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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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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不息,鲜血不止。锻造形成人生旅程中,平时静日里悄无声息,一旦所遇需要决断的三岔路口,它就会跳出来指引我们方向。

    生时,为它奋斗,用它教导我们的方式对待生活工作。用它给我们的眼,看晨曦落霞。以它支撑我们身度险滩平谷,赏人间美景。以它的脉搏跳动所向,爱我们所爱。

    待离世后,它是可以延续精神留存香气,证明我们曾经来到过唯一的证据。

    曾经浴血付出过的人,不会后悔。

    有些人,来此世上一遭,总是要为着什么奋斗、付出,留下些什么的。

    不尽如人意的不是现实,而是人心。人心在每个阶段,每个时代,都会有着不同的人生价值观。

    认为为理想信仰而战不值得的人,永远不是真正的战士,无法获得来自于心灵真正的宁静。亦或者,他不曾正视过自己的心,一旦亲身经历,也同样会如同一个战士一般澎湃奔往。

    只要认真思考过,甚至以为什么都不相信了,其实那也是一种信仰。只不过,比真正信仰着什么,还要难以做到。

    但愿,爱现实者,手中能握有现实。惟愿,为信仰执苦者,最终亦从信仰中得到平静···

    观片至深夜。第二日免不得晕晕沉沉。不仅仅是因着睡眠不足,更多是有些沉溺于剧情。

    这世界上,有的人一生,总是要相信什么,并为之奋斗。

    伟大信仰,从形成、实践,到取得胜利成果的这条历史漫漫长河之中,有无数战士用终生完成,助其前进每一小步。

    “信”,便可以是所有坚持的理由。“信”有时让人的肉身很苦。然,更可以让人心很有力量。

    要说这一天的初起,并没有给李璇美留下任何深刻的印象。雨一以贯之地下着,甚至没有暂停半日,来给这刻骨铭心记上一辈子的日子稍作标签。

    白天,女人去风情小镇琉璃脆转了一整天。雨中的小镇别有风情,丝毫没有影响客流。只是因着栈桥漫淹,无法从县城散步过来。只能乘车绕过水库直达。

    有些心疼整日泡在涝区疲惫的凌志,以及担心倘自来水泵房以及变电站的持续淹没,将导致县区短期内无法供水来电。

    除了这些现实因素之外,私心里,李璇美还是真的好喜欢夏天的雨,冬天的雪。

    如果小麻雀都仰起脖儿,挺直腰杆儿,任雨打在它灰色的蓑衣上。即便满脸雨水,也不用翅膀很文艺地抹一下。那么它是否内心深处也很爱这天降的雨笋呢?情绪当中应该是开怀的吧?

    李璇美傍晚下班回到县委大楼时,碰见凌志荆歌站在门前雨水中,共撑着一把伞。

    荆歌将精心预备好的饭盒递给他,而男人则将大半个伞都倾向遮住女人,生怕浇湿了她。凌志几乎除却手臂在伞中,其余的身子都淋湿了。

    出事后,李璇美闭上眼,强迫去回忆柳河县最后一日,凌志于她的最后一面。

    那么多年那么年过去,女人还能清晰于记忆当中回想出当日男人下身着一条湿透了的黄色军裤,黑筒胶靴上沾满黄泥。上身穿白色衬衣,最普通的款式。由于是白色的,所以不好分辨是否已经湿透。只见那衬衣紧紧地贴在男人身上,映衬着苍白的脸。

    凌志从前除了有特别大的会议,否则极少穿白衬衣。夏天常是西瓜红,亦或者苹果绿的棉质T恤。

    在李璇美随后一生当中,再也不曾见过有人将同款的白衬衣,甚至白色穿得如此干净。以己身将白色诠释得如此淋漓尽致,美丽的人。

    这最后一面的魔障,困住李璇美多年。不敢听他唱过的歌,不能见别人,甚至沈彦景朝阳穿普通款的白衬衣。倘若见着,就会有烂漫绚丽接天的篝火,绵延不绝丝丝缕缕的雨水同时在脑海中交战。哪怕多少年多少年过去,仍会无敌没由来的继而,想到海子的那首诗,想到月色下面带光华的凌志。

    然,不知道未来的彼时,荆歌正大呼小叫拉住凌志道:“不是说今晚是石平生梁度秋带班查险吗?为什么你刚转了四个乡镇,回来又要走?”

    男人亲昵地拎着花壳卡通饭盒,为女人遮伞附耳道:“与其晚上与你周旋,不如累死在抗洪一线。至少还是工伤,可以追认个烈士。”(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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