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山上,打了只野鸡,想着拿回来让嫂子做了吃,谁知刚走了你家门口,她就冲了出来。说谢谢上次我帮了她,给我介绍她的名字,年龄之类的,然后死活要请我回家吃饭。”
“你说我都不认识她,怎么可能去她家吃饭啊。”
“那你拒绝呗。”
“我拒绝了呀,关键这姑娘太热情了,一直劝,后面还上手。我实在招架不住。”
听着张长驰的描述,孟晓曼猜想齐艳丽这姑娘八成是看上他了。只是不知道她怎么突然换了目标。
抛开其他不谈,两人外形还是挺般配的,就是齐艳丽这性格太虎了,有点吓人。
猪板油炼完猪油后,油渣单独盛出来,留着做油渣拌饭和糯米饭吃,然后趁着油锅炝了个菠菜。
野鸡肉比较柴,腥味也比家养的要重一点,孟晓曼喜欢加上提鲜的木耳、蘑菇、笋干一起炖着吃,还放了一把自留地里摘的老豆角。
不想再蒸米饭,孟晓曼又贴了两圈锅饼子。
“嫂子,你的手艺真好,等以后我找了媳妇,一定要让她跟你学学!”张长驰一口饼子一口菜,吃得喷香。
“媳妇是用来疼的,不是用来干活的。”萧向东夹了块鸡腿肉放进孟晓曼碗里。
“是是是,大哥说得对,那等大哥你出师了,我跟你学,成不?”
“只要你嫂子一声令下,我随时都能出师。”
“哈哈哈,要是被你手下的兵崽子知道你怕老婆,你这兵王的脸还往哪儿搁?”
“怕老婆不丢人,打不赢才丢人,明天咱俩好好切磋一下。”
“别,我腿到现在还疼着呢,你还是找别人吧。”
······
虽然没有工作,但守着这一个天然的海洋渔场,孟晓曼也没怎么闲着,最近更是天天去赶海,而且在她的带动下,许多军属都喜欢上了这一项活动。
人都是这样,虽然有些人不爱吃,但是看见别人捡的快活,自己不捡就感觉吃亏了。
因为最近的海滩人太多,孟晓曼就去了高旺给她说的那个地方。那地方海鲜很多,人还少,就是离家属区有点远,孟晓曼在那儿捡了许多大螃蟹。
秋季正是吃鱼虾蟹等海鲜的时候,肉肥味美,屿山岛的渔民们只要天气好都去出船。眼看着秋末了,孟晓曼也打算囤点海鲜,所以天天去赶海,有时候跟郑秀梅、吴桂花她们一起去,有时候自己去。
而且,这时候的牡蛎也很肥,郑秀梅很喜欢捡这个,捡了不少。还让孟晓曼多捡点,说这东西确实对男人那个有用。
架不住郑秀梅的好意,孟晓曼也捡了不少牡蛎,但大部分都放到空间里存着了。
不过,她最喜欢的还是海蟹。这时候是海蟹最肥美的时候。钳子粗,个头大,白花花的蟹肉,厚嘟嘟的膏,黄艳艳的黄,食材本身特有的咸鲜味,什么调料都不用放,清蒸一下,空口吃就很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