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出一个苹果和唯一的雨衣塞给女人,凌志看看四周:“这里离官平院也远,距洞天山出口最近,咱俩就从洞天山这边出去吧。”
啃着苹果,李璇美毫不谦让地将雨衣穿戴整齐,而后静静凝视凌志。
见她凝望,男人以为是因着那唯一的雨衣感动着呢,于是他伸出手,替女人将雨衣帽罩在头上,并将绳子紧上一紧栓好她的小脑袋。
凌志:“穿着雨衣,一会儿还是要湿透的。下这样的雨在林子里穿行,身上难有干地儿啊。”顿顿,他又自作多情的补充:“我没事。”
李璇美想笑,其实并不是怕他淋湿,于她看来,男人存在的全部意义无外乎是对她好。价值便是能为她所用,持续听命待她好。
她只是想表示:我的小命就交给你了。只是想要传达这个意思而已!至于其他,只有一件雨衣,男人又没所谓,当然是该让女人穿了。谁让这么巧,他居然遇上她了呢。
深脚浅脚,有凌志带领,李璇美不担心迷路,也暂时不操那么些心,信心百倍跟着走就得。
大约走了两个多小时,以为胜利在望,却发现本来就很狭僻的山间小路突然断掉一大截。这一段还是最关键无可绕道替代的一段,除却退路,其余三面全是笔直的石峰。
很怕女人挺不住,凌志却也不得不将实情相告。
经过昨天傍晚一个人在山林里象瞎了眼的小兽独独恐惧,有男人相伴后,李璇美自觉什么都不怕,没所谓道:“有什么啊,你出来露营,食物一定储备得够充足吧。这水嘛,天就象是拧开的水龙头似的更不缺了。不成,咱们就在山里再呆一晚。”
雨毫无弱势,凌志立时否决掉女人的提议:“你出来0个小时了,手机信号又不通,知道你上山又不知道你具体方位的人会很担心。我所带食品,本来也只备了一人份。这雨水能喝吗,走不出去再病撂于此可就玩大了。”
李璇美:“那你说怎么办?”
凌志:“眼下咱们只有从你的入口处出去。官平院出口更远,路也更险,这雨下得,恐怕走那边更白费力。”
女人这才傻了眼,她可以接受滞留在这山里,同凌志侃一天,总之有他陪着就不怕,就好!所有方案中,最无法忍受的就是继续行军,况且还倍增上一段不短的回头路。
走过山路的人都知道,山路难走,甚至于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其实都是由于路况崎岖或地质不好,消耗掉许多力。地形多变,人正用劲儿的同时又不得不加小心慢行。
耍赖往旁边草丛一坐,李璇美表示自己不走了。反正虽然穿着雨衣,身上也早湿透了。浑身冰冷居然有雨也有汗,不在乎于地上再盘腾这两下。
凌志一瞧,哎哟,不仅仅是拖了条小尾巴,简直是个大包袱嘛!
此地不宜久留,这么简单的道理还用再对着这女人做思想工作吗?他没有废话,直接上手,一把将李璇美从地上薅起来,动作凶狠,语气却不容商榷:再坚持五个小时。
不提具体时间还好,一提五个小时,女人就预备嚎啕大哭。如果面前是熟之更熟的沈彦胆敢这样相待,她说不定会毫不留情的边埋怨边破口大骂。如果是景朝阳,就把鼻涕眼泪全抹到他的西装上。
偏偏眼前这个人是刚结识,熟悉陌生着的凌志。李璇美全然选择性忘记昨夜是谁收留了她,相伴于这深山老林夜雨中,给了她一顶温暖遮蔽的帐篷和果腹维持生命的食物。
女人一边不让人省心地跟着凌志上路,一边恶狠狠地在心中给男人记上这一笔。
两人又行一个多小时,无话。
宽大军用绿皮雨衣下,哭丧着个花脸,不配合却又不得不踢踢拖拖跟着走的李璇美。凌志属兔,骨子里善良,看在眼里渐渐有些不忍。
昨晚虽然没详说,男人其实一直在猜测她上山是来做什么。刚遇见时李璇美那副倒霉催的狼狈样,凌志以为这女人如此光景跑到山里来,莫不是寻短见有什么想不开?
此后在交谈中,联系篝火晚会第一次邂逅留给男人的印象,凌志就完全推翻关于她自杀的猜想。
象李璇美这样的女人,除非是鬼有什么想不开预备死,否则一定会长留她在人间。不勾她到阴冥祸害,扰鬼清幽。
男人虽有体力,却负担着露营工具。本来路就艰辛,没同伴还好可以静思,有同伴无趣则更糟糕。
凌志眼下的问题,也有同伴,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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