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档,好能为后世文人编纂历史提供些材料。有领主之间的冲突,也有国王与国王之间的冲突。除了这些明争暗斗,明火执仗或是暗中进行的战争,还有盗匪、乞丐、新教徒、恶狗和悍仆,也向所有人开战。城镇居民都长备不懈,随时准备对付盗匪、恶狗和悍仆,也时常对付领主与新教徒,还时而对付国王。
等奥斯科一行人跑到那里一看,才明白了这骚动的起因。
原来是来了个年轻小伙子……一身短打扮,蓝呢子紧身衣严重褪色,变成了一种难以描摹的葡萄酒渣和碧空的混合色。他长一张长脸,成棕褐色,颧骨略高,是精明的标志;嘴部的肌肉极为发达,眼睛睁的圆圆的,显得极有精神,直挺的鼻梁倒是挺秀气;看那个头儿,说是小青年,未免太高,说是成年人,又显矮了点;如果没有挂在皮肩带下的长剑,缺乏眼光的人会认为他是个赶路的乡家子弟;他那把剑,步行时拍打小腿,骑马则拍打他坐骑倒竖的长毛。
这样一个小伙子,千言万语的描述都能用一句话来代替——他就是一个活脱脱惹祸精的样子。
这位年轻人有一匹坐骑,那坐骑就是引发骚乱的真正原因。可是,维尔与祖宾,就连露娜女士都包括在内,三人都顾不上向那惹人注意的坐骑多瞧上一眼,他们只是呆滞的看着这个小伙子的那张脸,又转过头去看了看杰克?汤森先生的那张脸,这两张脸,就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要说命运的偶然真是让人吃惊,奥斯科在海外新造的那张脸就恰巧与面前这位小伙子的脸一模一样!他瞅着这个还未知姓名的小伙子,眼珠差点瞪出眼眶。
“你的孪生兄弟?杰克?”维尔发问了这么一句。
奥斯科坚决的摇了摇头,这回答让维尔三个人更是疑惑不以,这世界上还有如此的巧合吗?不但脸长的一模一样,就连身穿的衣服都大差不差,唯一的区别恐怕是,杰克?汤森缺少一匹引人注目的马,更缺少一把吓唬人的长剑。
他们这么惊异了片刻,就终于开始关注起那匹坐骑。那坐骑特别引人注目,也的确惹人注意了。那是一匹贝亚恩矮种马,看牙口有十三四岁,一身黄皮毛,马尾巴脱了毛,腿短还长了疮,走路时脑袋低垂到膝盖以下,因此,缰绳就完全多余了,即便如此,一天它还是能走上三十公里路。不过,这匹马仅有的优点就全然被怪异的皮毛、别扭的步伐给掩盖了,又恰逢来到人人都自认为会相马的年代,因此,这匹马刚刚进入邂逅小镇一刻钟,就引起了轰动,贬抑之词由马殃及骑手。
这个年轻人不管骑术多么高明,也不能无视这种坐骑给他带来的滑稽可笑之处,因此,他听到旁人评头品足的议论,就感到格外难堪。他一路精神紧绷,到了后来,他把每个微笑当成侮辱,把投来的每一个眼神都视为挑衅。他一路上拳头始终攥的极紧,右手也时常按上剑柄,每天不下十来次,不过,拳头始终也没能击在谁的腮帮子上,剑也从没有出过鞘。这是因为小马上有一把大剑啪啪做响,长剑上面还有一双炯炯发亮的眼睛,而那眼神露出的凶光多于傲慢,行人也就憋住了笑声,如果实在憋不住,他们也至少像古代面具一样,尽量用半边脸笑。就这样,这个小伙子一路走来,保持凛然难犯的神色,倒安然无恙,直到邂逅小镇这个倒霉的地方。
他在自由磨房主旅店门前下了马,却不见有人招呼,无论老板、伙计还是马夫,都没有到下马石来扶马镫。他从一楼半开的一扇窗户里望进去,看见一位身材魁梧,虽然眉头微皱但神态十分高贵的绅士,正对着两个洗耳恭听的人谈论着什么。这位小伙子处于一贯的精神紧张,自然而然的认为自己正是被谈论的对象,于是,他侧耳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