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百八十一章 古今之通礼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丙吉是这么回答的:“回皇帝陛下话,皇后丧期,以日易月,守丧二十七天顶多了,如今两百七十天有余,于礼不合啊!”

    遍观中国二千多年封建王朝,皇后丧期最多的是明太祖朱元璋的老婆马氏,二十七天;汉朝时候比这还短呢。

    为了说清皇帝的守葬期这件事,作者在这里花些笔墨说明一下。

    最初的居丧是指从死亡到安葬的一段时间内,死者家人和亲属在饮食起居等方面表现出的异于平时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为了表达生者心情之哀痛,又因人、因时、因地、因民族而各异,并无统一的标准。

    孔子在《仪礼.丧服》中所提出的子为父母、妻为夫、臣为君的三年丧期(实际为27个月)。其后直至汉初汇集成的《礼记》一书,又对三年丧期内的守丧行为在形体、声音、言语、饮食、衣服、居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如丧期内不得婚嫁,不得娱乐,不得洗澡,不得饮酒食肉,夫妻不能同房,必须居住在简陋的草棚中,有官职者必须解官居丧,等等。

    这些理论在未得到统治者首肯之前,还不能落实为强制性的规范。因此整个春秋战国至秦及汉初,除了孔子弟子曾为孔子守丧三年外,并无一例守满三年者。即便是孝子,例如:刺客聂政据传是个孝子,他为其母守丧,也都是安葬后即结束居丧,时间一般为3个月或百日,称为“既葬除服”。

    秦始皇曾以法令的形式首先在国丧中强制人民实行居丧制度。规定臣与百姓一律为天子服丧三年。

    汉高祖草创江山,因“汉承秦制”,所以下令“率天下为天子修服三年”。但实行不久,汉文帝便意识到“其制不可久行”,在遗诏中改变了这一制度,要求“出临三日,皆释服”;既葬,“服大红(功)十五日,小红(功)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在这里,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被“以日易月”,变成36天,并垂为定制。儒家原来服丧三年的主张,到此时被汉文帝的一纸遗诏修正了。

    后来东汉安帝邓太后临朝执政时,颁下诏令:”长吏以下,不以亲行服者,不得典城(指主掌诉讼案件。)选举。”这一诏令,后又被列入《汉律》之中。

    此后,行三年之丧成为选举仕进的一种资格。久而久之,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终于成为“天下之通丧”。南宋的开创之主宋高宗,就曾在《起复诏》起始即称的“三年之丧,古今之通礼也”。

    另一位历史上有名的草根皇帝朱元璋,他与大脚皇后马秀英的夫妻感情相当深,在马皇后生病期间,朱元璋以帝王之尊亲自端水喂药。

    朱元璋在世时,对自己的丧事明确要求从简,在交代自己的后事时说,“天下臣民,哭临三日皆释服,毋妨嫁娶;诸王临国中,毋至京师。诸不在令中者,推此令从事。”

    朱元璋对结发妻子的去世甚为悲伤,在马皇后死后,朱元璋在给她办丧事时,采用的规格相当高,当然,这与马皇后是“一国之母”的地位有关系,但更重要的是朱元璋对马皇后,有些类似刘病已对许平君,都是“结发夫妻“、平民出生的皇帝和皇后。

    马皇后丧事的仪式体例大体引用了上朝(此处指的是宋朝,而非蒙元)皇后死后办丧事的一套:“凡内外百官,仍循以日易月之制,二十七日而除。”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