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照在碧蓝无垠的天空,D城靠海,空气里总是流动着一股莫名的湿润鲜咸,让人流连忘返。
唐瑾就是踏着这一地的阳光进门,桌上摆着香喷喷的煎蛋,面包片还在面包机里香黄酥脆,牛奶散发着温热的香气,与她一样穿着纯棉白衬衫的男人,正端坐在桌边看报。
“叔叔,早。”
唐瑾朝他露出柔软的笑容,那是她的养父唐枫,但是她习惯喊他叔叔,因为他们之间只相差八岁。
十年前那个男人收养她的时候,她已经在孤儿院住了整整五年,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她瘦骨嶙峋,皮肤暗黄,完全不像个十七岁的花季少女。而他却一身白衣翩然,举止斯文优雅,帅气英俊,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出头的样子。
初遇的刹那,卑微弱小的她,觉得面前的男人仿佛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高高在上又风度翩翩,那一身白衣在清晨的微光底下,有种不真实的迷离感。他语气温柔,声音醇厚好听,神情恳切地对院长说自己想领养一个孩子,于是孤儿院里的男孩女孩们都争相装出乖巧听话的模样,只希望被他看中带走。
只是没想到,他竟然走到了那群孩子中最不起眼的自己面前。
今时今日,他依旧是当日初遇时的那般年轻模样,时间仿佛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怎么看,也不像是个三十五岁的男人。
“还没吃早饭吧?我准备了你的那份了。”
唐枫的声音柔和好听,语速平缓,仿佛流水一般,潺潺流过心上,带着一路花瓣摇曳着走远。
“好啊,我都饿死了。”
唐瑾摸了摸肚子,语气明显俏皮了些,她挨着唐枫坐下,抬手接过他递过来的杯碟碗筷。
“这趟去澳门还顺利吧?”
唐枫把面包机里刚烤好的面包片拿出来,往上涂抹果酱,一边随口问道。
唐瑾点了点头,随即想起弄丢了怀表的事情,眼中光芒一暗,低头大口吃早餐。
“星泽给我打过电话了,说他一会儿过来接你去开会。”
唐枫把涂了果酱的面包送到唐瑾的盘子里,然后拿起另一片面包准备涂黄油。
“叔叔!”
唐瑾见他伸手,轻咳了一声,瞪圆了眼睛,抬手按住他的手,道:“于医生不是叮嘱过,不准你吃高热量的食物?”
“哦,我忘了。”
唐枫温和的笑了笑,从容地将手收了回来。
“叔叔,我觉得,你好像是假装不记得了吧?”
唐瑾不依不饶,拖着腮帮子撒娇,一脸小女孩的姿态,尾音拖上去,眼眸闪啊闪的,星星点点洒落一地。
唐枫被她这样的神情晃了一下,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的与她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那时她的父母离奇失踪,她被绑架,后来被警察救了回来,无家可归,也只能送去孤儿院。
他在孤儿院找到她的时候,她弱小而胆怯,甚至连抬起头与他对视的勇气都没有。
很快他带着她移民加拿大,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十年,当初不起眼的女孩,此刻已经出...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