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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日子风风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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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书。

    这是目前林以宁能想到最自由,且来钱多的生计,大概一百个字,能换取10~60文左右。

    只不过抄书是有一定门槛的,首先就是要有一手拿得出手的书法,书法越好看,价钱自然也就越高,反之,会血本无归。

    林以宁因曾陪同父亲去过百家书斋卖书,与书斋东家有过几次面交,对于此人喜好的书法有所了解。

    投其所好。

    每日包子铺收完摊后,林以宁会游走于各处书铺,细细品味、模仿,各大书法大家的作品。

    没有毛笔和砚台的她,只能用手指,沾上几滴清水,在木桌上勾画,细细揣测,回味。

    陈大牛见林以宁还算有分寸,都是在四下没有顾客的时候,才开始如此,便也没出言阻止她。

    无所事事的时候,他还会瞅上林以宁几眼,越看,脸上的笑容越大,忍不住打趣,“你这写的,还不如我呢,鸡爪乱爬都比你这强。”

    林以宁听着耳边扎心的话,心底多少有几分不舒服,轻‘嗯’一声,继续手中的动作。

    同时心中积压着一股气,一股——势必要把书法练好的气。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

    三月后。

    林以宁收拾完包子铺上的事情,见四下无人,请了半日假,下定决心,鼓足勇气,前往书斋。

    抄书的前提,是要通过书斋老板的测试——现场手抄一份文章。

    甫一踏入百家书斋。

    林以宁朝迎上的书童一拜礼,告知来意,书童微微吃惊,打量了她一番,让她随意寻一处桌案,写完先交付给他先行过目一遍。

    道了声好,寻了一处僻静之处,学着记忆中父亲的样子,开始细细描绘,一笔一划。

    真正使用毛笔写,和手指写,有很大的区别——毛笔头软,力道掌握不好,很容易将纸张晕染开来。

    一回生,二回熟。

    第一个字写得很不尽人意。

    后面的字,不断吸取前面犯错得教训,追求一个字好过一个字。

    渐渐地进入了一种忘我的状态。

    时光飞逝,半日光景,转瞬即逝。

    待林以宁呈递上自己抄录的文章之时,心中有些底气不足,若只是看后半步的字,还是不错的,前半部分——纸张上一团,一团,墨水团子。

    有些不利索,不干净。

    书童只说让她候着,随后拿着她的纸张,进了后院。

    片刻后。

    “进来吧!”浑厚老者的声音唤道。

    听到老者的声音,林以宁忐忑的心,安静了下来,这说明她通过了,若是没通过,那便是书童告知结果。

    ……

    林以宁乘着月光,心情愉悦的,蹦蹦跳跳的跑回陈家。

    推开门的声音,吸引了正在院中散步的柳二丫和陈大牛,六月的身孕,让柳二丫的身形看起来臃肿了不少。

    柳二丫瞟了一眼双手空空如也的林以宁,嗤笑一声,“都和你说了,早些放弃,写那么多字有什么用。”一副为林以宁着想的样子,劝慰道:

    “好好帮衬着当家的,以后总归会有你的好日子。”

    “还是婆姨明事理,她那字写的,还不如我的一根毛发!”

    “咯咯……是吗?写的啥鬼样子的?”

    陈大牛脚在地面滑动了一下,示意,“就这样子。”

    “咯咯……这么丑。”

    “……”

    柳二丫和陈大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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