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冯可森才刚满十九周岁,而林琳也刚满十九周岁。上大学对他们来说都是很新鲜的事情,冯可森就觉得从此开始可以自己安排自己的命运了,他要做一个不平凡的人,首先,他会很注重自己的形象,他想大学除去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一种的气质,而同时他更要在这四年不断的充实自己,在他眼中,未来简直风光无限好。他对自己说,冯可森是会与众不同的。至于恋爱,冯可森本来就从没接触过,今后呢?“那不过是大学里空虚的人才朝思暮想的罢了”他一开始便这样对朋友说“除非有人主动追我,没办法了我才考虑一下这些事儿,否则呵”而林琳,天生爱玩的女孩儿。来到大学她最大的喜悦是脱离了父母的束缚,和冯可森有点相似的是自己自由了。林琳曾经幻想过自己的白马王子,那一定是高大英俊,风流倜傥的。因为她自己不但出落得楚楚动人,而且家资殷富,这让林琳就比较高傲了。林琳爱玩,报名参加了无数的社团,她报名面试的第四个社团是演讲协会,她可没什么大的想法,就觉得自己口吃伶俐的也应该到演讲协会里锻炼锻炼。
冯可森,只选择了一个社团,他知道自己有些内向,不太习惯在人前讲话,为了克服这个缺点,他报名参加了演讲协会,那天,他到演讲协会报名的时候,便认识了同一时候去报名的林琳。当时他正坐在桌子前回答人家的提问,冯可森绞尽脑汁考虑怎么回答那些问题才能让协会赏识。这是他听到身旁一个好听的声音“如果我在口才方面很突出,也许就不会来这里了。我有的是比较不错的普通话和一敏捷的应变能力,所以我想参加演讲协会锻炼一下,如果你们只要功力深厚的人怕是找不到多少人哦”他向身旁看去,在他左面,是一个女生,穿一身白色长裙,简单明快。冯可森暗暗觉得人家答的好,还很有胆量,自己就没有这个本事。“哦,报名单上写了嘛。我叫林琳。”他又听到哪个女生说道。他记住了这个名字“很好记”他想。
林琳加入演讲协会第一个活动是内部的小型辩论比赛。两人一组,随机抽题,十分钟准备。这是协会为了选拔比较好的人才。根据组织者的说法,秉承着“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古训”进行两人一组男女生搭配的分组。林琳根本没想到自己会和冯可森分在一组,她一直就觉得这男生不爱说话,简直影响自己成绩嘛。不过林琳又一想,他不表现,却又给了自己发挥的机会比赛很不正规,但非常热闹,冯可森和林琳这一对儿,竟然也连闯了几关,最终在四分之一决赛中拜了下来。但林琳的口才能力尽展无疑,而冯可森缜密的思维为也林琳的口才提供了极佳的思路。
于是冯可森但是通过这个比赛,结交了大学里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林琳。他挺佩服林琳的,随着演讲协会活动的增多,他和林琳也一天比一天熟悉起来。林琳经常活跃在学校的各个舞台,半年过去了,在学校竟然也小有名气。可期末到来她就有些手忙脚乱了,她的时间很少用在学习上。
这时候冯可森得到了用武之地,无论做什么,他学习成绩总是没有落下。虽然这半年他也常出现在足球场上,并且还时不时的弄些小说杂文什么寄出去,但在学习上他确实有比别人高的智商。于是,朝夕相处的日子来了。大学期末的时候绝对是“考试在此,诸神退位”的时期,林琳这才发现自己原来有这样一个优秀的朋友。
可当他们的友谊还没有变质的时候,两人身边的眼光却已经变质了。在更多的人眼里,他们已经开始出双入对,于是谣言满天飞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