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安岭正在插秧的田坝里,询问法院会如何判决。安岭怎么说呢,安岭只得告诉对方“要相信法院,相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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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军烈属、五保户、劳动力困难户插秧,也是‘帮扶队’的一种自觉活动。因为《华夏日报》对“帮收队”的肯定,导致冲白河乡的年轻干部职工,对于这种“义务劳动”的兴趣大增。又恰逢芒种期间,大家正好下田劳作。
或许,因为《华夏日报》的报道,各地可能正在研究“帮扶队”这一操作模式,但安岭却发现了这一模式的不足,那就是它的效率性。客观地说,这种方式的劳动效率还是比较低的。
因为,它针对的是帮扶对象的“定性”,而缺少“定量”方面的分析。譬如一个帮扶小组六七个人却某处村子里耗时一天,实际上可能有两人去帮忙即可,也即用不着“兴师动众”。
通盘考虑“帮收队”的建设,队员的临时性,队伍的临时性都没有问题,但任务却具有固定性、长期性等特点。
因此,这个事儿的最好操作方式是由各村成立“帮扶小组”,不但帮收还帮种,并由村长担任帮收小组的组长,帮扶小组的人,村上寻找部分“义工”,不足部分由乡上干部职工补足,抢种抢收时优先完成帮扶对象的生产任务;农民帮扶队员可以获得来自政府的伙食补助(拿工资收入者自己解决);在乡政府层面,可以由乡团委协调各村,主要发动年轻人自愿参与。
之所以有了这些新的思路,也是安岭在插秧现场想到的。农村的帮扶对象,最困难的是关键时刻的困难,这个关键时刻,就是“农忙”。有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错过了最好的播种或收割时候。出面请别人吧,别人家也有要抢种抢收,等到别人忙完了再出面帮忙,又可能错过了最佳时间。而且,请人帮忙,此时不说给工资,一顿酒肉是少不了的,这对帮扶对象来讲,又是一大负担。
这事儿,下到村子一级,由各村统筹效果可能最好。一来村长本身是农业专家,肯定比乡政府的年轻干部强,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乡政府层面的干部摸过农活的人会愈来愈少。
二来村上可以针对帮扶对象,制定一个帮扶计划,张家有田几亩,几日开镰,需帮工几人,这个计划,只能村上作出,因为需要与帮扶对象进行帮扶计划对接,村长出面做这事,比乡上直接出面要好得多。
三是各村可以略多准备一些农具,譬如最常用的镰刀、锄头,干部准备这些东西,平时不用会生锈,唯独村上作一个备份,平时村上有啥事还可物尽其用,真到了帮扶时刻,乡上干部轻手轻脚就可出场,最多带点钱粮,不像现在这样,搞成像个野炊队,锅碗瓢盆都要带着。
四是这种帮扶队,此后可以上升到“半义工”组织,成为农村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后一道防线,政府财政宽裕后,可以通过补助的方式,让帮扶队健康而长期地发展,成为最具华夏特色的一种基层民间互助组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