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到了桌前,却掩饰不住唇边的羞怯和甜蜜。说真的,他这么对她,她内心里透着的,尽是喜悦呢
脸色如烧般发烫,她拿起果汁,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端起来就往嘴里倒,冰凉的果汁入口,进入到胃里,总算让焚烧的脸,焚烧的身体,焚烧的心感到些许凉意。
而他的声音却传了过来,似含着笑一般“可是我喜欢呢,小囡。”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仿若流星暴,黑亮瞳色的映衬下,光芒四溢。
喜悦,如潺潺之水,在心中流淌,小囡仿若被他眼睛里的光芒蛊惑了一般,嘟了嘟嘴,凝视着他的眼睛,诚实地说“我也喜欢”
他再次笑出声来,他就知道,他的姑娘是最乖的
他在她对面坐下“可是你一定没有我喜欢得久。”
是么?小囡歪着头想了想,也许吧,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去海边儿的时候?军训的时候?没有更早了,在那之前他们几乎没怎么见过。
于是有些不服气地反驳“那又怎样?你也不过比我多喜欢几天而已!没啥值得夸耀的!”
“哦?”他眨了眨眼,笑“那小囡是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喜欢我了吗?”
这话小囡可就听不懂了,亮晶晶的眼睛直盯着他“什么意思?”
“我可是在你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喜欢你了,那时我自己还没开始上小学呢!”他隔着一张桌子,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儿时一句戏言,还真一语成谶,早知如此,何必蹉跎这数年?蹉跎她成长的时光?
小囡惊讶地看着他,这话稍稍有点脑子的人也不会信好吗?“少吹牛了!”她不屑地道。
“没吹牛!我有证据的!”他双臂撑在桌上,笑看着她。
还证据?“拿出来看看!”小囡伸出手来,她还真想看看这证据是什么了!
“好!”他爽快地答应了,在她脚边蹲下身来,伸手握住了她的脚踝。
她今天穿着裙子,因为穿丝袜的原因,没有戴金铃,所以,他看到的只是她穿着丝袜的优美脚踝,脚踝上空空的,脸色便微微一沉,佯装生气“小金铃呢?为什么不戴?”“”小囡蹙眉,这陆教官也太奇怪了吧?从前不准她戴要没收的人是她,今天质问她为什么不戴的也是他“不方便,我就没戴了”
他这才回想起,难怪今天一晚那若有若无的铃声都没响起过突然间听不到那活泼泼的碰撞声,还真有些不习惯
“从今往后都得戴着!”他回到座椅上。
“为什么啊?”证据?莫非他说的证据就是小金铃?
他脸上的笑容重新流露出来,为自己的英明决定,六岁,便定下了他的姑娘“因为小金铃就是我喜欢你的凭证,那是你满月的时候我送给你的信物,跟你爸爸说好的,等你长大了就给我当老婆。”
“啊?”听说了这个典故,小囡只能表示震惊,她可是一直以为,这金铃是家里哪个长辈给她买的呢她还傻乎乎地戴了这么多年
“啊什么?如果这个证据不够的话,还有人证!这可是我爷爷亲手交给你家里人的!不信你问我爷爷去!嘟嘟也知道这事!我们全家都知道!”他严肃认真地道。
“所以”她的脑子一时还不能接受这么强大的信息,所以他的所谓初恋?
“所以,这件事其实轰动了整个大院,这也就是我的初恋故事,人人都知道我陆念之六岁就看上了宁家的小姑娘,要娶她为妻。”关于他传说中的初恋情人,这一悬案,总算是告破了,结果她还满意吗?
小囡完全被这惊人的消息给震住了,这落差太大了些,之前还叹过他对初恋的长情
但是,这也太童话了一点吧?她还在妈妈肚子里?他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呢,万一她是个丑八怪呢?
“你就不怕我又凶又丑?”
他呵呵一笑“你难道不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