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祁琪气鼓鼓地坐下来,仔细想了想,突然觉得自己心里这股闷气少了许多,原来魏昶昨天并没有闲着,他不看以前的卷宗,却把最近发生的案子整理了一遍。
他们负责丰邑坊将近两个月来,发生了二十一宗案件,大多是小事儿,丢个鞋子也要报案,坊署办理十五件,县里办了六件,被监察院打回三件,复审失败,打入不良人总部。
之前他们两个在平康坊办案,这些案子由不良帅鲁汉接管,他人手不足,没时间办理,等魏昶他们回来,于是又打给他们去办。
正如魏昶说的,他们接手丰邑坊以后的案子一定要破,可接手之前的案子,根据实际情况去破,毕竟不是神,总有破不了的案子,尤其是那些积压十年以上的案子,有的甚至连苦主都找不到了,去哪里破案呢。只能靠机缘了。
魏昶昨天把那三宗新案子看了看,便走了。
其中两个分别交给鱼三和夜莺,而自己去办那件最麻烦的案子。
是一个因情而谋杀的案件,但是受害者并没有死,因此算不得大案,可是这件案子的过程却十分复杂,牵连到十几个人,先前署吏就弄得昏头涨脑,后来到了县里,也是办得稀里糊涂,到了监察院,直接就打了回来。大理寺丞左宗道批语是:如此混乱的卷宗,是草案吗?
这样的批语,出现在公文当中,已经算是很锋利了。
当时长安县县令对不良帅鲁汉说,一定要快速查办。
现在落到魏昶手里,鲁汉的批语是,限时三日。
魏昶看了看时间,就骂鲁汉是个老混蛋,县里限期半个月让他办,可他却给自己三日,这不是为难人吗?
看了看卷宗,立刻觉得头大。
受害人叫韩德忠,是一个木材商人,小有钱财,三十七岁
。
家中有一个妻子,名唤姜巧儿,已经三十有六,昨日黄花,不再漂亮,于是这厮就跑出去花天酒地,分别于陈馆子、李寡妇、陈寡妇、钱家小媳妇、孙家酒肆姑娘等一大堆女人有染。
据说,这还是仅是冰山一角。
后来韩德忠被刺杀,幸亏他体格健壮,躲过一劫,随后报案。
署吏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过询问,结果审问的内容错综复杂,一个咬一个,却谁也不承认。
陈馆子认为:一定是韩德忠媳妇姜巧儿干的,如果不是她,也是李寡妇、陈寡妇、钱家小媳妇、孙家酒肆姑娘。
李寡妇认为:一定是韩德忠媳妇姜巧儿干的,如果不是她,也是陈馆子、陈寡妇、钱家小媳妇、孙家酒肆姑娘。
挨个问下去,哪个也不承认是自己,反而每个人的口中都有韩德忠媳妇。
这样一来,坊吏开了一个会,经判断,认定杀手是他的媳妇姜巧儿雇凶杀人,为此,署吏把姜巧儿逮捕,严刑逼供。姜巧儿受刑不过,交代说是她雇凶杀人,可坊丞问她,杀手是谁,她却支支吾吾说不上来。
坊丞觉得这件事难办,于是上交长安县,长安县令蒯良君,觉得这案子不难,于是再对姜巧儿用刑。刑具拿出来,姜巧儿就惊呼大喊,说杀手是一个陌生人,那人早已联系不上,你们快杀了我吧,我已经活够了,快别折磨我。
县令觉得证据确凿,作案动机明显,于是送去大理寺监察院,监察院主事一看,觉得疑点重重,于是转交大理寺丞,大理寺丞只看了一眼,就做了如是批语,把长安县骂了一顿。
魏昶看到卷宗,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破案,而是跑去坊丞家里,揍他一顿,然后再揍县令蒯良君一顿,这两个混蛋,哪有如此办案的?这岂不是屈打成招?
祁琪一愣,道:“你还说别人,你不是也总这样?”
魏昶当时就不困了,跳起来道:“我跟他们能一样吗?我用刑,一定是有把握的。你看我把哪个好人给打了?”
被祁琪气得不困了,魏昶决定不睡了,而是直接跑去找陈寡妇,他说这案子的首要怀疑对象是陈寡妇,而不是别人。
祁琪问他,你怎么知道的?
魏昶说,凭直觉。
当然,并不是凭直觉,昨天晚上他挨家趴窗户,听到了一些闲言碎语,那些闲言碎语里判断,雇佣杀手的不是旁人,正是陈寡妇和韩德忠。
《唐律》规定“七出三不出”,原配夫人无有犯错,韩德忠不得无故休妻,因此心思谋害,可直接谋害妻子不如玩一个套路,反而诬陷妻子雇凶杀他,然后妻子就犯了七出之罪。他才不管结发妻子背叛多少年,只要能离婚,便是妥当,然后好与陈寡妇结婚。
好一对*夫*妇!
当时魏昶就想把这对儿抓住,正所谓捉*捉双,可没想到,韩德忠竟然离开了。
魏昶奔向今天晚上再去蹲守,却觉得那样太过麻烦,干脆逮住只有丢在一起,然后一顿敲打,凭我魏昶手段,你们怎的不招供了?
魏昶前脚刚离开,又有卷宗送了来,祁琪打开一看,竟然不是发生在丰邑坊的案子,而是发生在金城坊,卷宗名字《金城坊黄家毒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