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大筒木一族的生理和心理结构,和人类有着接近百分之一百的相似。
所以,和部落人一样,辉夜的内心深处,也是一个向往美好的人。
作为一个下仆,带起面具伪装自己,是辉夜无师自通的一项技能。
之前,千年的幽居并没有让辉夜卸下面具,反而是这些土著的笑容,辉夜的面具出现了一丝裂痕。
没有人喜欢自己的身边,是那种城府很深的那种人。当然,如果这个人是自己的话,那么这个结果就是完美。
蒙昧时期,人类还没有善恶观念。在辉夜的眼中,这些土著有些傻的可爱。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样,辉夜喜欢和他们打交道。
正好,辉夜想要了解他们的文化,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于是,借着这次相识,辉夜在这个部落中暂时居住了下来。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科学就是第一生产力。
这句话放在这里,可以说:查克拉是第一生产力。
自从辉夜
在这个部落居住下来之后,部落的生活就开始一点一点发生变化了。
之前,部落只是一个刚刚学会狩猎,只会使用石器的文明。但是,辉夜的到来,加速了文明的进程。
利用查克拉的力量,这个部落的人们体会到了火的好处。加热过的食物,总是比生的食物要更容易消化。
同时,在味道更好的时候,火还消灭了肉中的寄生虫,延缓了部落人的寿命。
当然,寿命这种东西,短时间是看不出的。不过,好处就是好处,用心体会还是能够感觉到的。
“哐当!”突然,一只强壮的手臂用力推开了辉夜房间的门。至此,正在埋头写着什么的辉夜停止了动作。
凭借着白眼的瞳力,辉夜不用抬头就知道,这个人是部落中最强壮的勇士——信。
说实话,辉夜来到这个部落,已经大概两个月了。而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这个叫做信的勇士,突然哪根筋不对了,他居然对辉夜示起了爱。
辉夜自认为,自己和部落的女性,相貌是差的很远的。也就是说,辉夜并不是部落人审美标准中的美人。
但是,就像之前说的,这个家伙哪根筋不对劲。这些天,他一直在她的周围转悠着。
慢慢的,莫名其妙的礼物越来越多。其中,最多的是食物。
‘这是什么意思,想要把我养肥?’甩开了那些无厘头的念头,辉夜冷冷的看着他,说道:“我不是说了吗?进来之前要敲门!”
“啊!我忘了……”接近两米高度的彪形大汉,他现在在辉夜的训斥下手足无措的说道。
“八~嘎~!”无奈的喃呢了一声,辉夜觉得自己应该给大门设定一个封印术。
不过,以部落人的耿直性子来看,大门估计会因为当做坏掉了,而被整个拆下来。
那么,把整个房间都封印起来?
‘算了吧!那和宅在神树附近,又有什么区别呢?’辉夜心中想着,且问道:“说吧!这次你又找了什么东西给我?”
“额……这次不是吃的……”信说道:“有客人来我们部落了,首领让我找你过去!”