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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开棺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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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身边呢,这不是连我也骂进去了?我听得是直翻白眼,差点没揍丫的!

    老家伙为什么那么激动呢?连风度都不要了?原因很简单,那些干尸给毁得太惨了!一个个喉咙上都有t字型的伤口,有的更甚,连肚子都给剖开了!

    这就叫“本欲长保,反以贾祸”。嘴上含珠,本来是为了长保尸体,不为虫蚁所伤,不与土木同朽,没想到是,反倒招来祸事,死后还遭割喉剖腹。

    当然,当时我是没有这么多感慨,光顾着鄙视那些同行们的手艺了!那手艺也忒潮了点,不就取个珠嘛,至于弄这么大动静嘛,外行!

    相比之下,咱胖子的手艺就好多了。别看他五大三粗,大大咧咧的,论到这取珠的手艺,我还真比不上他,看他那手,叫一个巧,那劲,叫一个轻!

    只见他伸出左手,利索地掐住老和尚的脸颊,拇指在右,食指中指在左,无名指小指居下顶住咽喉!然后右手伸至老和尚的脑后,稍稍抬高,接着一拍后脑,同时左手轻轻用力。

    “啪”,一个朱红色的药丸被无奈地吐了出来,乖乖地躺到了胖子的掌心上。

    别看胖子这两手干净利落,轻松写意,其实是有讲究的。首先捏着两颊的左手必须用阴劲,什么叫阴劲,就是一股柔力,不然的话,用力过猛,很容易伤到死者嘴里的珠玉!

    其次,无名指跟小指都要抵在死者的咽喉处,不然的话等等右手一抬高,珠玉什么的就容易被咽到喉咙里,甚至落到腹部!这就是为什么我以前看到的那几具干尸被开膛破肚的原因。可摸金校尉不能像他们那样百无禁忌的,跟蝗虫似的,没品!咱不兴毁人尸体那一套,所以就要讲技术了,像刚刚胖子做的那样,就算得到个中三味了!

    我这边对胖子的手艺啧啧赞叹,他却苦着一张胖脸,盯着手上的红丸直看!

    “好啦,不用看了,我都说不会有好东西了吧!你丫的还不信。这是崂山派的定尸丹,快,给放回去,别再给咱惹点什么事出来!”我拍着胖子的肩膀说道,让他赶紧把定尸丹给放回去,这地方虽然是风水宝穴,按道理不会有什么尸变,但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待到胖子心不甘情不愿地把定尸丹给放回去后,我们便开始在棺材里摸起这次的正主——琉璃盏。

    自古的传统,陪葬的玩意,最值钱的东西,往往放在死者的左肩右脚,最心爱的东西则往往攥在手上!我跟胖子一人一头,分别摸开了。

    说到这我倒想起个民国那会流传的笑话来。民国正是我国盗墓最猖獗的时候,倒斗的同行们手上有了钱怎么花呢,逛窑子呗!可往往一伸手,窑姐儿就知道丫的是盗墓的,可以狠狠地宰!为什么?都有职业病,摸女人都是从左肩摸到右脚的……

    棺材里其他地方大包小包的还有很多,不过那些不用看,一定是生石灰、冥纸之类的东西!这尸体之所以不腐,我看一是风水好,二是金丝楠木蚊虫不侵,三就是棺材里的生石灰放得够多,这东西吸水,没了水分就不容易变质,这跟我们买的腊肉是一个道理!靠,我这说的都是什么啊!以后还吃不吃肉了……

    一边胡思乱想着,我细细摸过了老和尚的右脚下,除了一双破芒鞋晃眼外,啥都没有!看到芒鞋我倒记起一句词来:“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是啊,能不轻吗?知道啥是芒鞋不?草鞋呗!

    “涛子,找着了!”我正糟蹋苏东坡的词呢,胖子惊喜的声音传了过来!

    抬头一看,一盏淡黄色的琉璃茶盏出现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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