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那大胡子流了下来,随便一抹,不满地叫道:“程夫人,这般美物为何如此稀少?再给老儿上个十盘八盘地,羊不够去老夫家牵个百十头过来,把羊肚都拿出来……”
“噗通……”
杨晓然差点没摔倒,果然是尉迟老傻,超级门神,杀心真重呐!
再看看太子李承乾与魏王李泰,嗯,果然是皇室子弟,教养不一般,比他们那两个叔叔都好,好有教养啊!这一筷子连着一筷子地,亲,你们是练了夹菜功么?这速度快地!
嗯,比起那些人好多了,还是赞一个吧!
再看看自己那几个便宜哥哥,直接捂脸。他们非第一次吃炒菜,有必要吃得这么难看么?至于鼻涕和憨牛……
直接无视!
已没法看了!
和尉迟老傻一个德性,直接端起盘子就往嘴里倒,这哪是人?这是饕餮啊!
还是尉迟大傻好,吃得斯文,可你那一副想咽又不咽,眼里满满不舍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呵呵,吴国公(尉迟恭)莫急,菜还很多。今日宴会的菜品都是小女所创,以表她对诸位叔伯的孝心。”
裴氏说得谦虚,可眼里的得瑟却怎么都掩饰不住,那笑盈盈的淡然模样被她的眼神都出卖了。那眼神正在告诉别人:快夸我闺女吧!使劲夸,然后出了这门不要忘了到各家各户宣传去……
“呀!义贞真是好福气!”
秦琼咽下最后一根羊肚丝,喝了口酒,道:“崇阳县君小小年纪便如此聪慧贤德,得女如此,羡煞老夫也!”
“秦伯伯谬赞了……”
杨晓然扭着自己的衣角,一副娇羞的模样,这样子惹得众人纷纷大笑了起来。
“斋必变食,居必迁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能精心料理美食之人想来也是会治家之人,程家女,你做得不错,想来多年来也是得你那师父悉心教导,这心思才能这般通透吧?”
说话的是一个风度翩翩,年约四十多的中年大叔,杨晓然一瞧,原来是后世大名鼎鼎的杜如晦。
只见这家伙摇头晃脑地点评了起来,杨晓然面色窘窘地,果然如便宜舅舅描述的那样,这人逮着机会就要来一番点评,是个吹牛皮大王……
正在杜牛皮吹得唾沫横飞的时候,第二道菜上来了。裴氏脸色不大好,这杜牛皮连小辈的风头也要抢么?抢别人她不管,怎么可以盖过自己闺女的风采去?
吹牛皮的停了,听侃大山地也停了,纷纷把目光集中到第二道菜上。
却见绿黄交错,十分地好看,再仔细一瞧,这不是秋葵么?秋葵是唐朝人主要食用的蔬菜,不过秋葵做成这个样子他们却是没见过。
一道秋葵炒鸡蛋在后世最是简单不过的食物却吃得众人满意至极。炒菜自宋朝起被发明创造出来,能一直流传到后世,其魅力之大不是一般人可抵挡地。
当食材与高温碰撞,快速翻动中将食物炒熟,既保留了食物最本质的味道也更为鲜嫩。
唯一不好地就是有些不营养,高温烹制会让蔬菜中的维生素流失,不过只要好吃流失掉点维生素又有什么关系呢?祖祖辈辈都这样吃过来了也没见什么毛病不是?
“逍遥肉!”
“咦,这道菜名好怪!”
感到刚刚自己吹牛还没过瘾的杜牛皮又冒了出来,惹得裴氏有种想把盘子砸他脸上的冲动,然后把这家伙赶出去,免得老来抢风头。连连对着自家闺女使着颜色,直到眼睛都快抽筋了才见到自家闺女一脸淡定地抹嘴,行礼,道:“杜伯伯,这道菜是为纪念师父而做。师父道号逍遥子。有一年,随师父在山中采药,见一母野猪虽被伤了却拼命保护自己的崽子,而那野猪的伤非野兽咬伤乃人为,我便好奇,为何人把野猪打伤了,任其自生自灭却不将其拖回去呢?”
“嗯?”
长孙无忌把耳朵竖了起来,不光是他,几乎所有人都把耳朵竖了起来,实在是杨晓然这位师父太过神秘了些。虽然死了,但能从他的学生中听得一些他的事也算是窥得一丝大贤风采了。
“师父说,这豚肉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故而打到了野猪也不会拖回去,因为卖不出价钱,自己吃又废柴。我听了后感觉心中不仁,野兽虽不通人性可却也知按需索取,可人却不会,故而今日做上这逍遥肉怀念师父的慈悲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