伴很多,总没有固定的,大家都是熟人,也没有太多的讲究。我觉得我的舞步都快让乱七八糟的人给带坏了,这个上来这样跳,那个上来那样走。老实说,我倒不憋着劲儿想遇个多么盖世的情人,一心想找个好舞伴倒是真的。
他是个中年人,在我眼里属“成熟型”的。个子中等,舞步稳稳的,花样做得特别棒。他第一次请我,就说“感觉真好”说得我有点脸红心跳。后面几支曲子音乐一响他就赶在别人前面请我,很有点捷足先登的味道。我们跳舞的时候就上下翻飞做那些令人眼花缘乱的“花儿”跳慢舞的时候就聊天。他说他喜欢文学,我说我也喜欢文学;他说他喜欢徐志摩的诗,我说我也是。不一会儿就成了老熟人了。散场的时候,他温柔地问我,用不用他送我,我瞪大眼睛说:“送我?我一溜小跑就可以到家了,我住得很近的。”说着就开始“预备跑”舞伴一把捉住我的胳膊“我还是送你吧,我有车。”
“现在不用你陪我跳舞啦!”回到家我向王林庄严地宣布“我有舞伴了,跳得可棒呢。”
“是嘛,那就替我谢谢那人吧。”
王林打电视看夜间的新闻节目。他这种不痛不痒的态度最气人,也不会吃个酷什么的有所表示,要是别的丈夫早就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我和“舞伴”开始双入双出,成为“紫水晶”最引人注目的一对儿。“舞伴”带舞,总有那么一种深情款款地风度。并且,他从不请别的女孩跳舞。
一天,在一支柔情蜜意的舞曲里“舞伴”忽然低下头来问我:“可以问问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说;“我叫赵凝。”
“啊,赵凝?你是不是写过一篇爱情小说叫芍园小屋?”我立刻不好意思的谦虚道:“写着玩的。”
舞伴慢慢滑动着脚步说道:“你舞跳得这么好,想不到还是个才女呢。”
我不知道他这话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才女”应该什么样?心里感觉有些受伤。“美丽的女人上舞场,丑女人才躲在家里写文章。”舞伴那惊怪的眼神分明这样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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